第一章
《華沙條約》的由來
《華沙條約》的全稱是《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德意誌民主共和國、波蘭、羅馬尼亞、蘇聯、捷克斯洛伐克友好合作互助條約》。1955年5月14日在華沙簽訂,同年6月4日生效,有效期20年。條約規定,如各締約國在條約期滿前一年未提出宣布條約無效的聲明,條約將繼續生效10年;如締結了全歐集體安全條約,本條約則在全歐條約生效之日起失效。1974年4月,華約政治協商委員會聲明,如將來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解散,《華沙條約》也將失效。阿爾巴尼亞於1968年9月宣布退出“華約”。中國派觀察員參加了華約的成立會議,並列席過1961年以前的華沙條約政治協商委員會會議。
《華沙條約》是蘇聯和東歐國家為抗衡《北大西洋條約》而簽訂的。1949年初,當西方國家準備簽署《北大西洋條約》時,蘇聯就發表聲明和備記錄,指責《北大西洋條約》是針對蘇聯的。《北大西洋條約》簽訂後,為阻止聯邦德國加入“北約”,蘇聯曾於1952年提出締結對德和約的主張,後又提出召開“歐洲集體安全會議”,簽署“歐洲集體安全條約”等建議,均被西方國家拒絕。1955年5月5日聯邦德國被吸收加入“北約”。蘇聯等8國遂即簽訂了《華沙條約》。
條約包括前言和正文11條。主要內容是:任何一個締約國“認為產生了對一個或幾個締約國發動武裝進攻的威脅時”,締約國各方應“毫不拖延地在它們之間進行磋商”;“如果在歐洲發生了任何國家和國家集團對一個或幾個締約國的武裝進攻”,每一締約國應“以一切它認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給予援助;締約國建立武裝部隊聯合司令部,統率撥歸其指揮的各國武裝部隊;建立政治協商委員會,磋商和審查條約實施所引起的問題。
1955年6月4日,華沙條約組織正式成立,其最高政治機構是政治協商委員會。軍事指揮機構為聯合司令部,聯合武裝部隊總司令的指揮機關是聯合武裝部隊參謀部。華約聯合武裝部隊,由蘇聯在民主德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的駐軍以及各締約國根據協議撥歸聯合司令部指揮的部隊組成。聯合武裝部隊總司令和參謀長一直由蘇聯國防部第一副部長和第一副總參謀長兼任。華約聯合司令部和參謀部等常設機構均設在莫斯科。
《華沙條約》簽訂後主要活動有:逐步完善各種常設機構;經常協調對外政策;不斷更新各締約國軍隊的武器裝備;推行軍事“一體化”;舉行大規模聯合軍事演習;不斷部署並更新蘇聯製造的新型導彈,同“北約”爭奪核優勢;1968年8月20日,蘇聯以華約組織的名義武裝入侵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拒絕參加。長期以來,蘇聯把“華約”作為它同美國爭霸的重要力量。“華約”在歐洲同“北約”形成軍事對峙,是世界上最大的軍事集團之一。
《北大西洋條約》的由來
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針對原蘇聯等國的軍事聯盟,於1949年4月4日在華盛頓簽訂。並於同年8月24日生效,由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意大利、葡萄牙、丹麥、挪威、冰島諸國所簽署了一條軍事聯盟條約。希臘和土耳其於1952年2月18日,聯邦德國於1955年5月5日,西班牙於1982年5月30日先後加入該條約。
產生過程:1948年3月17日,英、法、荷、比、盧五國締結了《布魯塞爾條約》,隨後在美、加與布魯塞爾條約締約國談判的基礎上,和意、葡、丹、挪、冰島等國一道締結了《北大西洋條約》。1954年10月23日,上述12國加上希臘、土耳其與聯邦德國以雙邊和多邊形式簽訂了《巴黎協定》(包括25個協定、決議和議定書),使聯邦德國加入了西歐聯盟和北大西洋條約組織,並且建立了有限的武裝力量。
內容有:《北大西洋條約》由序言和正文14條組成。主要內容:締約國實行“集體自衛”;保持並加強單獨及集體抵抗武裝攻擊的能力;任何一締約國的領土完整、政治獨立或安全“遭受威脅”,各締約國應共同協商;對於一個或數個締約國的“武裝攻擊”,應視為對締約國全體的攻擊,其他締約國有義務給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條約規定對締約國的“武裝攻擊”包括:對締約國領土及北回歸線以北的北大西洋區域內任何締約國所轄島嶼的武裝攻擊;以及對締約國領土或領空,或有締約國占領軍駐紮的歐洲其他地區、或地中海、或北回歸線以北的北大西洋區域締約國的武裝部隊、船舶或飛機的武裝攻擊。
組織有:根據北大西洋條約建立的軍事集團稱為北大西洋條約組織,簡稱北約組織。其最高決策機構是北大西洋理事會。負責審議北約的軍事政策和製訂統一軍事計劃的是防務計劃委員會,由參加北約軍事一體化機構的成員國的國防部長組成。法國於1966年3月宣布退出北約軍事一體化機構,西班牙尚未參加軍事一體化機構。最高軍事機構是軍事委員會,由北約成員國的總參謀長組成(法國派聯絡官參加,冰島因無國防軍派文官參加)。
