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範縝以前的唯物主義(續)
第一章 南北朝佛教的國教化及其社會根源
中國曆史上所謂南北朝,是中世紀社會秩序重新改編的時代。
自西晉湣帝建興四年(紀元三一六年)漢王劉曜攻陷長安,湣帝出降以後,中原豪族逃奔江東,建立了東晉政權。這種政權,本質上是身分性地主把持的豪門專政;外有北方民族的威脅,內則窮極侈華,盡超經濟剝削之能事。所以,在短短二百七十二年中,五易王朝(紀元三一七年東晉建國,陳亡於五八九年)。在處於不安定狀態的而又賦有著清談傳統的統治者看來,實在需要一種被玄學精神所貫串了的宗教體係,一方麵作為主觀的麻醉劑,另方麵作為安定社會秩序的力量。於是,所謂佛教,遂成了南朝帝王王子士族的共同信仰。
先就帝王信佛者來說:東晉如明帝、哀帝、簡文帝、孝武帝,皆祟信佛教;而恭帝深信浮屠道,鑄貨千萬,造丈六金像於瓦官寺,迎之步從十餘裏(晉書卷十本紀),尤為著名。宋高祖劉裕假口於僧徒讖語行纂弑(南史本紀、建康實錄、高僧傳慧義傳),足證其信仰佛教之深;宋文帝元嘉佛教之盛,致與玄談合流,元嘉三十年中(自紀元四二四年至四五三年),都中造寺見於紀載者,十有五處。齊高帝時,以竟陵王子良為中心,招致名僧講說佛法,如玄暢、僧柔、慧次、法安、法度、寶誌、法獻、僧佑、智稱、道禪、法護、法寵、僧旻、智藏等,皆其所敬禮的著名僧徒。梁武帝不但三度舍身入寺與眾為奴(北山錄異學篇),而且更正式宣布佛教為國教:
"道有九十六種,唯佛一道是為正道;其餘九十五種皆是外道。朕舍外道以事如來。若有公卿能入此誓者,各可發菩提心。老子、周公、孔子等雖是如來弟子,而為化既邪,止是世間之善,不能革凡成聖。公卿百官侯王宗室,宜反偽就真,舍邪入正。......事佛心強,......乃是清信。......其餘諸信,皆是邪見。"(敕舍道事佛,見全梁文四)
按此一文獻,發於武帝天監三年(紀元五○四年),在中世紀思想史上,實與漢武帝罷黜百家及光武帝宣布圖讖於天下,有相同的意義。梁簡文帝與武帝同樣,不但信佛,而且擅長佛理。陳武帝與陳後主對於佛教,仍祖梁武帝之遺規,不但獎挹名僧,且均曾舍身。
再就王子信佛者來說:宋有臨川王道規、嗣子義慶、江夏王義恭、衡陽王義季、彭城王義康、南郡王義宣、廬陵王義貞、建平王弘、子景素、巴陵王休若、山陽王休祐、竟陵王誕、豫章王子尚。齊有文惠太子及竟陵王、豫章文憲王嶷及其子子範、子顯、子雲、子暉、臨川王映、長沙王晃、宣都王鑒、晉安王子懋、始安王遙光及巴陵王昭胄。及至梁代,武帝諸子多知佛法,其兄弟輩有臨川王弘、安成王秀、南平王偉、鄱陽王恢、始興王憺,其侄輩有長沙王業及子韶、衡陽王元簡、桂陽王象,其孫有大球。陳代則有晉安王伯恭、新安王伯固、鄱陽王伯山、新蔡王叔齊、始興王叔陵。
最後就士族信佛者來看:吳國張氏有敞、裕、褘、邵、茂度、演、鏡、永、辯、岱、緒、充、稷、茂宗、敷、暢、悅、淹、融、卷等二十人,所以張融作門律自稱"吾門世恭佛"(弘明集卷六)。廬江何氏有充、何皇後、尚之、點、求、默、胤、敬容等八人。吳郡陸氏有澄、慧曉、倕、任、杲、煦、罩等七人。汝南周氏有顒、舍、弘正等三人。琅邪王氏有導、薈、珣、瑉、謐、羲之、獻之、弘、練、微、僧達、華、琨、景文、奐、肅、融、曇首、僧綽、僧虔、儉、斌、慈、誌、揖、彬、寂、筠、克、固等三十人,王筠答釋法雲書難範縝神滅論說:"弟子世奉法言,家傳道訓",誠非虛語。陳郡謝氏有鯤、安石、萬石、靈運、超宗、茂卿、弘微、莊、蒲、覽、舉等十一人。共七十九人。
據此可知,佛教在南朝所以能夠發展到國教化的新的階段,完全是出於帝王王子及士族豪門的提倡。所以湯用彤關於此事,一則說"佛法既上流人士所提倡"(前書頁四一七),再則說"南朝佛教於士大夫階級之勢力,以及其與玄學關係之密切,即此亦可知矣"(前書頁四二九),三則說"晉司徒王導獎進僧徒,於江東佛法之興隆頗有關係。"
