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雜細事宜二十五首(1 / 1)

【其一】

凡為人子弟,持誌須兢兢。

夜深而就寢,昧爽則必興。

【其二】

喧鬧爭鬥處,此身不可近。

勿以暫時動,而忘主靜訓。

【其三】

無益害有益,無益慎勿為。

古人垂明誡,爾曹莫相違。

【其四】

身體父母遺,奉之敢不敬。

行步與作事,危險那可近。

【其五】

爾曹當飲食,有無不須求。

粥飯可充饑,毋作膏粱謀。

【其六】

舉匙必置箸,舉箸必置匙。

食已皆置案,須令常整齊。

【其七】

無故莫飲酒,偶飲須戒醉。

不惟防亂性,亦恐威儀累。

【其八】

飲食長者前,侍坐必斂身。

輕嚼複緩咽,勿聞飲食聲。

【其九】

父母長者前,應對必自名。

即與朋友交,稱謂莫忘形。

【其十】

十年長於我,呼之勿以字。

稱某姓幾兄,始得謙遜意。

【其十一】

年若長以倍,但當稱某丈。

兄事父事間,毫厘不可爽。

【其十二】

一出一入間,必向長者揖。

為時雖暫爾,禮莫厭重習。

【其十三】

凡侍長者側,拱手立正方。

問則誠實對,所言不可忘。

【其十四】

凡從長者行,步履須安妥。

行居路之右,住則必居左。

【其十五】

道路遇長者,必正立拱手。

近前即趨揖,俟過然後走。

【其十六】

凡與人相揖,低頭而屈腰。

出聲則收手,毋得稍輕佻。

【其十七】

凡與眾人坐,相對必斂身。

坐席勿廣占,儼如見大賓。

【其十八】

凡待婢仆輩,臨之以端嚴。

時與嬉且笑,受侮亦招嫌。

【其十九】

開門與揭簾,著手要徐徐。

稍涉震驚響,總由氣粗疏。

【其二十】

平時執器用,執虛如執盈。

翼翼而小心,惟恐有覆傾。

【其二十一】

便時必如廁,切宜防汙垢。

上則去外衣,下則必盥手。

【其二十二】

天寒若向火,毋迫近火旁。

迫近防爇衣,舉止亦不莊。

【其二十三】

君子防未然,甚毋輕步履。

夜行則以燭,無燭則必止。

【其二十四】

更深就床席,斂足並齊手。

臥時必用枕,寢衣勿覆首。

【其二十五】

凡此日用事,品目亦甚多。

景仰前賢範,彙為訓蒙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