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小說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紀,早期代表作家應該是來自美國的愛倫·坡,他寫的《毛格街謀殺案》《金甲蟲》《被竊的信件》風靡了整個世界,裏麵塑造的業餘偵探杜賓成為模板式的存在。
到了19世紀末期,歐洲掀起了偵探小說的熱潮,享譽世界的《福爾摩斯探案》就誕生在這個時期,而福爾摩斯也很快替代了杜賓成為新的偵探形象代表。福爾摩斯的成功無疑帶動了整個偵探小說的流行,一些新的偵探小說作家逐漸崛起,並以非常快的速度建立起自己的讀者圈。這個時候興起的作家有英國的理查德·奧斯丁·弗裏曼、奧希茲女男爵、吉爾伯特·凱恩、埃蒙德·克·本特利;美國的卡羅林·韋爾斯、梅爾維爾·戴維森·波斯特等。
二戰之後,偵探小說到達了一個高峰,被稱為“偵探小說的黃金時代”。這個時期湧現出一大批極具才華的偵探小說家,阿加莎·克裏斯蒂就是其中一個,她塑造的波洛幾乎具有跟福爾摩斯一樣的影響力。
到了近現代,一些偵探小說家開始把對人性和社會秩序的拷問融入小說裏,使得故事更加人性化,更貼近現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