與南朝在腐爛基礎上渡江再版其豪門政權相對,北朝政權的曆史任務則是:以落後民族的氏族社會移植到中土,並在中土的黃河流域,這一塊已經建立起封建製社會的地基上,促使自己的社會過渡到中世紀階段。北朝的這一過渡,以北魏孝文帝(紀元四七一至四九九年)為分水嶺。孝文以前,為對於中世紀社會的急起直追時期;孝文以後,為對於中世紀社會的迎頭趕上時期。北朝名主之醉心華化,即以此為基礎。
在這裏,為了具體的理解北朝思想,我們應該記取普列漢諾夫(一八五六--一九一八年)下列兩則名言:
"差不多每個社會都受到其鄰近社會的影響,所以可以說,對於每一個社會都有一定的影響其發展的社會的曆史的環境。每個特定的社會從其鄰近的社會方麵所受到的影響的總和是永遠也不會等於另一個社會在同時所受到的影響的總和。因此,任何社會生活於自己的特殊的曆史環境中,這個曆史環境也許--而實際上亦時常有過--和其他民族的曆史環境很相類似,可是永遠也不會和永遠也不能和它完全同一樣。"
"一個國家的文學對於另一個國家的文學的影響是和這兩個國家的社會關係的類似成正比例的。當這種類似等於零的時候,影響便完全不存在。例子:非洲的黑人至今沒有感受到歐洲文學的任何影響。這個影響是單方麵的,當一個民族由於自己的落後性,不論在形式上亦不論內容上不能給別人以任何東西的時候。例子:前世紀的法國文學影響了俄國的文學,可是沒有受到任何俄國的影響。最後,這個影響是互相的,當由於社會關係的類似及因之文化發展的類似的結果,交換著的民族的雙方,都能從另一民族取得一些東西的時候。例子:法國文學影響著英國文學,同時自身亦受到英國文學的影響。"
上引普列漢諾夫的名言,雖是說的別種問題,而在方法上卻可以作為我們理解北朝思想發展具體途徑的鑰匙。這就是說,根據這種方法我們可以斷定:首先,由於南北朝"社會關係的類似",所謂"鄰近社會的影響"必然是其思想發展的"異常有力的多樣性的因素"之一。其次,北朝"由於自己的落後性",在思想發展上必然接受南朝的影響而不能使自己的思想影響於南朝。又次,當北朝對於南朝的中世紀社會達到了迎頭趕上時期,其間的影響也必然轉變成相互交流的形式。最後,由於南北朝的社會,不論在曆史的傳統上,或現實的內容上,都不"完全同一樣",所以其間的思想發展各有其獨立的個性。所有這些,都表現在佛教的發展過程上麵。茲更具體詳述如下:
第一,在北朝開始的時候,就盡量吸收了南朝的思想。例如:北魏道武帝攻略黃河北岸,所過僧寺,見沙門道士,均加敬禮;不但喜覽佛經,而且好黃老之術。天興元年(紀元三九八年)稱帝伊始,即敕建寺塔於都城,並優禮士族,重用儒生,奠定了北魏國基。又如:獻文帝因相傳宋孝武帝大明四年(紀元四六○年),建業中興寺設齋,有一沙門容止獨秀,舉眾莫識。問之,答言"從天安來"。言訖,忽然不見。踐祚以後,遂改元天安(見釋老誌)。由此可見,北魏帝王,不但崇佛,且引南朝神話以自重。更如北朝佛教,自孝文帝起,始著重理論研究,而帶有名理色彩。但是,此一發展,也是受了南朝的影響。因為北朝信佛而談名理者,多為南朝人士。如崔光的祖與父均仕於劉宋,光十七歲始來北朝;王肅與王翊都是王導的後裔,也都是年長以後才來北朝。馮亮本在南方,被魏人俘虜,始居北朝。裴植先仕於江南,裴粲或亦來自南朝。總之,北朝佛教思想的發展,是由於受了南朝的影響,甚為明白。至於北朝佛教影響於南朝,則是北周武帝建德三年(紀元五七四年)毀佛以後的事。湯用彤曾說:
