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製建設一直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主要內容之一。葉劍英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講話,十一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會公報都強調要加強民主和法製建設。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作的《黨和國家領導製度的改革》的重要講話,黨的十三大的報告,都反複地強調要搞好社會主義民主法製建設。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新一代領導集體進一步發展了毛澤東、鄧小平關於民主法製建設的理論,並取得了積極的成果。特別是在中共十五大上作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決策,並在實踐中取得了顯著的成就。
以江澤民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十分重視民主法製建設。還是在1989年9月26日,江澤民擔任總書記後,第一次與其他政治局常委一起舉行記者招待會時,就在回答《紐約時報》記者提問說:“我們絕不能以黨代政,以黨代法。我們一定要遵循法治的方針”。1992年10月,江澤民在中共十四大報告中指出:“我們的政治體製改革,目標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絕不是搞西方的多黨製和議會製。”他說:“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內在屬性。沒有民主和法製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中共十四大還進一步強調要完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製度,鞏固和發展新時期的愛國統一戰線,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在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中的作用。強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是實行民主集中製的重要環節,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任務。還強調要高度重視法製建設等。黨的十四大還強調要加強立法工作,並指出“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迫切要求”。這表明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在民主政治建設方麵的認識的進一步深入。
隨後從1994年12月23日到1999年底,中共中央舉辦了十次法製講座。這十次講座的題目是:《國際商貿法律製度與關貿總協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製度建設問題》、《關於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論和實踐問題》、《國際法在國際關係中的作用》、《“一國兩製”與香港基本法》、《科技進步與法製建設》、《金融安全與法製建設》、《社會保障與法製建設》、《依法保障和促進農村的改革發展與穩定》、《依法保障和促進國有企業改革》。講座的這些題目清楚地表明了中共中央緊密結合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推進依法治國的堅強決心。
1996年2月8日,江澤民在中南海懷仁堂主持中共中央的第三次法製講座。題目是江澤民親自選定的《關於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論和實踐問題》。講座從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出發,講述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要性,以及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還包括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加強對權力的製約和監督,對立法、行政執法、司法製度和幹部領導方式進行必要的改革等等。江澤民在這次講座中著重強調了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並對此做了全麵而深刻的闡述。他說:“加強社會主義法製建設,依法治國,是鄧小平同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黨和政府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重要方針。堅持依法治國,保障國家的長治久安,就是使國家各項工作逐步走上法製化和規範化;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管理國家、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就是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製度化、法律化。加強社會主義法製建設,必須從兩個方麵著手:既要加強立法工作,不斷地健全和完善法製;又要加強普法教育,不斷地提高幹部群眾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素質和自覺性。二者缺一不可,任何時候都不可偏廢。依法治國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保障國家長治久安,提出要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法律體係。”他還說:我們要實行經濟體製和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也必須按照市場經濟的一般原則和我們的國情,健全和完善各種法製,全麵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集約型經濟所必需的法律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