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媒體報道遺憾和“報道高於生命”違背新聞倫理
某電視台展示了這樣一則完整的“故事”:一名被壓在廢墟下的青年是如何從信心十足地說要活下去,到死在救援隊員擔架上的。其間,該青年還在記者的導演下,與妻子通了電話,整個救援過程經曆了白天到黑夜的十多個小時。為了配合直播不停地和他說話,結果耗費了他最寶貴的體力,在經曆了長時間掙紮後離我們而去。這樣的報道,除了傳達給觀眾以殘酷和絕望,還能是什麼?
網上廣泛轉載的一則題為《看看某些記者在地震采訪中的醜陋》的帖子,有名有姓地指出了媒體在地震采訪中的不良行為,其中能被證實的至少有七八條。文中提到俄羅斯救援隊救出第一名幸存者時,馬上用黑布蒙住他的眼睛以避免長時間黑暗中貿然見到強光而失明,可我們的媒體記者卻用強光攝像機對著幸存者的眼睛拍片,俄羅斯隊員氣得對著鏡頭怒吼;某中央媒體記者在電視直播時貿然進入手術室采訪,還要強行采訪已消毒完畢即將進行手術的醫生,將其手術衣汙染,醫生怒不可遏地喊道:“你把我搞髒了!”記者卻繼續問醫生已躺在手術台上麻醉好的病人的傷情如何。還有在幸存者心理狀況非常不好的情況下繼續問其可能會對他造成傷害的問題等等。
震後初期,大量剛被救出的傷病員,他們的生命懸於一線,隨時可能被奪取,一分鍾、一秒鍾都是致命的。而有的記者為了搶時間,和傷病員爭奪有限的直升機。也有記者在有人被壓在預製板下邊時,為了搶一個有衝擊力的鏡頭,讓救援人員等她5分鍾,結果就因為這幾分鍾,傷員救出後支撐不住去世了。
凡此種種,不能不說是一種無知。我相信記者應該都是善意的,在急於完成采訪任務的時刻不知道或忽視了細節。但是采訪不能傷害到被采訪者是基本常識,也是基本的道德自律。“克製性采訪”——盡量不去觸及那些曾經的痛苦陰影,給傷痕累累的心靈留一份安寧——應成為媒體共識,以避免對幸存者造成二次傷害。顯然,新聞記者麵對被采訪者的痛苦,尤其是可能失去生命的沉重代價,是保持職業記者的“專業精神”冷眼旁觀,還是拿出普通人的行為參與救助,這已經不是今天才提出的兩難命題。人的生命優先,尊重生命、人文關懷,這是新聞道德的基本要求和底線。
憑借“9·11”事件報道獲得2002年度普利策新聞獎的《華盛頓郵報》記者艾美·格爾德斯坦在被問到怎樣處理殘酷血腥與科學傳播之間的矛盾時回答:“我們的報道重點不在於展現血淋淋的場麵,而是側重於恐怖襲擊對於人們帶來的災難。我們采訪了許多家庭,同時分析了國家在預防恐怖事件方麵存在的不足,目的就是要促使國家建立和完善這方麵的措施,減少類似事件給民眾帶來的恐慌和危害。”央視抗震救災節目主播趙普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也直白地指出,“那個時候講故事就太不要臉了”,“你讓廢墟中的人喊話,是在消耗他的生命”。展現殘酷血腥畫麵的雖是少數媒體,還是應該引起我們的注意。
注:中國傳媒大學碩士研究生周娜娟、王玉珠、武楠為本文寫作提供了資料。
〔金夢玉: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教務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