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作時,精神自我不隻是在攝取,更是在創造。寫作不是簡單地把外在世界的東西搬到了內在世界中,它更是在創造不同於外在世界的另一個世界。雪萊說:“詩創造了另一種存在,使我們成為一個新世界的居民。”這不僅指想象和虛構,凡真正意義上的寫作,都是精神自我為自己創造的一個自由空間,這是寫作的真正價值之所在。
第二講寫作與自我
這一講的主題是為誰寫和寫什麼。其實,明確了為何寫,這兩個問題也就有答案了,簡單地說,就是為自己寫,寫自己真正感興趣的東西。
一、為自己寫作
如果一個人出自內心需要而寫作,把寫作當作自己的精神生活,那麼,他必然首先是為自己寫作的。凡是精神生活,包括宗教、藝術、學術,都首先是為自己的,是為了解決自己精神上的問題,為了自己精神上的提高。孔子說:“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為己就是注重自己的精神修養,為人是做給別人看,當然就不是精神生活,而是功利活動。
所謂為自己寫作,主要就是指排除功利的考慮,之所以寫,隻是因為自己想寫、喜歡寫。當然不是不給別人讀,作品總是需要讀者的,但首先是給自己讀,要以自己滿意為主要標準。一方麵,這是很低的標準,就是不去和別人比,自己滿意就行。世界上已經有這麼多偉大作品,我肯定寫不過人家,幹嗎還寫呀?不要這麼想,隻要我自己喜歡,我就寫,不要去管別人對我寫出的東西如何評價。另一方麵,這又是很高的標準,別人再說好,自己不滿意仍然不行。一個自己真正想寫的作品,就一定要寫到讓自己真正滿意為止。真正的寫作者是作品至上主義者,把寫出自己滿意的好作品看做最大快樂,看做目的本身。事實上,名聲會被忘掉,稿費會被消費掉,但好作品不會,一旦寫成就永遠屬於我了。
唯有為自己寫作,寫作時才能擁有自由的心態。不為發表而寫,沒有功利的考慮,心態必然放鬆。在我自己的作品中,我最喜歡的是《人與永恒》,就因為當時寫這些隨想時根本不知道以後會發表,心態非常放鬆。現在預定要發表的東西都來不及寫,不斷有編輯在催你,就有了一種不正常的緊迫感。所以,我一直想和出版界“斷交”,基本上不接受約稿,隻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寫完之前免談發表問題。
唯有為自己寫作,寫作時才能保持靈魂的真實。相反,為發表而寫,就容易受他人眼光的支配,或者受物質利益的支配。後一方麵是職業作家尤其容易犯的毛病,因為他藉此謀生,不管有沒有想寫的東西都非寫不可,必定寫得濫,名作家往往也有大量平庸之作。所以,托爾斯泰說:“寫作的職業化是文學墮落的主要原因。”法國作家列那爾在相同的意義上說:“我把那些還沒有以文學為職業的人稱作經典作家。”最理想的是另有穩定的收入,把寫作當做業餘愛好。如果不幸當上了職業作家,也應該盡量保持一種非職業的心態,為自己保留一個不為發表的私人寫作領域。有一家出版社出版“名人日記”叢書,向我約稿,我當然拒絕了。我想,一個作家如果不再寫私人日記,已經是墮落,如果寫專供發表的所謂日記,那就簡直是無恥了。
二、真正的寫作從寫日記開始
真正的寫作,即完全為自己的寫作,是從寫日記開始的。我相信,每一個好作家都有長久的純粹私人寫作的前史,這個前史決定了他後來成為作家不是僅僅為了謀生,也不是為了出名,而是因為寫作是他的心靈需要。一個真正的寫作者是改不掉寫日記習慣的人罷了,全部作品都是變相的日記。我從高中開始天天寫日記,在中學和大學時期,這成了我的主課,是我最認真做的一件事。後來被毀掉了,成了我的永久的悔恨,但有一個收獲是毀不掉的,就是養成了寫作的習慣。
我要再三強調寫日記的重要,尤其對中學生。當一個少年人並非出於師長之命,而是自發地寫日記時,他就已經進入了寫作的實質。這表明第一,他意識到了並試圖克服生存的虛幻性質,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歲月,留下它們曾經存在的證據;第二,他有了與自己靈魂交談、過內心生活的需要。看一個中學生在寫作上有無前途,我主要不看語文老師給他的作文打多少分,而看他是否喜歡寫日記。寫日記一要堅持(基本上每天寫),二要認真(不敷衍自己,對真正觸動自己的事情和心情要細寫,努力尋找確切的表達),三要秘密(基本上不給人看,為了真實)。這樣持之以恒,不成為作家才怪呢。
三、寫自己真正感興趣的東西
寫什麼?我隻能說出這一條原則:寫自己真正感興趣的東西。題材沒有限製,凡是感興趣的都可以寫,凡是不感興趣的都不要寫。既然你是為自己寫,當然就這樣。如果你硬去寫自己不感興趣的東西,肯定你就不是在為自己寫,而是為了達到某種外在的目的了。
在題材上,不要追隨時尚,例如當今各種大眾刊物上泛濫的溫馨小情感故事之類。不要給自己定位,什麼小女人、另類、新新人類,你都不是,你就是你自己。也不要主題先行,例如反映中學生的生活麵貌之類,要寫出他們的乖、酷、早熟什麼的。不要給自己設套,生活中,閱讀中,什麼東西觸動了你,就寫什麼。
重要的不是題材,而是對題材的處理,不是寫什麼,而是怎麼寫。表麵上相同的題材,不同的人可以寫成完全不同的東西。好的作家無論寫什麼,一總能寫出他獨特的眼光,二總能揭示出人類的共同境況,即寫的總是自己,又總是整個人生和世界。
第三講寫作與風格
這一講的主題是怎樣寫。其實怎樣寫是沒法講的,因為風格和方法都不是孤立的,存在於具體的作品之中,無法抽取出來,抽取出來便不再是原來的那個東西,失去了任何意義。每一個優秀作家都有自己的風格和方法,它們是和他的全部寫作經驗聯係在一起的,原則上是不可學的。我這裏隻能說一些最一般的道理,這些道理也許是所有的寫作者都不該忽視的。
一、勤於積累素材和錘煉文字
好的作品必須有兩樣東西,一是好的內容,二是好的文字表達。這兩樣東西不是在寫作時突然產生的,而要靠平時下功夫。當然,寫作時會有文思泉湧的時刻,絕妙的構思和表達仿佛自己來到了你麵前,但這也是以平時做的工作為基礎的。作家是世界上最勤快的人,他總是處在工作狀態,不停地做著兩件事,便是積累素材和錘煉文字。嚴格地說,作家並非僅僅在寫一個具體的作品時才在寫作,其實他無時無刻不在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