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時,拜訪一位相識的大學教師。踏進他的家門,我驚住了,寬敞的大廳,精美的浮雕,考究的家具,在我眼裏不啻是一座宮殿。交談中知道,他辦了一家公司。
“這算不了什麼,我還要蓋別墅。我們知識分子應該腰纏萬貫。”他說,口氣中兼含自豪和共勉的意味。
自豪我讚成。一個民族,一個人,終歸是活比呆好,富比窮好。據我看,文化人中凡有經商之興趣和能力的,都不妨去經商,這對自己對國家都有益處,對文化也決不會有什麼損害。說到底,普及和提高文化是需要金錢支持的,創造文化則並不需要太多的人。
共勉卻不敢。我有自知之明,知道我非其材。我對經商既無興趣,也無能力。我認定我去經商必定如燕人學步,兩頭落空,一事無成。我的天性——至少由習慣造成的第二天性——使我活不起來,從而也富不起來,隻宜繼續做一個書呆子和窮書生。一個人不該違背或怨恨自己的天性,我的心是平靜的。
在我看來,無論安心治學,還是勇敢從商,都是值得讚許的。我獨不解的是有一種人,看見別人棄學經商便憤憤不平,痛斥世道人心;自己盡管還做著學問,卻仿佛受了天大委屈。從他的憤懣和委屈,可見做學問並不符合他的天性。那麼,何必露一副隻身為文化殉難的悲劇麵孔呢?
1992.4
玩物也可養誌
友人送我一本三聯新近出版的董橋的小書,書名是《這一代的事》。曾在《讀書》雜誌上看到一個很誘惑的題目——《你一定要讀董橋》,當時不服氣,世上哪有一定要的事?現在讀了,感到的確好。一個身居香港的文化人,能夠寫出這等雋永的文字,算難能可貴了。
我對香港文化一向不喜歡,嫌它商業氣,俗。萬一雅起來,也是附庸風雅,比老實的俗更敗興。真正的雅倒不一定避俗,而是能在俗中見雅。界限在哪兒呢?董橋所說的“品味”、“生活情趣”、“對人性的無限體貼”庶幾近之。
生活在現代商業社會裏,文人棄文從商也好,亦文亦商也好,賣文為生也好,都無可非議。“現代人看到不食周粟而餓死在首陽山的伯夷,實在應該發笑。”真有一位當代梵高枯守在象牙塔裏,窮困潦倒而終,當然可歌可泣,但這是不能要求於並非天才的一般文化人的。我們應該也能夠做到的是,在適應現代社會的同時有所堅持,在卷入商品大潮的同時有所保留。堅持和保留什麼?當然是原來就有的東西,毋寧說是人之為人的某種永恒的東西。董橋談園林,談藏書,談文壇掌故,都是文人喜談的題目,卻不落俗套,談得可愛動人,就是因為有這種東西在其中閃光。“不會懷舊的社會注定沉悶、墮落,沒有文化鄉愁的心井注定是一口枯井。”單憑這句話,就足以把他既與時髦的文化商販、又與落伍的文化遺民判然區別開來了。
在品玩藏書、箋譜之類“物”的趣味時,董橋承認自己“玩物喪誌”,不過他有新解。一方麵,“這所謂‘誌’,本來就沒有什麼太大的道理”,“老老實實出去找飯吃之餘,關起門來種種花,看看書,寫寫字,欣賞欣賞《十竹齋箋譜》之類的玩意兒,充其量隻能把一個人的‘火藥味’衝淡,再要他去搞‘革命’大概是不太容易了,不過,說他會破壞革命事業,似乎就把他抬舉得過高了。”另一方麵,“一個人寄情山水,隱姓埋名,也是一種‘誌’。”我很喜歡他的這個解釋。人各有誌,何必“革命”?時至今日,胸懷“革命”壯誌者日益稀少,倒使我對其中真誠者生出了一分敬意。
多數人的“誌”是更實際了,天下滔滔,皆想發財。我不懷疑發財在有的人也可以是一項嚴肅的事業,但我更相信蒙田的話:“我們最豪邁光榮的事業乃是生活得寫意,其餘一切,包括從政、發財、經營產業,充其量隻是這一事業的點綴和附庸罷了。”據說愷撒、亞曆山大都把享受生活樂趣看做自己的正常活動,而視威武戰事為非正常活動。倘真如此,他們在我心目中就更是偉人了。人活世上,主旨應是享受生活樂趣,從這意義上理解“玩物”,則“玩物”也可養誌,且養的是人生之大誌。因它而削弱、衝淡(不必喪失)其餘一切較小的誌向,例如在權力、金錢、名聲方麵的野心,正體現了很高的人生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