活動:北約締結以來的活動主要是組建聯盟;擴充軍備;重建聯邦德國武裝力量;1967年開始奉行“靈活反應戰略”;1975年以後,每年舉行一次以蘇聯為假想敵的“秋季熔爐”軍事演習。1979年12月,進一步作出了“使北約戰區核力量現代化”的決定,1984年發表了《關於東西方關係的華盛頓聲明》,執行“實力加緩和”的政策。長期以來,美國把北約作為其加強對西方國家的控製和同蘇聯爭奪世界霸權的重要工具。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以美國為首的一些國家建立起來的世界上最大的軍事集團之一。
合縱連橫的由來
戰國時期,七國爭霸。當時七國的地理形勢是:楚在南,越在北,燕在東北,秦在西,齊在東,韓、魏居中。七國之間互相對抗,進行著激烈的戰爭,並各自兼並著四周的小國。各國的政治家都很敏銳地察覺到了這種變化的動向,要求從政治上推進這種變化,於是都實行了一係列的變革,以求增強自己的國力來與列國抗衡。魏國有李悝變法,楚國有吳起變法。在戰國中期,商鞅在秦國的變法,具有更為重大的曆史影響。商鞅雖然最後被五馬分屍。但他的變法,曆時二十多年,大大加強了秦的國力,成了各國畏忌的富強國家。秦在商鞅變法的過程中就不斷地向魏進攻。公元前352年,攻破魏的安邑(今山西省夏縣)。公元前340年,商鞅親自領兵攻魏,俘虜魏國大將公子印。此後秦國屢次東犯,魏國被迫割陰晉(今陝西省華陰縣)給秦,這地方是秦軍東出的孔道。魏又陸續盡獻河西地,使秦占據了黃河天險。此時,秦國又敗義渠戎(古代民族名,分布於岐山、梁山、徑水、漆水之北,今甘肅省慶陽縣及涇川縣一帶),南滅蜀(古代民族名,又是它所建地方政權名,分布在今四川中部偏西)增強了力量。諸侯都為秦國的強盛而憂慮。
當時,洛陽人蘇秦和魏國人張儀都師從於鬼穀先生。蘇秦外出遊說諸侯,曆時數年,狼狽而歸,兄弟妻嫂都恥笑他。蘇秦便閉門不出,拿出自己的書來,統統閱讀了一遍,得到了《太公陰符之法》一書,埋頭誦讀,反複揣摩,用了整整一年的時間。之後,蘇秦遊曆燕國,以合縱之術遊說燕文公。合縱,是從燕到楚,南北連成一條縱線,組成反秦聯盟。燕文王聽從了他的主張,向他資助車馬,讓他遊說趙、韓、魏、齊、楚,各國都接受了他的主張,送給他許多禮品,任命他為縱約長,同時擔任了六國的相國。這樣,合縱便形成了。
但蘇秦擔心秦國攻打趙國,使合縱的盟約遭到破壞便暗中派遣張儀前往秦國,為的是讓秦國不去攻打諸侯各國,以鞏固合縱的盟約。秦國不答應。楚、趙、韓、燕、魏就共同進攻秦國,攻打函穀關。秦國出兵迎擊,因為六國之間的矛盾很大,不團結,這次進攻中,五國軍隊全部敗退逃跑。秦惠王派遣公孫衍欺騙齊國和魏國,使他們攻打趙國。趙肅侯責備蘇秦,蘇秦非常害怕,便請求出使燕國,以報複齊國。蘇秦來到燕國,卻去與燕文公的夫人私通,害怕受到懲罰,又逃往齊國。他又與齊國的大夫爭奪齊君的寵信,結果被賊人殺掉。於是,張儀便背叛了六國,遊說各國,倡導連橫。連橫,就是利用東方六國的矛盾,使它們分別靠攏西方的秦國,連成一條橫線,攻擊他國。齊、楚曾經有合縱之約,秦國破壞了兩國的縱約,又連續發兵攻楚,使楚屢戰而喪軍失地。合縱的盟約便瓦解了。秦國利用軍事攻勢以及遠交進攻的策略,先後滅掉了其它六國,於公元前221年統一了中國。
張騫出使西域的由來
西漢皇朝建立以後,通過幾代皇帝的治理,社會經濟有了顯著的發展,朝廷逐漸強大起來。但在西漢初年,北方的匈奴也很強大,經常南犯。公元前200年,劉邦在平城(今山西大同市)被匈奴圍困七天七夜,好不容易才得以脫身。西漢統治集團內部的反叛勢力,也往往跟匈奴聯合起來反對朝廷。漢初對待匈奴主要是用聯姻並贈送大量禮物的辦法,以求得暫時的相安,但不能阻攔匈奴隨時南下進行掠奪和破壞。漢武帝企圖改變這種狀況。他多次派大將衛青和霍去病帶兵向匈奴進行大規模的出擊,迫使其遠涉。但是,匈奴對西漢北方的威脅仍然繼續存在。
當時,在匈奴的東邊還有一個大月氏國,而且大月氏和匈奴也存在矛盾,經常受到來自匈奴的侵略,無奈國力弱小,隻能忍氣吞聲。了解到這些情況後,為戰勝匈奴,武帝想聯合大月氏,從東西兩方夾擊匈奴。大月氏本來在河西走廊一帶居住,後為匈奴人所迫,西遷到大夏(今阿富汗)。武帝初年,張騫出使大月氏。但在中途就被匈奴人所俘虜。好在匈奴人不知道張騫的真正身份。被拘留了10多年後,找機會逃出了出去。經過千辛萬苦雖然到達了大月氏,但大月氏卻已經遷走,聯合大月氏的目的沒有達到。公元前119年,張騫再一次出使西域。他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訓,沒有帶龐大的商隊,而是隻帶了10餘人輕裝上路。這次是想聯合居住在伊犁河流域的烏孫,以斷匈奴的右臂。但烏孫國不敢,擔心匈奴的報複。出使的任務仍然沒有圓滿完成。張騫及其副使,還分別到達過大宛(今烏茲別克東部)、康居(今錫爾河下流)、大夏、安息(今伊斯)、身毒(今印度次大陸)等國。張騫出使西域雖然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但增進了西漢皇朝同天山南北地區之間的了解。此後,這一廣大地區的地方政權相繼派使者跟漢通好,漢也派遣使者在這裏進行屯田,加強了對這一地區的影響和聯係。
鄭和下西洋的由來
明成祖時,明朝社會經濟得到了迅速發展,許多外國使節紛紛來中國訪問,外國商人來中國貿易的日益增多。此時,中國的造船業得到迅速發展,造船水平處於世界領先地位。為了同外國擴大交往,進行貿易,明成祖、宣宗時,曾多次派鄭和下西洋。1405年夏,鄭和開始奉命出航南洋群島和印度洋一帶。他率領一支由62艘船組成的船隊,載有將士17800餘人和大量的金、帛、貨物,從蘇州劉家河出海,先到福建,再從福建五虎門揚帆,首先到達越南占城,再經曆爪哇、蘇門達臘、南巫裏、至印度古裏返航。於1407年秋返回。以後一直到1433年,他又多次航海,最遠到達非洲東岸紅海和麥加,他航海記錄的最終完成,比哥倫布發現美洲和達·伽馬到達好望角要早半個多世紀。
