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5章 專門打造好官的官(1 / 3)

“原文”

上疏陳事曰:

臣聞柔遠和邇,莫大寧人,寧人之務,莫重用賢,用賢之道,必存考黜。是以皋陶對禹,貴在知人。“安人則惠,黎民懷之。”分伯建侯,代位親民,民用和穆,禮讓以興。故《詩》雲:“有渰淒淒,興雨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及幽、厲昏亂,不自為政,褒豔用權,七子黨進,賢愚錯緒,深穀為陵。故其詩雲:“四國無政,不用其良。”又曰:“哀今之人,胡為虺蜴?”言人畏吏如虺蜴也。宗周既滅,六國並秦,阬儒泯典,剗革五等,更立郡縣,縣設令長,郡置守尉,什伍相司,封豕其民。大漢受命,雖未複古,然克慎庶官,蠲苛救敝,悅以濟難,撫而循之。至於文、景,天下康。誠由玄靖寬柔,克慎官人故也。降及宣帝,興於仄陋,綜核名實,知時所病,刺史守相,輒親引見,考察言行,信賞必罰。帝乃歎曰:“民所以安而無怨者,政平吏良也。與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

“譯文”

左雄上奏說:“我聽說對邊遠地區要采取懷柔政策,對內地要用和平手段,這樣做,最要緊的是使人民能得到安寧,而要人民安寧,最要緊的是任用賢人。而用賢人的方法,必須有獎有罰。所以皋陶對答夏禹:‘貴在知人。要使人民安寧,就必須愛人民,這樣,老百姓就會愛戴你。’封伯建侯,代皇上愛民,民便因此和穆,講禮講讓的風俗便由此而興。所以《詩經》說:‘陰雲油然,好雨為絲,先下到公田裏啊!再落到我的私田。’到了幽王、厲王昏亂的時代,不好好治理國家,褒姒專權,七子結黨橫行,賢愚不分,萬丈深穀,變為高峻的山嶺。所以有詩雲:‘四方之國,政治腐敗,是不用賢才的緣故。’又雲:‘現在的人可憐啊!如虺蜴一樣,看見官吏就逃走了。’宗周滅亡,六國被秦吞並,焚書坑儒,廢除公侯伯子男五等的封爵,設立郡縣製度。縣設縣長,郡置守尉,使人民五家為伍,十家相連,互相擔保,犯禁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把老百姓當牛馬。大漢建立,雖然沒有恢複古代的製度,然而,能夠慎重選拔百官,廢除苛政,改正弊端,安撫老百姓,解決他們的困難問題。到文、景時代,天下太平,真正是由於清靜無為、慎選官吏的結果。下及宣帝,因為出身微賤,循名責實,知道當時政治壞在什麼地方。對刺史、守相一類官員,親自引見,考察他們的一言一行,信賞必罰。宣帝歎說:‘百姓現在安寧沒有怨氣,是因為政策好、官吏好。與我一道做到這個地步的,都是這些很好的二千石啊!’”

“點評”

左雄字伯豪,南陽涅陽人。安帝時,被推舉為孝廉,升冀州刺史。當時,州部有很多大族,喜歡拉關係,走後門。而左雄呢,經常把門關著,不與他們來往,很有個性。他依法拿辦那些貪汙狡猾而凶狠的大小幹部,從來不講半點麵子。

永建初年,公車征拜議郎。

這時,順帝剛剛上任,大臣們因循苟且,朝廷好多工作都未開展。左雄幾次上書,措辭激烈。可見他拳拳赤子之心啊。

尚書仆射虞詡認為左雄有忠直的大節,給皇上寫報告推薦他,說:“我所見現在公卿以下百官,大多數是緘默自守,把施恩為賢,把忠於朝廷為愚,甚至彼此相戒說:‘不能像白璧那樣一點汙點也沒有,馬馬虎虎終歸多福。’我見左雄幾次上奏,竟敢引皇上身遭困厄的事實,以為警戒,真有大臣忠直不阿的氣概,有周公輔成王的高風,以之充任言官,一定能得到匡正輔佐的好處。”因此拜左雄為尚書,再升尚書令。這個世界上,還是識貨的多啊。

他認為官吏經常變動,下麵就不安於其業,幹得時間長,百姓就為他的教育所感化。幹得成績出色的,就親筆寫信勉勵,升級並發給獎金。有的升至關內侯,公卿有缺額就按次調補。所以官吏都稱職,百姓安居樂業。

漢代的好官,這時最多。所以有鳳凰五至的瑞兆,建了中興的功業。

“從漢代初年到現在,三百多年,風俗漸漸敗壞,作偽作巧的事,多所滋長,下麵掩飾其欺詐,上麵殘虐無已。無論刺史還是縣令,調動都過於頻繁,各人有各人的想法,不做長久的考慮。說殺害無罪之人是有威風,橫征暴斂是有辦法,認為以身作則安民是庸弱無能,認為奉公守法按法辦事是呆板不靈活。微不足道的小事,動輒剃去人的頭發用鐵圈把頸束起來。喜怒之間,往往置人於死地。把老百姓看作敵人,征收賦稅,凶如虎豹豺狼。負責監察的官員,前後相顧,卻狼狽為奸。見非不揭發,聽了壞事不糾察。在驛站觀察政治,在短短的時間裏要求事業有成,這隻能是說善不稱德,論功無實績,弄虛作假的獲得美名,拘謹的人遭到誹謗。有的因罪逃跑,以求高尚之名,有的看人顏色行事,也能得到好的名聲。州宰不考核,爭起推舉征召,連續升遷,超等提拔。有的正要逮捕歸案,竟逃跑了事,不受懲辦;碰到大赦,就大行賄賂,居然無事。朱的與紫的混同一色,清的與濁的不分。所以奸猾之徒充斥,去就隨便。任命的命令像流水一般,而遺缺往往以百計。鄉官部吏,一般官員,職務低賤,俸祿微薄,車馬衣服,都出於老百姓。廉潔的拿足了就算,貪汙的就要讓全家什麼都有。特選征調,紛紛不絕,送往迎來,煩費不少,損政害民。和氣不洽,災異不消,罪咎的根源就在這裏。現在的縣長,等於古代的諸侯。由官府任命,衣服、輿馬都有規定,而事實上無異於匹夫小子,亡命避債之流,這不能說是嚴肅法紀,講求治理,愛護百姓。我雖愚陋,卻認為守相長吏,治績顯著的,可就地升級,不使移徙,不是死了父母,不得離職。有不服從法禁,不聽王命的,勒令終身不準許做官,雖遇上赦令,不得與好人並列。如果是被彈劾應法辦的,逃跑不服法的,遷徙到邊遠地區,以懲戒後人。鄉部親民的官,都用儒生清白能夠從政的,欠的口錢,不追逼,增加他一些俸祿,幹滿一歲,宰府州郡方可征召推舉。這樣,斷絕了作威作福的路子,弄虛作假的沒有了,送往迎來的勞役減少了,橫征暴斂的根源堵絕了。按法治理的官,能夠教化大行;四海之內的老百姓,能夠安居樂業。追配文、宣中興的盛業,德澤流傳後世,永遠不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