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實現農村發展戰略目標,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必須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要求,抓緊在農村體製改革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進一步放開搞活農村經濟,優化農村發展外部環境,強化農村發展製度保障”。
推進農業經營體製機製創新,是加快轉變農業經營方式的客觀需要。經過多年的改革發展,我國已經形成了以承包農戶為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專業大戶等多元化市場主體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格局。然而,伴隨著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的加速推進,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低、社會化服務體係不健全等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製度的前提下,不斷推進農業經營體製機製創新,加快農業經營方式轉變。
當前,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進入加快改造傳統農業、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關鍵時刻,進入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重要時期,農業農村正在發生新的變革。繼續深化農村改革,推進農業經營體製機製創新,對於加快農村改革發展,紮實推進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從改革的進程看,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經濟體製必須深化改革。從發展的任務看,加快現代農業建設必須深化農村改革。從全局的要求看,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必須深化農村改革。各級農業部門要圍繞發展抓改革,抓好改革促發展,深刻認識深化農村改革、推進農業經營體製機製創新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繼續解放思想,切實增強改革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推進農業經營體製機製創新,為農村發展注入新的動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增添新的活力。
抓好農業經營體製機製創新,前提是毫不動搖地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製度,關鍵是推進“兩個轉變”,即家庭經營向提高集約化水平轉變,統一經營向提高組織化程度轉變。
實行家庭經營向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轉變,是我國農村基本經營製度在實踐中的自我完善和發展,具有重大的理論創新意義。實踐證明,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農村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我國農業經營方式正進入一個曆史拐點,即由農戶小塊土地經營向大塊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方式轉變。這也是世界各國農業發展的普遍規律。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轉包、租賃、入股、轉讓等方式,進入市場流轉,從傳統的農業資源性經營向資本性經營轉變,有利於加快農村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有利於土地向實行規模經營的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組織集中,有利於提高農業資源利用率、土地產出率和勞動生產率。
統一經營向提高組織化程度轉變,建立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的經營體係,是農業突破傳統的集體經濟組織管理模式,走向社會化、專業化和服務主體多元化的必然要求。長期以來,雙層經營中的“統一經營”,由於集體經濟組織缺乏法人地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難以發揮服務作用,在土地流轉後形成的市場化農業經營主體,隻有依靠社會化服務體係,才能完成產前、產中、產後的各種經營活動。世界發達國家農業社會服務水平已達到80%以上,而我國農業總體上服務層次低、水平低、效益低。
為此,要重點做好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增強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功能、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等五個方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