金元外交和
大棒政策的由來美國總統塔脫夫在19年國情谘文中宣稱,美國對外政策的特點是“用美元代替槍彈”。故稱為“金元外交”。他表示要“擴展美國商務”,要支持“國外美僑的一切合法與有效的企業”。其實質是以金元開路,通過富有奴役性的貸款和投資方式輸出資本,以控製它國。當時美國推行這種政策的主要對象是拉丁美洲。
1916年,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在一次演說中說:“應付國際關係的正當辦法在於嘴裏說話要溫和,手裏要提一根大棒。”大棒政策由此而得名。美帝國主義推行“金元外交”和大棒政策最典型的表現;就是奪取巴拿馬地區。在巴拿馬海峽開鑿運河,本來是拉丁美洲人民的夙願,而美帝則乘機擴張。本來運河工程已由法國公司承辦,並於1918年破土動工。後因法國公司管理人員營私舞弊,加之工程艱巨,黃熱病流行,工程陷入停頓。美國乘機收買了公司股票,排擠了法國,接著又策劃巴拿馬脫離哥倫比亞而“獨立”,迫使巴拿馬共和國簽訂了不平等的《美巴條約》。美國從此取得了運河開鑿權和霸占運河區域的永久租讓權,使巴拿馬運河區成為美國統治下的“國中之國”。在“金元外交”和大棒政策的指導下,美國到處伸有擴張、殖民的黑手,為美國經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圓桌會議的由來
出自英國古代英雄亞瑟王和他的圓桌騎土的傳說。據15世紀英國作家馬洛裏依據民間傳說創作的《亞瑟王之死》描述:亞瑟王是古代不列顛國王烏瑟的兒子。烏瑟王生前曾經特製了一張能夠圍坐150人的大圓桌。烏瑟王死後,圓桌便由李奧多格蘭國王保管。亞瑟和李奧多格蘭的女兒圭尼弗爾結婚時,李奧多格蘭將這張圓桌連同100名騎士作為禮物送給亞瑟。圓桌無首席末席之分,象征圍桌而坐的騎士處於平等地位。在圓桌旁舉行的會議稱為“圓桌會議”。現在在英國曼徹斯特堡還保留著這樣一張圓桌。此種會議不分上下尊卑,可以避免席次的爭議,含有一種與會者“一律平等”和“協商”的意思。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國際會議越來越多地采取圓桌會議的形式。有時因參加會議的人多,一個圓桌難以安排,也可用方桌在會場中擺成一個圓桌的形式,這樣舉行的會議也叫圓桌會議。聯合國安理會和其它國際會議,大多采用圓桌會議形式。“圓桌會議”還有另一種特定的含義,即指20世紀30年代初英國政府在倫敦召開的有印度各種政治勢力和黨派參加的會議。這次會議是根據西門調查團的建議召開的,主要議程是討論印度的製憲問題。1930年11月12日至1931年1月19日,因印度國大黨宣布抵製,專派代表出席。1931年9月1日至12月1日,甘地代表國大黨出席,但會議在關於各宗教派別在未來立法機構中席位的分配問題上陷入僵局。1932年11月17日至12月24日,才草擬印度憲法的主要原則,為《1935年印度政府組織法》奠定了基礎。
《中英南京條約》的由來
在1841年鴉片戰爭期間,道光皇帝曾經似乎堅決主戰,想把英國強盜趕出中國。在英軍長驅直入把浙江變成了一個軍事中心的情況下,道光皇帝派遣另一個皇侄奕經為揚威將軍到浙江主持軍務。奕經雖然主戰,但隻想靠臨時從各省湊集的軍隊一戰而僥幸取勝。1842年正月底,奕經以13000多的兵力反攻失陷的寧波、鎮海,結果迅速敗下陣來。英軍以1200多人向慈溪追擊,奕經的部隊潰不成軍。此時這個揚威將軍也不再想“揚威”,而轉向了求和的立場。但侵略軍根本沒有議和的意思,它似乎還要在浙江進一步占領杭州,這使浙江當局十分恐慌。但英軍在3月下旬放棄了寧波,騰出兵力到浙江以北的地區尋找更致命的打擊點。在英軍一度攻占乍浦以後,4月底英軍艦隊到了江蘇省的長江口外。五月初八,英軍攻占吳淞、寶山,在吳淞口戰役中,隻有江南提督陳化成率部抵抗,壯烈犧牲。由於兩江總督牛鑒懦怯畏戰,清軍一槍不發就把上海拱手讓給了英軍。英國侵略軍揚言要進入長江,還要更往北去。
道光皇帝寄予奕經的希望破滅後,便情緒消極,轉向了求和派。皇帝派遣原任盛京將軍的耆英以欽差大臣名義去到浙江,並起用被認為是善於實行“撫慰”政策而能搏得英國人好感的伊裏布。耆英和伊裏布接受的任務就是設法在盡可能少的條件下求和。此時,戰爭的中心已轉移到長江口,耆英和伊裏布奉命到江蘇後,立即同英方聯係,皇帝在下達的命令中寫上的“相機追剿”之類的話,早已成了一紙空文,要求停戰言和。但遭到了侵略者的拒絕,他們要在更有利的情勢下才提出媾和的條件。英軍退出上海,由吳淞口西進,進入長江。5月28日,英國艦隊長驅直入,四天後就越過被稱為長江第一重門戶的江陰炮台。接著攻陷鎮江,7月1日,英國兵艦就已經停泊在南京的下關。急急忙忙趕來的欽差大臣耆英、伊裏布,加上兩江總督牛鑒,在南京接受了樸鼎查提出的全部和約條款,不敢有任何異議。1842年8月29日訂立了可恥的城下之盟——《中英南京條件》。該條約共13款,主要內容有:中國向英國賠款2100萬銀元;割讓香港;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中國抽收進出口稅率由中英共同議定,不得隨意更變。該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外國侵略者強迫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開創了用條約形式使資本主義掠奪和奴役中國“合法化”的先例。從此,中國封建社會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穿鼻草約》的由來
