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凡為人子弟,聲氣須低下。 喧鬧及戲笑,尤悔終難寡。 【其二】 父兄有教督,但當低首聽。 檢責或過誤,不可便剖分。 當時須隱默,徐徐細意陳。 不惟無忤傷,事理且自明。 至於朋友間,亦須依此行。 【其三】 凡人有過失,耳聞口勿揚。 婢仆即有錯,告誡須多方。 但當從容語,勿使廉恥傷。 暴怒與誶詬,激切反有妨。 【其四】 凡出入進退,行步要安詳。 掉臂與跳足,容止殊不臧。 惟有長者召,疾走卻無妨。 於此過舒遲,不似弟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