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政黨思想建設研究15(2 / 3)

第一種可能的選擇是把參政黨建設成和執政黨一樣的黨,以執政黨的理想信念意識形態武裝自己,以實現共產主義為目標。按照共產黨的標準來建設參政黨是否可行呢?答案是否定的。把參政黨建設成和執政黨一樣的黨,不僅違背了參政黨思想建設目標設定的基本原則,在理論上和實踐上也是行不通的。首先,我國參政黨的特殊性決定了不可能建設成和執政黨一樣的黨。參政黨作為以知識分子為主體的幹部性政黨,作為八個民主黨派的通稱,是一種特殊的政黨組織模式,其特殊性表現為:在政治綱領方麵,我國多數民主黨派秘密產生於抗日戰爭時期和抗戰勝利以後,是為爭取民主而產生的,既沒有把馬克思主義作為意識形態定向的政治綱領,更缺乏為實現這種政治綱領和政治主張的戰略原則和策略措施;在活動方式方麵,中國的民主黨派大多數以和平的方法,以言論救國的方式爭取民主。新時期參政黨的地位與作用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這種言論救國的方式還是得到了保留,參政黨“提意見、作批評”的參政方式和監督方式就是民主黨派以言論救國的活動方式在新時期的體現;在組織模式方麵,與中國共產黨的金字塔結構和嚴密的組織紀律性不同,各民主黨派最初多是以有聲望有社會地位的代表性人士或旗幟性人物組織和發展起來的,其組織體係表現為黨的中央組織強於地方組織,組織和人員在地方和基層的發展不充分,組織結構呈倒金字塔形,缺乏嚴密的組織體係和嚴格的紀律。這三方麵的特殊性決定了參政黨的政黨地位、政黨性質和所承擔的任務與中國共產黨不同,也不具備執政黨所擁有的政治資源和組織資源,在事實上很難做到像執政黨一樣活動。其次,多黨合作製度也決定了民主黨派不能建設成和執政黨一樣的黨。多黨合作是求同存異,差異是合作的前提,如果參政黨把自己建設成為和中國共產黨一樣的政黨,那多黨合作就沒有必要繼續堅持,參政黨也就沒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參政黨思想建設目標的第二個可能選擇,就是要按照西方政黨製度的標準,按照西方競爭型民主製度來指導思想建設,把民主黨派建設成在野黨甚至是反對黨。不可否認,這種心理期待在極少人身上還是存在的。比如說有人提出要八黨派聯合成為一個“次執政黨”或者說“準反對黨”,也有人提出要與中共輪流執政等等。這種心理期待和思維模式同樣違背了參政黨思想建設目標設定的基本原則,也是不現實的,因為這意味著必須重新設計我國的政黨製度和政治製度,而政黨製度和政治製度作為一國政治文化的一部分,不是在書齋裏設計出來的,也不是靠想象和人為來推行的,而是社會經濟基礎所決定的,是在長期的實踐中不斷修正、不斷完善的。法國著名政治思想家托克維爾認為,政治製度的創新過程是一個成長過程,它依賴於諸多的條件因素。因此,不管是中共還是各民主黨派都不可能把我們已經逐漸走上成熟的政治文化推倒重來,也不可能在腦袋裏設想出一種政治製度或者從西方某個國家複製一種政治製度,讓它在我們現有的經濟基礎上落地生根。此外,中國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必須保持政治和社會穩定,政治和社會穩定的前提是政治格局的穩定,而政治格局的核心是政黨製度的穩定。改變政黨製度就意味著破壞穩定和發展,這在社會上是行不通的。吳邦國委員長在最近幾年的兩會上所做的工作報告都一再強調要從中國國情出發,鄭重表明我們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鼎立”和兩院製,不搞聯邦製,不搞私有化。這是來自人大的聲音,說明我們國家缺乏競爭性政黨製度的社會基礎。

參政黨思想建設目標的第三個可能選擇就是在這個問題上無所作為,也就是不建設,參政黨隻是為了存在而存在,這樣做的後果實際上就是把參政黨建設成花瓶黨。這種思想不管是在參政黨成員中還是在中共黨員中可能都有一定的市場,但這種觀點既不合法,也不合情,是非常有害的。從法律上說,我國實行多黨合作製度,這是憲法規定了的,參政黨的權利與義務是憲法保障的,如果讓我們的參政黨無所作為,隻做一個政治花瓶,就是違反憲法,違背憲法就是違背國家意誌,違背民心民意。此外,參政黨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權利不僅是憲法和法律保護的,同時也是民主黨派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過程中,在血與火的考驗中通過自己的貢獻而獲得的,並不是被恩賜的,因此,也不是被擺設的。民主黨派在中國革命和建設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無論是對我國的經濟建設、政治發展還是社會進步都作出了巨大的成績,怎麼能說參政黨是花瓶和擺設呢?又怎麼能把參政黨建設成為一個花瓶或者擺設呢?從未來政治發展來看,我們現在正致力於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政治文明的一個關鍵內容政黨和政黨製度文明。執政黨與參政黨是當代中國政黨製度的一體兩麵,如果隻有執政黨緊緊跟隨時代潮流向前走,而讓參政黨做一個花瓶,這既不利於多黨合作的大局,也是對民主政治的損害。因此,要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和完善多黨合作製度,參政黨的自身建設隻能加強不能削弱,也隻有這樣才能在提高政治素質、組織活力、業務能力的情況下,更好地履行政黨職能,完善政黨形象,實現政治抱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