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製度基本完善。製定出台了《長沙市失業保險辦法》、《長沙市工傷保險辦法》、《長沙市生育保險辦法》等20多個社會保險方麵的規章政策,形成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五大保險協調發展的較為完整的社會保險體係。到2005年底,全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72萬人、82萬人和60萬人,分別比2000年淨增33萬人、68萬人和6萬人,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38.2萬和38.8萬,基金征繳總額連攀曆史新高。
──社會保險標準不斷提高。實現了社保資金社會化發放。五年間,累計發放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金56億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金15.4億元,醫療保險金15.8億元,失業保險金6.88億元,工傷保險金1.02億元,生育保險金1856萬元。社會保險待遇不斷提高,企業養老保險發放金額從2001年的月人均443元提高到2005年的611元,失業保險發放金額由原來的月人均203元增加到384元,分別提高了37.9%和89.2%。
勞動保障
──勞動者權益得到有力維護。五年間,先後建立健全了勞動保障定期監察製度、勞動保障誠信評價製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救助製度、司法救助製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製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製度。共受理勞動爭議仲裁案件5600多件,到期結案率98.93%。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執法檢查1.67萬戶次,為22萬人次補繳各項社會保險金,清償拖欠工資和抵押金1.96億元。
──勞動保障能力建設全國領先。在全國率先全麵完成了全市172個街道(鄉鎮)、432個社區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機構的組建工作,形成了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四級勞動保障服務體係和工作網絡,實現了勞動保障工作“重心下沉、關口前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一步規範,服務質量明顯提高。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社會化管理服務率達97%。社保基金監管嚴密,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相結合的工作機製在全國推廣。勞動保障部門實現了由單純的行政管理部門向公益性公共服務部門的轉變;實現了由行政審批經辦業務向多層次、全方位的勞動保障綜合服務的轉變。
社會救助
──社會救助製度不斷健全,救助資金逐年增長。以城鄉低保為基礎,城鄉特困家庭醫療救助、公用事業救助(用水、用電、用氣、有線電視等)、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救助、義務教育救助、住房補助、社會救濟和流浪救助等一係列配套救助製度為補充,基本形成長沙市社會救助製度體係。目前,全市城鄉低保惠及14.15萬戶29.56萬人,年支付低保資金約2億元;救助城鄉特困家庭醫療對象近2萬人,年支付救助資金2000餘萬元;高等教育救助對象2000餘人,年支付救助資金500萬元。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覆蓋麵越來越大,率先中西部地區全麵實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城市低保對象5.25萬戶11.76萬人,占全市非農業人口總數的5.6%,五年中覆蓋人口擴大1.7倍。累計發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9億元,人均月補差93元,比2001年增加24元,增長34.8%。從2005年開始,在全國首創發放城市低保對象節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生活補助費,市、區(縣、市)兩級財政安排資金1774萬元,按每人每節40元的標準發放。從2005年1月1日起,在中西部地區率先全麵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至2005年底,全市農村低保覆蓋8.9萬戶17.8萬人,占全市農業人口總數的4.5%,其中“三無人員”3.4萬戶、3.7萬人;累計發放農村低保金6478萬元。全市農村特困居民有了以政府製度為保障、公共財政為支撐的長效保障機製。
──社會慈善事業不斷發展,社會救濟和社會救助日漸加強。1997年到2005年12月31日,開展慈善活動150餘次,共募集款物近3000萬元,下撥款物2600餘萬元,8萬人受到救助。各級財政每年安排400多萬元用於臨時困難救濟;全市每年用於困難戶元旦、春節等節日慰問資金在3000萬元以上,用於自然災害重點救濟資金1000萬元左右。加強了對特殊人員的救助管理。全市共設立10個救助管理站,在車站交通要道設立救助聯絡點,形成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上下分工協作,部門聯動配合,10站多點的救助工作網絡。共救助流浪乞討人員18000餘人次,救助流浪兒童1636人次,426名精神病患者先後得到安置治療。
社會福利與退伍安置
──社會福利向多功能開放型社會化發展。投入1000萬元建設了全省一流的長沙縣江背鎮梅花村兒童福利院,占地205畝,建築麵積3050平方米,室內外活動場地6000平方米,生活娛樂設施設備一應俱全,環境綠化、美化,300多名孤殘兒童快樂地生活成長。投入846萬元改造裝修了幸福樓、頤養園、老人食堂;1000個床位的芙蓉壽星公寓已動工興建,第三福利院的民政對象收容綜合樓已竣工驗收。通過建設,全市國辦福利院已由原來的功能單一、供養型、封閉型轉變為集生活服務、醫療保健、康複娛樂、培養教育,社區服務等多種功能的開放型社會福利機構。
