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3)

清晨,林木穿著運動服出門晨跑。手上帶著早餐回來時,門前已經多了一束玫瑰。火紅的玫瑰上猶帶著露珠,不數林木也知道,九朵。

一直沒有消除過的無力感再次湧上,拾起玫瑰,林木知道那人一定就在附近:“下次,不要再送了。”當然,他知道,明天早上絕對還是能在家門口看到和今天相同的一束花。

走進家門,放下手中的早餐,將花隨手插在門口的大玻璃罐裏,已凋零的和新鮮的混在一起,衰敗和鮮活的兩重天讓人看了隻能倍感無奈。吐出一口濁氣,林木走向廚房給等會就該上學的兩個小家夥熱牛奶。

屋外,一個男人從牆後走出來,在門口站了很久,直到聽到裏麵動靜漸大才苦笑著離開。

坐在車裏,看著那個人笑著帶著兩個孩子出門,自己真不知道,還能不能追回那個笑著的人,或者,要多久才能追回那個人。

一陣手機鈴響,剛接起就聽那邊大吼:“君黎天!你他媽的還要不要你公司了!出了這麼嚴重的事情你還不回來,你到底在搞什麼玩意!”

本身就有些煩躁的君黎天立刻吼回去:“他媽的老子老婆都追不回來公司算P啊!”吼完立刻就掛了電話。他知道最近公司出了問題,他也知道如果再不回去,自己這十幾年的努力都會化為泡影,可是……

就像損友蘇嘉說的,公司可以再辦,可是這輩子最愛的人隻有一個,錯過了,就再也沒有了。

“林木,林木,林木……”

另一邊,好爸爸林木正送自己兩個兒子上學,在幼稚園門口好一陣親熱後,看著他們被老師帶進教室,林木才開車回家,果不其然,離家門口大約五十米遠的地方,停著一輛車。

視若無睹地將車開進車庫,離上班還有一個多小時。可以泡杯咖啡洗個澡,或者看會新聞什麼的,然後去上班……林木半躺在沙發上,看著天花板。

八年前,在學校裏認識了那個比自己小了三年的男人,然後那人在自己的死纏爛打下答應了和自己交往。

六年前,對方明確表明了要分手,萬念俱灰的自己找了一個女友,考慮結婚。不到半年,那人又要和他複合,而女友卻告訴自己,她懷了自己的孩子。原本還打算和女友結婚,而她卻將孩子生下扔給他並提出分手。

五年前,他帶著和那人複合。

三年前,第一次,他加班提前回家,看著自己的愛人和自己的前女友翻雲覆雨。第二次,愛人生日,他躲在衣櫥帶著給愛人地驚喜,看著他和他的男助理在臥室裏一夜春宵。第三次,他站在花園裏,頂著烈日,看著愛人和那個男助理在客廳裏上演限製級激情戲。

從開始地不耐煩到後來的冷眼嘲諷,直至最後易中暑體質的自己在烈日下曬了兩小時,就是看他和別人上演激情戲。

“君黎天,無論誰都是有底線的。”

他帶著孩子回到了自己原本就該在的地方,抹去一切蹤跡,為了孩子重新生活。他帶走所有自己的東西,包括,孩子本姓君的秘密……

三年了……自己已經放下全部,你又何苦再來……

收拾好自己,林木換上西裝開車去上班,看著後車鏡那輛緊緊跟著的車再次歎氣。

走進公司,便成了那個被好友藺平無數次調侃掉進錢眼子的人。論家庭,上有父母,下有兩個兒子,弟弟也已經結婚,家人之間溫馨和睦,他已經十分滿足。接下來他需要努力的便是事業,畢竟交到自己手上的家業不能敗在手裏不是?

下班後,他一如既往先甩開那輛尾巴似的車,才去接兩個兒子,雖然嘴上說不在意君黎天看到或者接近兩個孩子,但是潛意識裏還是頑固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