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婚姻(1 / 2)

政策開啟需要文化,每一個政策所需的文化總值都不同。

每個時代的第一個政策都會重新得到一個所需文化的標準值,第二個政策所需的文化是第一個政策的兩倍,以此論推,而後一個時代第一個政策所需的文化將是上一個時代第一個政策的數倍至數十倍。

神大人給這個世界設計的這套規則是想讓每個時代能開啟的政策數量既不太少,又不會太多,更重要的是能更加突出多一個政策的優勢,比如某個文明前五個政策都是最優先最基礎的,而第六個政策卻是可以極大提高國力的,如果這個時代所攢的文化值不夠開不出第六個,就會比開啟第六個政策的文明弱勢不少。

我的上帝之書在公元前2995年就攢夠了第三個政策所需的文化值,又於一年前攢夠了第四個政策的文化值,之所以沒啟用新政策完全是因為在觀望。

四年前,當我興奮地攢夠政策文化值的時候,就立刻準備書寫政策。

先是在上帝之書裏草書,我是這樣寫的,“軍隊編製,從今日起華夏文明將擁有製式軍隊,提高本文明的作戰實力”,結果收到了“奴隸社會前不允許組建軍隊”的回複。之後不久,我又寫下了,“農耕,本文明所有子民對農業所需的技能掌握能力提高,對農業的興趣增加”,上帝之書的回複是,“華夏文明擁有最強力的文明特色政策《農耕民族》,本政策將在奴隸社會王朝建立後自動解鎖”。

文明特色政策是指每個文明擁有三個特定的政策,這是最強力的政策,貫穿整個文明,而且具有特殊性。第二檔次強度的是時代主政策,每個時代之初能自動開啟一個,其強度是普通政策的三倍,但進入下個時代後失效。第三檔次強度的才是普通政策。

總之,我終究還是沒使用第三個政策的開啟權,於是就拖到了現在。

三天後,在部落近三千人的跪拜仰視下,我在半空中用聖人之筆寫下了久違的政策。

“婚姻,將婚姻製度賜予華夏文明,年輕男女可自由婚配,所有子民當其成家將提高對本文明的好感度,與本文明子民通婚者將有一定幾率歸附。”

接著咱們部落就進入了雙喜臨門模式,由於部落以前從未有過婚配,更不知何為夫君何為妻室,所以就由通讀了中國通史與世界曆史通史的女媧來給族人們講解。

之後的幾天,全族人隻勞動半天,吃過午食後就都到部落中間的空地上聽女媧講婚姻之製、男女之道。落日時分,則全族人該幹嘛幹嘛去,包括奴隸們,當然必須是一男一女結伴成行,沒有找到異性的就隻能在部落中央守著沒有找到另一半的奴隸們。

我並不擔心這些奴隸們會趁機逃跑,如果是男族人帶著女奴隸,女奴隸基本是沒可能跑掉的,而如果是女族人帶著男奴隸,我想這群原始人跑之前肯定還是會解決下生理需求的,也許解決之後就再也跑不掉了。何況,還有苦逼的單身狗和已經找到另一半的恩愛狗守在部落內部與最外圍。

然而這個時代你不能說你們倆是夫妻了你們就是夫妻了,咱們中國不是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嗎,就算現在是石器時代也得有個證人承認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