──複員退伍軍人實行就業安置與補償安置相結合。2003年起,我市全麵實行退伍安置改革,實行就業安置與自謀職業補償安置相結合,采取貸款、收取安置任務有償轉移金、扣除行政事業單位公用經費1%等辦法籌集補償資金,落實國家安置政策。五年中對770餘名本人自願且符合補償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實行補償安置,發放補償資金1800多萬元;就業安置5600人。為住房困難的農村退役士兵解決住房補助20多萬元,為生活特困的退役士兵解決救助金5萬多元,解決了退役士兵及家屬生活困難,確保了退役士兵群體的穩定。同時,大力開展退役士兵職業培訓,先後免費培訓4530人次,提高了退役士兵就業能力。
公共服務與公共安全
“十五”時期,圍繞人民群眾對改善政府公共服務和加強公共安全的需求,著眼於構建和諧長沙、平安長沙和建設服務、責任、法治政府,政務服務更加注重便民提速,公共產品供給更加注重向社會弱勢群體傾斜。公共安全狀況持續穩定,被評為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秀城市,躋身全國交通管理“A類二等管理水平城市”行列,安全生產各項控製指標均低於全國、全省水平,質量技術監管成效顯著,榮膺全國省會城市中唯一的“質量興市先進市”,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不斷增強。
政務服務
——政務服務機構呈現出寬領域覆蓋的發展態勢。全市各級共建立綜合性政務服務中心84個,村務公開為100%。初步構建了以政務服務中心為主體、市、區縣(市)及鄉鎮街道三級全麵推行政務公開的發展格局。進駐市政務中心的窗口單位從2000年的10個增長到2005年的38個,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規劃、建委、消防、物價、公用事業、基建聯審等部門均在中心設有服務窗口,已進入政務中心窗口的行政許可項目198項。市政務中心成立至今,共接待辦事群眾50.9萬人,受理審批事項28.6萬件,辦結27.6萬件,辦結率為96.5%。
——政務服務效率實現大幅度提速。自2000年以來,先後五次清理審批項目,共減少審批項目1076項。目前,保留的審批項目為357項,比2000年減少75%。通過取消前置審批、推行並聯審批、聯合踏勘、調整業務工作流程和發展電子政務,審批事項辦理時限整體上縮減30%~50%。房屋產權證變更登記比2000年縮短了50個工作日,注銷登記比原來縮短了20個工作日,建設項目規劃審批“一書兩證”辦理比原來縮短了29個工作日。通過建立審批“綠色通道”,絕大多數行政審批事項能在窗口快捷、高效完成審批並辦結。
弱勢群體權益保障
——婦女兒童權益保障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婦女就業狀況不斷改善,城鎮婦女就業24.95萬人,占城鎮單位從業人員的36.37%。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決策及管理的程度逐步提高,女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分別為553人和531人,分別占代表和委員總數的20%和19.5%;全市女幹部占全市幹部總數的比重達到40.22%,市、縣兩級黨政領導班子中女幹部的配備率為100%。婦女維權網絡不斷健全,新建社區中婦聯組織的實建率達到100%,全市228個基層派出所掛牌成立“家庭暴力投訴站(點)”;全市共有為婦女兒童提供法律援助的機構和工作站33個,2005年僅市婦女兒童法律援助中心直接援助的婦女兒童比2000年增長67%。創建的零家庭暴力社區成為全國婦女維權工作的品牌。
——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和殘疾人康複就業實現新的跨越。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日趨優化。五年共向社會募集資金1244萬餘元,援建希望小學和改善辦學條件168所,資助貧困學生21253名。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網吧837家,扣繳非法出版物和盜版碟片500萬冊(張),查處非法介紹、使用未成年人的單位198家,創建國家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7家。殘疾人權益保障成效顯著。“十五”期間,市財政投入殘疾人康複經費比“九五”期間翻了兩番,14萬多名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複。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89.6%;全市58780名殘疾人納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8萬名殘疾人得到扶持參加各種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安置殘疾人就業12000人,殘疾人就業率達87%。
——司法援助日益成為保障弱勢群體權益的重要支點。目前全市共有法律援助機構10個,法律援助律師和工作人員45名,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40多處,覆蓋全市所有街道、鄉鎮。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編律師數達到了11名,區縣(市)中心的在編律師數在中西部省會城市中位居第3。五年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共為困難群眾辦理援助案件1.2萬起,其中訴訟案件4114起,非訴訟案件7992起,為受援群眾追討勞動報酬以及挽回各類經濟補償達2440萬元。
公共安全
——社會治安防控網絡日益嚴密,人民群眾安全感高於全國水平。構建了“社區、街麵、單位、卡口”四張防控網絡,城區441個社區配備社區民警919人,社區、鄉鎮治安巡防隊伍達4753人,400多個小區安裝了電視監控等技防設施,在城區形成了以48個巡警崗亭、9個出城哨卡、19個警務站為依托的3道治安防控圈。五年共偵破刑事案件12.7萬起,其中命案523起,“八類”惡性案件1.4萬起。命案偵破率2004和2005年在全國36個中心城市居第3位,2005年被評為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秀城市。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明顯增強,公眾安全指數逐年攀升,2005年全市社會治安綜合得分為67.88分,比2004年高出1.16分,比2003年高5.36分;56.69%的群眾感覺社會治安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