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本質——持續300年的波動和微粒之爭
光學和力學一樣,是一門古老的學科,古希臘的自然哲學家們就十分關注光這種現象。那時,主要討論的是關於光的本性的思辯和經驗上光的傳播方式。歐幾裏德論述了光的直線傳播和反射定律。在公元2世紀,托勒密嚐試依靠經驗發現折射規律。不過,正確的折射定律直到17世紀才由荷蘭的斯涅爾和法國的笛卡爾建立。也就是從那個時候起,人們開始了對光的科學研究。
光的色散現象的發現,是近代物理光學研究中第一個重要的成果。該項工作是由近代科學的巨人牛頓作出的。在牛頓之前,近代科學巨匠開普勒、伽利略、笛卡爾等人都對光學有過研究,也取得了不少成就,牛頓也從他們的著作中學到了很多關於光的知識,但是,正如牛頓後來所說:“我不準備用假說來解釋光的屬性,而是用理智和實驗來提出和證明它們。”
關於光的顏色,早在公元前就有人作過猜測,把虹的光色和玻璃片的邊緣形成的顏色聯係起來。但從亞裏士多德以來到笛卡爾都認識白光是純潔的、均勻的,白色是光的本質,而色光隻是光的變種。
與前人不同的是,在光的顏色問題上,牛頓做了大量的實驗。1666年,他購得一塊玻璃三棱鏡,開始研究色散現象。牛頓在他的光學一書中描述了他最初做光學實驗的過程:“把我的房間弄暗,在我的窗板上開一個小孔,以便適量的太陽光射入室內,就在入口處安置我的棱鏡,光通過棱鏡折射達到對麵的牆上。”牛頓看到牆上有彩色的光帶,光帶之長數倍於原來的白光點,他意識到這些彩色就是組成白色太陽光的原始光色。後來,牛頓又做了大量實驗,證明了這一點。牛頓得出結論:“白光本身是由折射程度不同的各種彩色光所組成的非均勻的混合體。”這就是牛頓的光色理論。組成白光的彩色光有七種:赤、橙、黃、綠、青、藍、紫。牛頓進一步得出結論,物質的色彩是由不同顏色的光在不同物體上有不同的折射率造成的。牛頓的光的色散理論,為一個半世紀後夫琅和費創立光譜學奠定了基礎。
光的色散現象發現後,牛頓開始了對光的本質的研究。起初,牛頓也曾認為光是一種波,因為這樣能輕易地解釋兩束光交叉通過時不受幹擾的現象。然而,隨後牛頓便對光是波的認識發生了懷疑,因為光若真的是波,那麼光為什麼會直線傳播?牛頓看到用光是波的結論無法解釋這一基本事實時,便提出了光的本質的微粒說。結果,他成功地解釋了光作直線傳播、光能投下清晰的影子、光的反射等現象。
然而,牛頓光的微粒說的提出卻引起了一場持續300年的大論戰,即科學史上著名的光的微粒說與波動說之爭。波動說以笛卡爾、胡克、惠更斯為代表,而微粒說以牛頓為代表。
波動說最早的倡導者是意大利物理學家格裏馬第。格裏馬第從一部分光疊加到另一部分光上,會導致照度的減弱現象出發,想象光是一種能夠作波浪式動作的流體,它以極快的速度傳播,不同的顏色是波動頻率不同的結果。1665年,胡克更進一步明確提出了波動理論。波動說的集大成者是惠更斯。他認為,空間的以太是無所不在的,他把以太作為振動的媒質,把媒質的每一個點都看成一個中心,在中心的周圍形成一個波。惠更斯成功地用這個物理圖像來解釋光的反射、折射,還以此來研究冰川石的雙折射。
由於牛頓在科學界的威望,以及光波動說本身還不完善,在19世紀以前,牛頓的微粒說占優勢。
19世紀初,由於英國科學家托馬斯·楊那個著名的“雙縫幹涉實驗”,以及其他人的一係列努力,使得光的波動說得到複興。托馬斯·楊最可貴的地方在於他不因牛頓的名望和權威而迷信牛頓。他從事實出發敢於對牛頓的微粒說提出異議。
他曾說:“盡管我們仰慕牛頓的大名,但我並不因此非得認為他是百無一失的,我……遺憾地看到他也會弄錯,而他的權威也許有時甚至阻礙了科學的進步。”
托馬斯·楊在1800年發表了題為《關於聲學和光學方麵的實驗和問題》的著名論文。他指出,光如同聲音一樣,是一種振動,這種振動是靠充滿宇宙整個空間的以太傳播的。
這樣,波動說在19世紀初取得了勝利。特別是到了1864年,麥克斯韋仔細研究了光波,指出光是一種波長很短的電磁波,它與其他電磁波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隻是波長不一樣。從而完成了一次人類對光認識的飛躍,使光作為一種波動被確定下來,並使光的微粒說在一段時間裏沉寂了下來。
但光的波動和微粒之爭並沒就此結束。20世紀初,發生物理學革命。光的微粒說以愛因斯坦提出的光粒子的形式,在沉寂一個世紀後獲得新生。不過光的波動性並沒失效。現代量子力學認為光是波動性和粒子性的統一,具有波粒二象性,至此人們才獲得了對光本質的正確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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