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後他所做的一切都將他的野心表露無遺,他執意借助已經掌握的權力,實現建立獨裁的目標。因而在他上台第三天即2月1日就發布第1號文告,聲稱興登堡總統宣布解散國會,定於3月5日舉行新的選舉。希特勒認為,他將在選舉中穩操勝券,這樣就能排斥聯合政府中的其他政黨,確立一黨統治的體製。2月4日又頒布《保護德國人民法》,以便廣泛限製反對黨,特別是限製德共和社民黨在競選中的宣傳活動。2月6日,解散普魯士邦議會,使普魯士代理內政部長、納粹黨的戈林得以接管了警察局,為納粹黨在普魯士奪權創造了條件。隨後由衝鋒隊、黨衛隊和鋼盔團成員組成的所謂“輔助警察”又先後接管了各地的警察部門,並在各大區建立了集中營,關押成千上萬的共產黨人、社民黨人和其他的反法西斯戰士,而且還抓了當時不停報道自己負麵消息的報社。另一方麵,希勒特又暗中拉攏國防軍頭目和大資本家,以取得他們的支持和贏得選舉的勝利。
為了徹底打擊反對自己的力量,尤其是反對納粹最堅定的共產黨,希特勒謀劃著更可怕的事情,他準備燒毀國會大廈,並嫁禍給共產黨人士,從而掀起國內的**浪潮。希特勒提前就將我安插到了國會大廈的守衛裏麵,當天正好是我值班,國會大廈守備森嚴,正常一般人是無法進入的,當晚我從汽車郵箱內取出一桶汽油,然後進入大廈內,由於值班的不隻是我一個人,我還要把大廈裏的人都收拾幹淨,我慢慢接近樓內礙事區域的警衛,一般我都是發給他們事先調製好的香煙,當他們吸過後至少會昏迷2個小時。一切都進展的很順利,幾乎沒有不抽煙的人,然後我將汽油潑到地上,易著物品的房間內,牆壁甚至石柱上,待一切就緒,我就點燃了一根火柴,瞬間房間就成了火海地獄,我事先為自己留了一條出路,然後順著出路逃到院內,在穿過一個狗洞後逃出現場,這也就是納粹黨徒又一手炮製了震驚國內外的2月27日的國會大廈縱火案,並將之嫁禍於德國共產黨人,在國內掀起了空前規模的**浪潮,致使德共的機構被全部摧毀,幾千名德共幹部被捕,並被迫轉入地下,在這一事件中,被捕人員還有社民黨人和其他著名人士。希特勒還在該事件後頒布被人們稱之為“國會縱火法”的《保護人民和國家法》,授權政府接管各邦權力。他在衝鋒隊和黨衛隊的參與下,對各邦特別是那些不在納粹黨掌握之中的邦進行自上而下的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