"......釋子多南奔陳朝(北周之慧海法彥)。最重要者,北齊學僧曇遷靖嵩逃至江南,得習攝論(法侃慧遷亦北方十地學者,至南方學攝論)。智者大師謂亦因毀法南下(據隋柳顧言禪師碑文)。前者乃法相宗之先河,後者奠天台宗之基礎。而楞伽禪法亦疑在此時南趨。此宗興起,原在嵩嶽。二祖以後,乃移江北。夫自魏孝文以後,南方僧人嚐來北方(見前)。周武毀法,北方僧人,又驅而之南方。於是學術交流,文教溝通,開辟隋唐一統之局勢,而中華佛教諸大宗派亦於是釀成焉。"
第二,佛教在北朝,與在南朝同樣為帝王王子等貴族的意識形態。首先,北朝的皇後多出家為尼。例如:北魏孝文皇後馮氏、宣武皇後高氏、孝明皇後胡氏等,皆其著名者。所以伽藍記曾說:
"椒房嬪禦,學道之所。掖庭美人,並在其中。亦有名族處女,性愛道場,落發辭親,來依此寺。屏珍麗之飾,服修道之衣,投心八正(原作"投心入正",茲據湯用彤校改。--引者按),歸誠一乘。"
其次,王子多信佛者。如北魏城陽王徽、廣陵王恭、高陽王雍、彭城王勰、北海王詳、清河王懌、汝南王悅、廣平王懷等,均或立寺,或與僧徒交遊。就中如彭城王勰,本傳載其被尚書令高肇誣為通南詔蠻賊,逼飲毒酒見害事,曾說:
"景明報德寺僧,鳴鍾欲飯。忽聞勰薨,二寺一千餘人,皆嗟痛,為之不食,但飲水而齋。"(北史卷一九)
因此,勰與僧徒交誼之厚,可以想見。又次,帝王信佛者如:北魏自太武帝以降,文成帝大興佛法,所造大同雲崗石窟,不但在魏時為獻文孝文二帝經常駕幸之所,至今猶為世界馳名的勝地;而孝文帝於建功德以外,對於佛理尤為悉力提倡,名僧雲集,在北朝佛教發展史上,完成了新的階段,下逮宣武、孝明之世,譯經講論與功德福田之業,亦稱極盛。正因佛教在北魏是統治者加意提倡的正宗思想,故寺僧數目,代有增加。據湯用彤(前書頁五一二)統計,有如下表:
第三,我們說佛教在北朝有其國教化地位,或不免引起反對的看法。足以為反對論者借口的根據,即北魏太武帝與北周武帝的兩次毀佛事件。因此,我們需要對這兩次事件,略加分析。關於此事,首先我們應該指出:這兩次事件雖同為毀,而思想史的意義則大有差別。總括說來:北魏毀佛是在其尚未確定於封建社會的時期,對於佛教采取態度上的一種暫時的動搖;而北周毀佛則是在佛教已經發達的地基上所引起的政權與教權衝突的一般封建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暴露。具體言之,可分為如下幾點:
(1)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紀元四四六年),下距孝文帝太和九年(紀元四八五年)施行均田法(北朝封建社會的正式起點)約四十年。太武之世,尚處於由氏族社會到封建社會的過渡時期。在向封建社會叩門的時代,其思想上的探索,表現為天興以來佛道儒的多元並用。佛道兩家固是露骨的宗教,其所信任的儒家,例如崔浩,就北史(卷二二)及魏書(卷三五)本傳來看,也是董仲舒一流的宗教化的儒家。崔浩之師事道士寇謙之,是向土著宗教的結合;其發動太武毀佛則是土著宗教對於外來宗教的聯合進攻。至於太武帝之采納崔浩之議,無疑地是由於北朝尚未確定於封建社會的過渡時期的反映。所謂向封建社會過渡,就意識形態上說就是向宗教的迫近。所以太武帝雖一度毀佛,而卻始終沒有離開宗教立場。天興元年的稱帝詔書(魏書卷二),從字句到思想都是班彪王命論的學舌。這一個決策的詔書,也就規定了北朝思想發展的路向:在起點上雖可於各種宗教之間有所選擇,而選擇的結果必然在宗教範圍以內定於一尊。崔浩如果不以宗教觀點反佛,太武決不會受其影響毀佛。稍後的李瑒,以儒家人文主義觀點斥佛為"鬼教",雖經"自理"(即"自白"與"自首"中間的"自明"),終被"罰金一兩"(魏書卷五三本傳)。即可作為旁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