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後,在清政府朝廷內部形成了以林則徐為首的禁煙派和抵抗派,以琦善為首的求和派。道光皇帝在禁煙和戰爭問題上,都沒有一貫堅定的方針。起初,他認識到鴉片使大量的白銀外流,影響朝廷的財政收入,便派林則徐到廣東查禁鴉片。林則徐到達廣州後,加強海防,募兵操練,動員人民,準備作戰。英國政府派好望角海軍提督懿律統率所謂東方遠征軍於1840年6月到達廣東海麵。看到廣東防務準備充分,就繞開廣州,率艦隊主力北上。六月初侵略軍在廈門海麵與閩浙總督鄧廷楨的水師發生衝突。接著英軍乘福建以北防務空虛,便向浙江沿海進攻。首先到達舟山海麵,登陸占領定海。一部分英軍駐守定海,其餘繼續北上,7月16日到達天津的白河口。朝廷一麵空喊要在浙江進剿,收複定海,一麵看到外國兵艦逼近京畿,十分緊張,便想用溫和的方法勸使他們自動退回到南方去。直隸總督琦善在白河口巷接待客人一樣接待了英國兵艦。懿律和義律把英國外相帕麥斯頓致中國“宰相”的照會交給琦善,由他轉呈皇帝。皇帝在答複的照會上拒絕割讓海島和償還煙價等要求。但他在諭旨上表示要查辦林則徐。琦善和懿律、義律在幾次書信和會議來往之後,英國艦隊在8月20日離開白河口,折回南方。此時,求和派在朝廷內占住了上風,“撫”的氣氛日益高漲。在皇帝已表示不信任林則徐的情況下,本來反對禁煙的官員們大肆造謠中傷,陷害以林則徐為首的禁煙派和抵抗派。9月,道光皇帝下諭申斥林則徐、鄧廷楨,給他們加上“誤國病民”的罪名,把英國侵略軍沿海騷擾,各省“紛紛征調、糜餉勞師”,說成是他們“辦理不善”的結果。林則徐被革職之後,琦善以“撫夷”有功接任兩廣總督,在廣州和英國人義律談判。琦善完全不作任何作戰準備,隻想在談判中用延宕的辦法來使對方降低他們的要求。義律看透了清朝廷,決定再度用武力威迫。道光二十年十二月,英軍突然襲擊並占領了虎門外的沙角、大角兩個炮台。水師提督關天培率部抵抗,重創敵軍。但是琦善立即求和,按義律的要求擅自訂立的《穿鼻草約》,答應割讓香港、賠償煙款六百萬元等。英軍隨即占領了香港。
《辛醜條約》的由來
即《辛醜議定書》或《辛醜各國和約》。1900年7月八國聯軍攻占北京,到處燒殺搶掠。清政府便更加緊了議和的行動。在八國聯軍方麵,首先所要考慮的問題是要不要瓜分中國。當時在中國勢力最大的英俄兩霸,實際上都作了瓜分中國的準備。但是,如果真的實行瓜分,列強勢必要為應付帝國主義列強間必然發生的激烈爭奪而付出很大的力量,它們在中國的既得的巨大利益也不能保證不會遭到損害,致使有喪失的危險。所以,保全中國的原則,即美國創導的門戶開放政策就成為列強公認的原則,並且成為這時列強聯合向清朝政府提出條件的基礎。列強終於互相約定,這一次誰也不要提出割地的要求。在議和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德國就提出要懲處禍首的問題,各國對這一點大為堅持。這就是要懲辦那些曾經表示支持義和團的清朝大員。經過反複討論後,各國提出了要求處以死刑的11個朝廷大員的名單,其中身份最高的是端王載漪(他的兒子本已定為皇位繼承人)。下過宣戰詔書的慈禧太後沒有被列強加罪,便足以令她感恩涕零,而心甘情願地接受對方提出的任何要求。
光緒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列強提出了它們商定的和議大綱12條。當時還流亡在西安的清朝廷,在沒有任何異議的情況下,立即簽字承認了這個大綱;在清朝廷看來,列強沒有提出割地的要求,尤其照舊承認以慈禧太後為首的朝廷在中國的統治,就夠讓這個朝廷“悔慚交集”。在議定大綱細目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賠款數目。列強認為,中國必須為他們這次出兵費用和他們所遭受的其它“損失”而付出一筆巨額的賠款,其數目最後定為4億5000萬兩白銀,在40年內分期付清。還要加上利息,本利共達9億8200多萬兩。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辛醜年)9月7日,清政府全權代表奕匡、李鴻章與英、美、俄、德、日、奧、法、意、西、荷,比等11國代表,根據十二條大綱而由列強提出的條約(習慣上稱為辛醜條約)在北京簽訂。條約規定:上述數量的賠款,以海關稅、鹽稅、常關稅(內地稅)為保證;將北京東交民巷劃為使館區,區內由各國駐兵管理,不準中國人居住;拆毀大沽炮台及山海關至北京的各炮台,外國軍隊駐紮北京及北京到山海關沿線12個重要地區;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參加“與諸國仇敵”的各種組織。違者處死。各省官員對所屬境內發生的“傷害諸國人民”事件,必須立即鎮壓,否則即行革職,永不敘用;外國認為各個通商章程中應修訂之處或其它應辦的通商事項,清政府概允商議,並改善北河及南浦兩水道;清政府懲辦曾對義和團表示“支持”的清朝大員;改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外交部,班列六部之前。這個條約表明清朝政府已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
《上海停戰協定》的由來
