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媽媽偷看我的日記,小孩子就沒有隱私權嗎(2 / 2)

爸爸媽媽偷看我們的日記短信,說明他們不知道未成年人的隱私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我們應該耐心地告訴他們這個道理,請他們改正。

如果爸爸媽媽不聽勸阻,我們可以向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等機構反映,請求這些機構對父母進行批評教育。當爸爸媽媽嚴重侵害我們的隱私時,我們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他們停止侵害、賠禮道歉甚至賠償損失。

換個角度,體諒爸爸媽媽的“不得已”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開始有了一些不願意和爸爸媽媽說的“秘密”。爸爸媽媽擔心我們受到不好的影響或者出現異常情況,出於關心和責任,他們不得不偷看我們的日記、信件、短信等。

爸爸媽媽查看我們的隱私的出發點是好的,隻是方法不對。

主動和爸爸媽媽聊聊自己的生活

發現爸爸媽媽偷看我們的隱私時,要在理解爸爸媽媽的苦心、尊重他們的疼愛的基礎上和他們誠懇地談一談。

談一談自己受傷的心情,表達希望父母尊重自己的心願。比如,讓他們知道,我們不被信任和不被尊重是非常痛苦的。愛和關心不是表現在想方設法打探我們的隱私上,而是靠相互尊重和溝通。

平時,我們可以每天睡前和爸爸媽媽聊一聊學校和班級裏的事、自己的見聞以及朋友的情況。通過交談,我們可以了解到父母的觀點,得到他們的幫助和點撥。

爸爸媽媽了解了我們的情況,他們就沒必要再翻我們的日記本了。

寫給家長的話--孩子是飛翔的風箏,溝通勝於監控

關心無錯,但侵權違法

家長偷看孩子日記,偷聽孩子電話,總覺得是出於關心,目的是了解孩子想什麼,以便更好地管教孩子。可以說,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方式方法用錯了。

2007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

也就是說,偷看孩子的日記、短信、聊天記錄等行為從法律層麵上講是侵犯孩子隱私權的違法行為,孩子有權通過起訴維護自己的隱私權。

偷看孩子的隱私會傷害的孩子的心靈

家長出於愛孩子而偷看孩子日記、短信的行為,本身對孩子心理造成了很大傷害。孩子一旦出現逆反心理,就會與家長產生更大的隔閡,原本濃厚的親情也會淡薄很多。

如果這種“偷看行為”長期而頻繁,可能還會使孩子患上抑鬱症,甚至出現性格扭曲。這對他們的身心健康發展極為不利,家長不應該舉著各種美麗的幌子去任意揭露他們的隱私。

要有尊重孩子的意識

父母常常把孩子當成自己的附屬品,而不是一個獨立的人。因此,就會覺得翻看孩子的書包和手機短信是自己的私事,沒有什麼尊重不尊重、侵權不侵權之說。

這是錯誤的想法。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有獨立的人格和心理,應該給他們獨立的空間。父母應該平視孩子,尊重孩子的隱私權,不要輕易去動孩子抽屜上的鎖。如果真的偷看了孩子的日記,有必要向孩子誠懇道歉,取得孩子的諒解。

良性溝通勝於監控

通過監控的方式將孩子的內心看透,反而會激發和孩子之間的矛盾。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在於溝通。

廣州市青少年研究所曾錦華所長曾語重心長地說:“在有關孩子隱私的問題上,孩子是飛翔的風箏,允許他飛翔,但家長要控製好手中的線……以朋友身份走進孩子的內心,孩子是能夠接受的。”

家長不要苛求處在叛逆期、並不成熟的孩子站在自己的立場去考慮,應主動根據孩子不同年齡段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抓住機會盡量多和孩子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