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依擔心丹妮
野狼思戀妹妹
那年他10歲,她4歲。
家裏很窮,很破,住的房子完全是那種壘成的土坯房,每逢下雨,就常常是“屋外大雨,屋內漏”,很少有幾處屈指可數的幹地方,房子裏隻有一張窄窄的雙人木板床是供父使用的,兄妹倆就隻能是睡在落著半大不大破布單的幹稻草上,下雨了,稻草自然也是潮濕的,放學如若下雨,那麼每每便是山路泥濘,野浪飛奔回家的第一件事兒便是抱著稻草到坑上烘幹,晚上睡覺時便緦挑揀出幾抱稍幹燥的稻草鋪在閣樓上那僅有的不漏雨的漏風處,野浪就這麼坐靠在牆角,一手護著妹妹,讓她在臂中安然入眼。
高樓林立的城市總是讓人產生那種近乎美好的錯覺,而實際上是冰火兩重天,美倫美幻的背後堅強支撐著的女人總是隱晦。
因為貧窮,野浪在學校盡是受氣,變怨、被欺侮,但他絕對不會,也不允許讓自己的妹妹受到任何傷害。因為妹妹還小,他愛妹妹。
是的,妹妹天使,妹妹是神,妹妹是上帝,是嬌兒。美好得觸目而不可及。
他用自己日益豐滿的羽翼費力地為自己撐起了一片天,可在隊無數次的回眸之後,他的天卻塌了。
家裏太窮,爸爸把自己的女兒,他的妹妹賣了,一同丟棄的還有他的愛,他的天地,他的善良,他的純真,他的美好,他的靈魂,他的夢。
也隻有妹妹麵前,他才是最最無限美好與完美的。
於是,他決定離開,遠遠地離去,去尋找他遺失的美好,遺留的夢。
沒有妹妹的家,充其量就是一個房子罷了,更或者說隻是一堆坯。
無處可去的他,幹脆就是直接在火車站遊蕩,希望可以碰見妹妹。
但終究無果,之後隨了一群扒手,天南地北地闖,平時也就是做些打打下手,幹幹掩護之類的雜活兒,幹他們這行的,是會經常與三教九流的人在T市規模最大的“繁花似錦”酒吧,定時定點的聚聚,碰碰頭,交流交流什麼的,都是在道兒上混的,自然也會包括一些人販子,這才是野浪留下的最初原因也是最終目的。
為了妹妹,他什麼都可以做,長跑5000m,打沙袋是每天必須的,還有從滾燙的開水裏用手指夾肥皂,在油鍋裏夾雞蛋,他什麼沒幹過!其它也並不一定要把東西夾出來不可,隻是練習速度和準度而已,如果速度不到位的話,手就會嚴重燙傷,到目前為止,他的手都不知道被燙過多少次了,而且每次都被燎起好幾個大泡,疼得他吡牙裂嘴地休養,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幾番拚過後,終於當上了“DX組織”的龍頭老大,而找到妹妹便也成為了野浪活動裏的重中之重。十多年了,她一定是和那個狂妄、張牙舞爪的那個三兒帶來的“小朋友”一樣大了吧。也許那個小朋友說得對但“DX”隻是道上一員而已。這一切也不是我一個人可以改變的,何況變法就要流血,本大爺現在也有些個閑清雅誌。
野浪起身拿來了冷藏室純純的牛奶,用竹筷蘸著牛奶,在方才沸水泡好的每葉“龍井”上輕輕地拍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