日本帝國主義侵占我國東北後,於1932年1月28日又在上海點燃戰火,目的是想借此轉移國際上對它侵略中國東北的注視和迫使國民黨政府承認它占領東北的既成事實,同時也取得一個進攻中國內地的基地。駐上海的十九路軍(軍長蔡廷鍇,總指揮蔣光鼐)在全國人民抗日熱潮的推動和影響下,違背南京國民黨中央政府的旨意,奮起抵抗。在上海工人和廣大人民的積極參加和強有力的支援下,上海抗戰取得了重大戰果。不足五萬人的中國軍隊對付武器精良的10萬日軍,卻能堅持抗戰一個多月,殺傷侵略軍一萬多人,打得日軍三易主帥而不能有所推進。抗戰期間,國民黨政府不僅不給予任何實際上的支持,不派軍隊增援,不給補給,而且還借口國難嚴重稅收減少而停發19路軍軍餉,截留各地支援19路軍抗戰的捐款。更有甚者,國民黨政府還給空軍發出密令:“對日海軍,決不拋擲炸彈。”國民黨政府海軍當局還與日本海軍達成協議,“互不攻擊,以維友誼”。
由於國民黨政府按兵不動,坐視不救,十九路軍傷亡日漸嚴重。這時大批增援日軍開到上海,組成上海派遣軍。3月1日,日軍開始全線總攻擊,並在瀏河登陸。中國軍隊腹背受敵,被迫於3月2日放棄廟行、江灣、閘北陣線,撤至昆山至福山一帶。3月14月,經英國公使蘭普森斡旋,中日雙方決定自即日起停止軍事行動。3月24日,中日雙方開始正式進行停戰談判。5月5日簽訂了《上海停戰協定》。協定有5條正文和三條附件。根據協定,中國軍隊隻能留駐在昆山、蘇州一帶,而不能進駐上海,日本侵略軍可以在上海駐紮並擴大其區域。除正式協定外,還有三項諒解:中國取締抗日;中國19路軍換防;浦東及蘇州河南岸中國不得駐軍。這個協定是一個喪權辱國的協定,激起了中國人民的極大憤慨。
《何梅協定》的由來
正當國民黨政府與日本帝國主義“敦睦邦交”的時候,日本侵略者卻又將它的黑手伸向平、津、冀、察等地區。1935年5月,日本借口中國方麵援助東北義勇軍進入灤東“非武裝區”活動,破壞了塘沽協定,向國民黨政府提出了對華北的統治權的可恥要求,並開始調派日本入關,以武力相要挾。6月初,國民黨華北軍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和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開始秘密談判。7月6日,何應欽寫信給梅津,承認日本的要求,內容包括:取消國民黨在河北和平津的黨部,撤退駐河北的東北軍、中央軍和憲兵,撤換河北省主席和平津兩市市長,取締反日團體和反日活動等。這一協議,習慣上稱作《何梅協定》。
《塘沽協定》的由來
日本帝國主義在侵占我國東北後,又積極向華北進行新的侵略擴張。1933年1月1日,日軍進犯山海關。山海關守軍何柱國部進行還擊,安德馨營全營三百人力戰殉國。隨繼山海關淪陷。2月,日軍糾合偽軍10萬人分三路向熱河省進犯。當地守軍20萬人望風而逃。國民黨熱省主席湯玉麟把搜刮來的民脂民膏,裝滿二百多輛汽車,運往天津租界,他本人也跟著逃走。日軍先頭部隊僅百多人,在3月4日侵占了熱河省省會承德。日軍侵占山海關和熱河之後,繼續擴大侵略。3月又進犯長城線上的軍事要地喜峰口、冷口和古北口。原屬西北軍的宋哲元部29軍將士,在喜峰口拿大刀與日軍拚殺。冷口駐軍商震部也奮起抵抗,堅守陣地口後因寡不敵眾,三個重要關隘都失守,日軍控製了長城各口和冀東,平津危急。在此種情況下,蔣介石仍然一心“剿共”,急於同日本妥協。5月3日,國民黨政府明令設立行政院北平政務整理委員會,任命黃郛為委員長。並令黃郛北上負責對日交涉停戰間題。黃郛在北平與日方進行密談,達成原則性的協議。在蔣汪的同意下,國民黨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派熊斌與日方代表岡村寧次於5月30日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塘沽協定》。這個協定實際上默認日本侵占東北三省和熱河的“合法”性,並承認冀東為“非武裝區”,中國不能在那裏駐紮軍隊,而日本卻可在那裏自由行動。這樣,整個華北的門戶洞開。
《中日聯合聲明》的由來
1972年以前,中國和日本之間一直沒有官方來往,外交關係曾一度停止。進入70年代後,由於雙方發展經濟的需要以及國際形勢的微妙變化,經過雙方的外交斡旋,於1972年9月,日本國總理大臣田中角榮應邀訪問中國,商討建立友好睦鄰關係事宜。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周恩來與田中角榮在北京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即《中日聯合聲明》。聲明宣布結束中日兩國之間長期存在的不正常狀態。日本方麵對過去的侵華戰爭表示深刻反省。中國方麵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款要求。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雙方宣布兩國都不應在亞洲及太平洋地區謀求霸權,並反對他國或他國集團建立這種霸權的努力。從簽訂聲明之日起,中日兩國建立外交關係,雙方同意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建立兩國間持久的和平友好關係。
穿梭外交的由來
國際上為解決某一問題,一國代表頻繁地來往於有關國家和地區的外交活動。1973年中東十月戰爭後,美國國務卿基辛格在阿拉伯國家和以色列之間的外交活動即是一例。當時,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裏,基辛格去中東12次。其間20次到以色列,19次到埃及和敘利亞等國,達成了埃及—以色列和敘利亞—以色列脫離接觸協議和埃及—以色列第二個脫離接觸協議。為打破關於羅得西亞問題的日內瓦會議的僵局,英國代表理查德曾於1976年12月至1977年1月在羅得西亞、南非和讚比亞、坦桑尼亞、博茨瓦納、莫桑比克之間頻繁活動,有“穿梭外交”之稱。
