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第一次,去了酒吧。

多年後,當沐暮獨自漫步在巴黎的街道,看著路邊的法國梧桐隨著季節的變換慢慢發生蛻變,回憶起曾經與那個少年相處的四年時光,她突然發現,原來自己的人生中那麼多刻骨銘心的第一次,傾數有這個少年的身影,隻是,已被時間磨損的再也看不清楚。

關於酒吧,沐暮隻有兩個從電視上得來的概念,喝酒的地方,跳舞的地方,總結起來就是,玩的地方,然後,有點不正經的地方。

葉天澈背著吉他,輕車熟路的帶著沐暮拐進一家名叫“且聽風吟”的酒吧。酒吧的位置雖然並不偏僻,但是被埋在重重高樓之中,稍不留神就容易迷路,酒吧隔一條街就是A大,所以“且聽風吟”的客人大多是大學生。

和電視裏一樣的閃光燈,一樣吵鬧的音樂,一樣喝著大杯啤酒的憂鬱人群,一樣瘋狂舞蹈著的青年男女。沐暮放慢了步子,一雙手垂在身體兩側,無意識的扯著自己的衣角,把衣服都揉的有些皺巴巴的。

少年回頭,望著她笑靨如花,“木木,你知道你有個習慣不,你一緊張就會扯衣服。”

沐暮回過神,有些尷尬的鬆開手,一隻手靠著衣服想****口袋卻插了個空,她隻穿了件T恤。

少年轉身,放下吉他把外套脫下來罩在女孩身上,“裏麵開了冷氣,會有點兒冷。”說完拉著她的手臂走了進去。

他似乎是這裏的常客,酒吧的服務生一見到他都親切的打招呼,他叫住一個服務生說了些什麼,那個服務生彬彬有禮的走到沐暮麵前,很紳士的做了個請的姿勢。

沐暮抬頭望著葉天澈,見他做了個OK的手勢,就乖乖跟著服務員到一個安靜的角落坐下。

剛坐下喝了幾口水,她抬頭想找找葉天澈的身影,映入眼簾的卻是一串閃閃的亮光,沐暮本能的眯眼好一會兒才適應過來,這才看清坐在自己對麵的是,林希晨。

沐暮仔細打量了他好一會兒,他今天穿的不是平常的寬大T恤,而是很閃的一件銀色外套,頭發好像也有點不一樣,“你,這是要幹嘛?”

林希晨撇撇嘴,兩隻手撐著靠坐在沙發上,風情萬種的一甩頭發,“嘖嘖,你不覺得我這個樣子很帥氣嗎?”

沐暮一時語塞,半響才道,“呃,你,很漂亮。”

正打算給他倆送飲料的服務生一聽這話,笑的差點手抽筋,托盤上的橙汁搖晃了幾下,眼看就要倒到沐暮身上,林希晨眼疾手快把它半路攔截了下來。他把橙汁放到桌上,笑道,“阿暮,你的引力好像特別大啊,上次的湯是,這次的橙汁也是,都是直往你身上去的。”

沐暮正要答話,中央舞台的聚光燈卻突然開了,“現在是ZERO的表演時間,請大家欣賞。”眾人的眼光都被主持人吸引到了台上,隻是幾秒的時間,沐暮再收回視線時,發現對麵的座位早已空蕩蕩的了。

然後,隻聽見全場的尖叫聲和掌聲。看來這個叫“ZREO”的樂隊還蠻受歡迎的,沐暮想。

一抬頭,動作就此定格,眼神也無法再移開。

那個少年,抱著吉他站在舞台中央,挺拔的身材,修長的雙腿被白色的褲子包裹著,藍色的西裝外套搭配金色的衣領顯出別有的高貴氣質,他看著她,眼睛在笑,笑容中帶著幾分狡黠,又有幾分得意,溫溫淡淡的聲音熟悉又陌生,聽在沐暮耳裏像是夢境裏的聲音,很奇怪的不真實感,“大家好,我們是ZERO。”

他一說完,台下的人群立刻沸騰起來,樂隊的鼓手抓住時機重重敲了一下鼓,沐暮瞟到,林希晨坐在架子鼓前直衝自己眨眼睛。

等等,那個貝斯手,好像是丁楚一,還有那個彈電子琴的,不正是林荔兒嗎?

這這這,這到底怎麼回事?接二連三的大衝擊,沐暮覺得頭腦都不太清晰了,她坐下,一口氣把橙汁喝完才覺得自己平靜了一些。

他們四個,組了個樂隊?而且還在酒吧駐唱?沐暮揉著太陽穴,真是,難以想象。

葉天澈是樂隊的吉他手和主唱,沐暮挺直了脊背坐在角落裏,一動不動的看著那個在昏暗燈光下發出耀眼光芒的少年,他站在最顯眼的位置,接受所有人欣賞的目光,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引領著大家進入那片音樂的世界,而在那個世界,他就是主宰者。

這就是,所謂的男子氣概了吧。

酷酷的眼神,淺淺彎起的嘴角,還有,靈活的讓人眼花繚亂的手指,沐暮看著他,心中五味陳雜,我看到了一個最有魅力的你,卻也看到了一個高不可攀的你,你的世界就像一個完全密閉的空間,唯有一扇門與外界相通,而我,沒有打開那扇門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