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崇案之前,中國女學生遭軍人淩辱的事例並不少見,如1919年12月12日皖係軍閥倪嗣衝所轄的安武軍一部闖入懷寧蠶桑女校,大白天狂縱獸欲,將一百餘名女教師和女學生盡行奸汙;又如1938年2月日本獸兵闖入金陵女子大學,同樣是霸王硬開弓,一個也不放過。為何這兩樁大規模的惡性事件都沒有引發政治上的抗議浪潮?究其原因,是人心如沙,尚未聚攏,也就是說,時機不夠成熟。
1946年9月4日,美軍槍殺北平中學生曹栓明,兩天後,美軍又在天津槍殺了一名在兵營附近收割莊稼的農民何萬順,9月22日晚,在上海外灘,一名駐華美軍(也是海軍陸戰隊員)在馬路上殘暴地打死了一個諢名為“臧大咬子”的黃包車夫。原情推理,這三樁人命關天的殺人案比沈崇被奸汙案更令人發指,卻很快就歸於無聲無息。那麼,你也許會問,為何三個多月後一名中國女大學生被美國大兵強奸就能產生如此之大的社會震蕩?這必須從中國社會普遍的道德觀念——“萬惡淫為首”和“死人事小,失節事大”——去尋找根源。當代學者謝泳在《重說沈崇案》一文中將此歸納為四條:“一、沈崇本人是北京大學的學生,也就是說,她的受害就是青年學生直接受害;中國人在判斷社會是非時有一種心理,就是他們總是關心與自己關係最近的事,遠處的事,他們通常都很冷漠。二、沈崇是一個女學生,還是一個富家子女。她的出身和四十年代多數青年大學生的出身背景相近。三、沈崇是被強奸的,在中國人的心理中,這是比人命還要大的事。四、沈崇是被外國人強奸的,這更讓當時的青年學生無法接受。可以設想,如果皮爾遜是直接拔槍打死了沈崇,而不是強奸,事情恐怕也沒有後來那樣嚴重。”他還說:“像沈崇案這樣的惡性事件,在海外駐軍當中是最容易發生的,近年來美國在日本衝繩島的駐軍也時常發生強奸案,這是海外駐軍中常見的問題。但對四十年代的中國學生來說,雖然他們接受了很多西方文化,但在傳統上,他們還是很難擺脫中國人固有的思維。”
1946年12月31日《申報》頭版上的文章即指出了沈崇案的性質:“此次不幸事件,為一法律問題,而美軍退出中國,則為一政治問題,不可並為一談。美軍對此善後所提解決辦法,大概尚好,但應從速解決,絕不可拖,美軍不懂得東方道德的特性,所以他們也許還不理解中國民眾的憤慨。”當時,胡適和傅斯年等保持理性的知識分子都認為沈崇案宜用法律方式單獨解決,若強行與政治扯上關係,青年大學生繼續罷課遊行,隻會對國家的形象有損,對青年大學生的學業有損。總體而言,這種聲音是微弱的,完全被抗議浪潮淹沒了。
牽一發而動全身,這個案件牽動的國民黨政要很多,連第一夫人宋美齡也聞風而動,親自出馬,欲助蔣介石一臂之力,盡快度過眼前的難關。她派人去北平將沈崇接到南京,在美國教會大學金陵女子大學的校董室,她接見了驚魂甫定、失聲痛哭的沈崇,她神色慈祥,掏出雪白的手帕替沈崇揩去臉頰上的淚水,然後柔聲撫慰道:“姑娘,想開點,我是信耶穌的。《聖經》上有句箴言:再沒有比那些隻顧自己鼻子尖底下一點事情的人更可悲了。有什麼要求,隻管說出來,我會滿足你的。”沈崇的回答有點感傷:“我想以死來洗刷自己的恥辱!”宋美齡連連搖手,她說:“不,姑娘,你不能死。你想想,父母養育你這麼大,又供你上大學,難道你用死來報答他們嗎?死並非死者的痛苦,而是生者的痛苦。你願意加入基督教嗎?我可以收你做個幹女兒,也做你的洗禮人,讓耶穌來救度你。”沈崇道了謝,含怒請求宋美齡嚴懲皮爾遜。宋美齡答應她的請求,表示中國政府一定會同美國政府嚴正交涉,將皮爾遜繩之以法。宋美齡還替沈崇改名為沈筱齡,願意幫她轉校,換個環境生活學習。後來,宋美齡果然去南京遠郊的特別軍事囚禁所譴責了美軍伍長皮爾遜,指斥他不僅強奸了中國女學生,還強奸了美國的援華政策,她勸導皮爾遜寫一份認罪書,由她出麵去向美國軍方和政府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