最後通牒的由來
指一國為要求另一國履行自己所提出的條件而向對方發出的文書。其用意在終止關於兩國爭端的和平談判,最後一次提出絕對要求,限令對方在規定時間內給予明確答複;如在規定時間內不接受此種條件就將使用武力或某種強製性手段,如宣戰、斷絕外交關係、封鎖等。最後通牒可分為“單純的最後通牒”和“有條件的最後通牒”,前者在通知中不具體說明所要采取的強製手段是什麼,後者則在通知中具體說明所要采取的措施是什麼。1945年7月26,中美英三國發表《波茨坦公告》,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就有“最後通牒”的性質。
南南合作的由來
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經濟合作。由於發展中國家大都集中在南半球,發達國家多在北半球。所以國際上通常把發展中國家稱作“南方”,把發達國家稱作北方。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經濟合作則被稱為南南合作。60年代初,廣大第三世界國家在紛紛贏得政治上的獨立後,迫切需要發展經濟,但由於舊的國際新秩序的不平等,以及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經濟的控製,嚴重地束縛著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廣大發展中國家為打破舊的國際經濟秩序,擺脫發達國家的控製,振興民族經濟,開始進行相互之間的經濟合作嚐試。1961年不結盟國家第一次首腦會議呼籲發展中國家進行經濟合作。1964年“77國集團”在聯合國第一屆貿易會議上代表發展中國家提出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要求。1970年,第三次不結盟國家首腦會議首次提出“集體自立更生”的概念,此後,不結盟國家會議和“77國集團”會議又以文件形式明確了南南合作的行動綱領:本著集體自立更生的原則,在發展中國家之間進行密切有效的經濟合作,加強政治、經濟獨立和集體經濟力量,實現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目標。1974年第六屆特別聯大通過了《關於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和《行動綱領》。1976年,聯合國貿發理事會還專門設立了發展中國家經濟合作委員會,作為協調南南合作的中心機構。1979年,“77國集團”第四次部長會議提出了優先考慮發展中國家貿易普惠製以及創辦第三世界跨國公司等建議。1982年在印度召開了首次南南合作會議,此次會議被稱為“新德裏磋商”。與會的44個發展中國家代表對保證發展中國家的糧食自給、增進能源和科技合作及建立南方銀行等問題,”提出了很多建議和設想。1983年,第七次不結盟國家首腦會議又通過了《經濟宣言》和《經濟合作綱領》,強調要把南南合作的主張付諸行動,以及發展中國家進行資金合作的重要性。在上述曆次會議文件的基礎上,發展中國家間經濟合作有了發展。1984年底,發展中國家已建立區域性、半區域性組織近30個。發展中國家間的貿易額也有了增加。1986年5月,“77國集團”部長級理事會決定1987年1月舉行發展中國家全球貿易優惠製的第一輪談判,謀求在發展中國家之間取消或降低關稅、半關稅或非關稅堡壘,以促進相互間的貿易發展。
南北對話的由來
指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之間就經濟關係所進行的多邊磋商活動。因發達國家多位於北半球,發展中國家多位於南半球,故名。第一次全球性的南北對話活動始於1975年12月,在前法國總統德斯坦的倡議下,喀麥隆、阿爾及利亞、南斯拉夫等19個發展中國家同美國、歐洲共同體、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西班牙等8個發達國家和集團舉行了國際經濟合作會議。1977年5月舉行了第二次會議。由於幾個主要發達國家著力推護自身利益,對話未能取得預期的效果。雙方同意將對話移到聯合國範圍內進行。1980年聯大第十一屆特別會議專門討論了有關國際經濟合作的全球性談判的程序和議程問題,未能達成協議。1981年10月22日,經前墨西哥總統何塞·洛佩斯·波蒂略和奧地利總理布魯諾·克賴斯基的共同努力,8個工業發達國家和14個發展中國家的政府首腦在墨西哥的坎昆舉行了南北最高級會談。趙紫陽代表中國出席了會議。會上就調整南北經濟關係和恢複南北對話交換了意見。當時因美國阻撓,全球性的南北談判未能舉行。此後,南北全球對話活動趨於沉寂。但是南北關係的改善是整個世界經濟振興的客觀要求,因此廣大發展中國家和一些工業發達國家仍在為此進行努力。1984年12月歐洲經濟共同體與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區的65個發展中國家簽訂了旨在促進經濟發展的第三個《洛美協定》。聯合國也在為促進南北對話而積極活動。
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由來
發達國家是指那些經濟上發達,生產力發展快,人民生活水平高的國家,也稱工業國家,包括北美的美國、加拿大、西歐各國,大洋洲的澳大利亞、新西蘭和日本、蘇聯等國家。這些國家在世界上占少數。
發展中國家也稱“不發達國家”。指過去長期受奴役受掠奪的民族,國家獨立後經濟上依然落後,人均收入低,正處在發展中。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是發展中國家。其中有42個屬於最不發達國家,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隻有200美元左右。它們是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的主力軍,都麵臨著發展民族經濟、提高人民生活的艱巨任務。這些國家也稱為第三世界國家。
熱線的由來
各國首腦間晝夜直通電訊聯係的一般稱呼。首創於蘇美兩國。1963年6月20日,古巴導彈危機事件發生後,蘇美在日內瓦簽署了一項諒解備忘錄,決定在兩國政府之間建立一條直接的通訊路線,以備出現新的危機時使用,“熱線”由此而生。同年8月31日開始使用。熱線的主線通過莫斯科——赫爾辛基——斯德哥爾摩——哥本哈根——倫敦——華盛頓,還有一條通過丹吉爾的輔線。根據協議,它是在“緊急時刻使用的”。兩國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保證通訊路線不間斷地工作,把從另一國政府首腦收到的任何電報轉給本國首腦。1966年,法蘇之間也建立了類似的裝置。從1978年起,美蘇兩國啟用衛星通訊係統和高速傳真係統以代表路線熱線。
最惠國待遇的由來
又稱“無歧視待遇”。締約國雙方在通商、航海、關稅、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麵相互給予的不低於現時或將來給予任何第三國的優惠、特權或豁免待遇。條約中規定這種待遇的條文稱“最惠國條款”。這種待遇適用範圍廣泛,其中主要的是進出口商品的關稅待遇。最惠國待遇可分為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和有條件最惠國待遇。前者指締約國的一方現在或將來給予第三國的一切優惠,應無條件地、無補償地、自動地適用於締約國的另一方。“南京條約”中的“最惠國待遇”就屬於這一種。後者指締約國的一方現在或將來給予第三國的優惠,締約國的另一方必須提供同樣的補償,才能享受。現在國際上締結的許多條約就屬於這一種。
外交團的由來
各國駐同一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館長、外交人員及其家屬的總稱。領事不屬於外交團成員。狹義的外交團,僅包括外表代表機關的首長。使團長由外交團中到職最早的大使或公使(在無大使的情況下)擔任。在一些信奉天主教的國家裏,梵蒂岡教廷使節被認為是當然的外交團團長。外交團的活動通常是禮儀式的,如向駐在國表示祝賀、唁慰、參加典禮、磋商駐在國對外交團的優遇和禮儀安排,為離任使節舉行餞行活動等。
外交代表的由來
又稱外交使節,是一國家派往其它國家或某國際組織的代表。他代表國家,負責辦理外交事務。有常駐和臨時兩種,常駐外交代表指派駐某一特定國家或某一國際組織,並負責同該國或該組織保持經常聯係的代表;臨時外交代表指臨時出國負有某種特定任務的代表。根據國際關係準則,凡獨立的主權國家,都有權派遣外交代表,執行本國的外交使命。但這種派遣必須以有關雙方的協定為前提。常駐一國的外交代表,在事先征得有關各方同意後,同時可兼駐兩個或幾個國家。外交代表也可兼任派遣國在任何國際組織中的代表。
外交郵袋的由來
用以裝載一國政府與該國駐外使領館之間以及該國各使領館之間來往的外交文件的郵袋。它通常要經過嚴密加封,由外交信使遞送,也可根據國家間的協議交普通郵政傳遞,或憑證明文件,委托民航飛機機長或商船船長代為傳遞。外交郵袋不可侵犯,他國不得開拆、檢查、扣留或阻礙遞送。外交郵袋不得裝載毒品、武器或其它任何與執行外交任務不符的物品。
外交信使的由來
簡稱信使。由一國政府派遣而持有特別護照的遞送外交郵袋或外交文件的人員。依照國際法和國際慣例,外交信使在本國使館駐在國和所通過的國家享有人身不可侵犯,不受拘留、逮捕、搜查和外國法律製裁的權利。所帶外交郵袋也不可侵犯。
外交團團長的由來
外交團的代表。按照外交慣例,外交團團長由外交團中等級最高、遞交國書最早的外交使節擔任。但在某些信奉天主教的國家裏,如梵蒂岡教廷使節被認為是當然的外交團團長。其職責一般多為禮儀性活動,主要是在駐在國舉行某些典禮或交際場合時,代表外交團致詞、祝酒;就某些有關外交特權問題與駐在國聯係、交涉;召集並主持外交團的聚會。向外交團成員傳達駐在國政府有關禮儀事項的通知;向新到該國的外交代表介紹駐在國的禮儀,風俗及其它慣例等。外交團團長應尊重駐在國的法律、規定和風俗習慣,不幹涉駐在國的內政。團長享有的特權與豁免權和其他使節並無任何區別,所享有的禮遇則高於其他成員。
白皮書的由來
一國政府或議會正式發表的重要文件或報告書的封麵通常有它慣用的顏色,封麵如用白色,就叫白皮書,如美國國務院1949年8月5日發表題為《美國與中國的關係》的白皮書。如封麵是藍色的,就叫藍皮書(如英國政府),紅色的就叫紅皮書(如西班牙政府),黃色的就叫黃皮書(如法國政府),綠色的就叫綠皮書(如意大利政府)等。所以,白皮書、藍皮書、綠皮書、紅皮書往往成為某些國家的官方文件的代號。但一國使用的文件封麵顏色有時事實上並不限於一種。
驅逐出境的由來
亦稱“逐出國境”。即把犯罪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驅逐出國境之外。由法院判決“驅逐出境”是刑罰的一種。可單獨施行,也可附加施行,即在服滿主刑之後驅逐出境。由公安機關命令宣布“驅逐出境”則是一種行政措施。“驅逐出境”還有另外一層含義:在有的國家(如前蘇聯)指把被判刑人逐出原來居住地區或指定地區之外,而不強製他移居某一地區的刑罰。驅逐出境有別於流放。前者是禁止犯人在一定的地區居住,後者是強製犯人移居一定的地區。二者的共同點則是將犯人被逐於一定的地區之外。
備忘錄的由來
國家間或外交代表機關之間使用的一種外交文書,用來說明某一問題在事實上或法律方麵的細節,或用於明確外交會談中的談話內容。備忘錄可以單獨送致,可以作為附件,也可作在外交會談時當麵遞交。其使用範圍逐漸擴大。如作為正式照會或普通照會的附件;作為會議決議、公報、聲明、通知的附件;有些國家的政府或群眾組織利用備忘錄闡明自己對某一問題的立場觀點;為了敘述事實或陳述補充自己的觀點、意見或反駁對方的觀點、意見,也可使用備忘錄。備忘錄一般寫在普通紙上,不編號,不寫抬頭、不簽名、不蓋章,也不用客套話。
引渡的由來
指一國把在該國境內而被他國追捕、通緝或判刑的人,根據有關國家的請求移交給請求國審判或處罰。有權請求引渡的國家是:罪犯本人所屬國;犯罪行為發生地國;受害國。引渡是屬於一個國家主權範圍自由決定的事。按國際法,國家並無引渡罪犯的義務,但如果國家間有條約規定,如引渡條約,國家就應履行條約義務。如無條約規定,是否向他國引渡,則完全由一國自行決定。如果發生同時幾個國家同時要求某國引渡一罪犯時,在原則上,被請求國有權決定接受哪一國的要求。
雙重國籍的由來
又稱“積極的國籍衝突”。指由於各國國籍規定的不同,導致一個人同時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籍的法律狀態。例如,采取血統主義的甲國國民在采取出生地主義的乙國境內所生的子女,就具有甲乙兩國雙重國籍。又如,甲國法律規定,凡外國婦女與甲國人結婚的,自動取得甲國國籍;乙國法律規定。凡乙國婦女與外國人結婚的,仍保留本國國籍,如有乙國婦女與甲國人結婚,該婦女即具有甲乙兩國雙重國籍。雙重國籍人因兩國都有權要求其履行一定義務而處於困難境地。當其在第三國時,兩個國家都對其行使屬人管轄權,因而也使第三國處於困境。雙重國籍問題經常通過國內法和雙邊或多邊條約加以解決。
政治避難的由來
指一國公民因政治原因向另一國請求準予進入該國居留,或已進入該國請求準予在該國居留的行為。享受庇護的外國人,通稱為“政治避難者”,在所在國的保護下,不被引渡或驅逐。政治避難者的居住、遷移或行動方麵的管理,原則上按照一般外國僑民待遇,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其個人地位的不同而區別對待。
政治真空地帶的由來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亞、非、拉美民族解放運動空前高漲,一些老牌帝國主義國家無法維護原有的殖民統治,被迫從某些地區撤退,這些地區被西方政治家稱為“政治真空地帶”。並把外來勢力伸向這些地區的行動,稱之為“填補真空”。後沿用於類似情況。
國書的由來
派遣國元首為了派遣或召回大使或公使向接受國元首發出的正式文書。由派遣國元首簽署,並由外交部副署。派遣國書(或稱赴任國書)的主要內容是請駐在國對外交代表以本國名義所陳述的一切予以信任;召回國書(或稱辭任國書)是說明召回使節的正式通知。派遣國書由大使或公使親自向接受國元首遞交。按國際慣例,外交使節一般在遞交國書後才被認為正式開始執行職務。同級外交使節的排列次序(即位次)按遞交國書的時間先後而定。召回國書一般在新任大使或公使遞交派遣國書時一並遞交。派遣國書也發給出席國際會議的代表。代辦到任後向駐在國外長遞交的本國外長簽署的介紹信亦稱國書。
國籍的由來
一個人屬於某一國家的公民或國民的法律資格。具有某國國籍的人與該國有固定的政治與法律聯係,屬於該國的人,享有一定的權力和承擔一定的義務。國籍是保證一個人的權力在國際上獲得本國保護的條件,同時也確定國家對他有一定的管轄權。有關國籍取得,喪失和變更的法律即國籍法,它屬於國內法範疇。
中立國的由來
1907年《海牙公約》規定,中立國領土不可侵犯。中立國不得對交戰國任何一方給予援助,否則即喪失其中立地位。傳統的中立指戰爭中非交戰國選擇的法律地位,由於這種地位,它對各交戰國采取不偏袒任何一方的態度,並由此而產生一定的義務和權利。一國通過發表中立宣言或聲明,或采取事實上遵守中立義務的方式確立其中立地位,取得戰時的中立權利與義務。戰時中立不是國家的法律義務,而是根據自己的政策和利益自由決定的。因而中立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可以在一次戰爭中守中立,而在另一次戰爭中成為交戰國。也可以在戰爭開始時守中立,而在戰爭中放棄中立而參與戰爭。因此,“戰時中立”是臨時中立。但如果國家不實際參加戰鬥,就事實上保持了中立地位,這種中立地位有時被稱為“在區別的中立”、“有條件的中立”或“準中立”。
非正式訪問的由來
正式訪問的對稱。其表現形式有,一國領導人以私人身份對某國進行的私人訪問、出訪途經某國所進行的順道訪問、由於某種原因不便公開報道的秘密訪問以及兩國領導人為磋商重大問題需要會晤而進行的工作訪問等。非正式訪問時間一般比正式訪問要短,禮儀活動也從簡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