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三十年戰爭與法國的崛起?·041(1 / 3)

第三章 三十年戰爭與法國的崛起

16世紀,借助於美洲的發現和複雜的王朝聯姻,西班牙幾乎是在一夜之間成為領地遍布世界的大帝國,也就此揭開了法國與西班牙長達一個多世紀的權力爭鬥。在此期間,法國完成了內部整合,確立了君主專製製度。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戰爭最終使西班牙從大國地位上跌落下來,法國取而代之,崛起為歐洲頭號強國。之後,其大國地位雖有起伏,但一直延續至今。

1638年9月5日,法國聖日耳曼萊昂的宮殿裏,傳來了一個激動人心的喜訊:結婚23年膝下無子的法王路易十三夫婦終於有了一個男性繼承人。這個健康的男嬰堪稱“上帝賜予的禮物”,使人到中年的路易十三倍感安慰。4歲時,做父親的問這個男孩:“我的孩子,你叫什麼名字?”小男孩回答:“路易十四。”父親說:“我的孩子,時候還沒到呢!”是的,剛過40的路易十三按常理來說還遠未走到生命的盡頭。誰知孩子的童言卻一語成讖,1643年5月14日,路易十三因騎馬落水引起的肺炎而去世,不到5歲的小路易成為法王路易十四。

父子二人命運有諸多相似之處:都是年幼即位(路易十三9歲),都是太後攝政,都有一個強勢的紅衣主教做宰相(黎塞留、馬紮然),都娶了西班牙公主為妻。但路易十三終其一生都未能擺脫母後的陰影,在內政外交上也始終依靠手腕高超的黎塞留。而路易十四則在動蕩中開始了他最初的君主生涯。1648~1653年,法國巴黎發生貴族暴亂,即投石黨運動,小路易兩次被迫逃出巴黎。這給他的一生帶來了深遠影響。他在親政後緊緊抓住權力不放,決不允許貴族暴亂重現,並最終在凡爾賽建立王宮,離開了在他心裏留下沉重負麵印象的巴黎。在貴族叛亂的同時,法國還在與宿敵西班牙作戰(1635~1659年)。法西戰爭的過程就像保羅·肯尼迪所形容的那樣:“在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以後的法、西11年戰爭中,兩個對手就像被打得昏頭昏腦的拳擊手一樣,在幾乎耗盡體力的情況下,互相緊緊地抓住對方,而不能將另一方打倒。雙方都遭受國內叛亂、普遍貧困化和厭戰情緒的折磨,也都處於財政崩潰的邊緣。”一直到1659年,法國才徹底擊敗西班牙,簽訂《比利牛斯條約》。西班牙將阿圖瓦和魯西永割讓給法國,並承諾在隔年將王室公主瑪麗亞·特雷莎嫁給路易十四。

當然,與父親最大的不同在於,路易十四開創了一個法國曆史上最輝煌最榮耀的時代,也創立了在18世紀歐洲大陸風靡一時的專製君主統治模式。自從23歲親政之後,路易十四不再任命宰相,而是親力親為,一天工作8小時以上,以無比的熱誠與精神治理國家。在能幹的柯爾貝爾、盧瓦等人的輔佐下,法國國庫充盈,在戰場上所向披靡,並在文學、藝術、生活方式上引領歐洲。他還徹底解決了貴族對王權和國家穩定的威脅,將貴族召進凡爾賽宮,變成了他宮廷的成員。

雖幼年喪父,但路易十四的人生是幸運的。他在位72年,是法國有史以來在位時間最長的君主,在親政的54年時間裏,一直國家強盛,大權在握。而他那些在歐洲同樣做著國王的表兄弟們則遠不如他這般幸運。英國國王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的父親查理一世上了斷頭台,詹姆斯二世本人則被推翻。作為近親結婚的犧牲品,西班牙國王查理二世一出生就被斷定不能長大成人,後來勉強活到成年卻被強鄰虎視眈眈地謀劃著瓜分他的國家。路易十四雖然與表妹近親結婚,但仍然育有健康的男性後代,長壽的他比自己的兒子和長孫活得都要長。他身高僅有1.54米,但通過穿高跟鞋和戴蓬鬆的假發也是儀表堂堂、風度翩翩,甚至還成為時尚潮流。熱衷於芭蕾舞的他因親自出演希臘神話太陽神而得到“太陽王”的美譽。中年之前的路易十四情感生活豐富多彩,擁有眾多情人和私生子,但是在瑪麗亞·特蕾莎王後1683年去世後,他又與身份低微並年長他3歲的弗朗索瓦·德·奧比尼結婚(是他私生子的保姆,後被封為曼特農侯爵夫人),這樣的選擇除了愛情,無法用別的理由來解釋。盡管他輸掉了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但他的孫子還是當上了西班牙國王。而他的宿敵、小他12歲的荷蘭執政、英國國王威廉一世早在1702年就英年早逝了,路易十四則活到1715年。他比自己的對手——除了威廉,還有皇帝利奧波德——活得都要久,在某種程度上這就是最大的勝利。最終,繼承他王位的是5歲的曾孫——當年他也是這個年齡成為國王的。

德國詩人歌德這樣評價他:“他是自然造就的帝王中的完美樣本,但是這樣做,卻使他自身耗竭,且毀掉了模子。”

法國是歐洲最早形成的民族國家之一,人口眾多,國土廣闊。從15世紀末到17世紀中葉,內憂外患主宰了這100多年的法國曆史,對內要解決宗教分裂和貴族叛亂,對外要打破哈布斯堡家族對法國的包圍及其炙手可熱的權勢。1648年之後,在三十年戰爭的廢墟上,在西班牙巨人無可挽回地倒下之後,又一個法蘭西巨人站起來了。與西班牙戲劇般強大、而後永久性跌倒的結局相比,法國雖然在近現代曆史上經曆了一個又一個的挫折——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七年戰爭、拿破侖戰爭、普法戰爭都以法國的失敗而告終,一戰、二戰也隻是徒有其表的戰勝國,但神奇的是,法國始終沒有喪失大國身份。時至今天,無論是作為極具象征意義的安理會五常之一和合法有核國家(法國是第四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還是在國際事務中實實在在的政治、經濟與軍事影響力,抑或是在全世界推廣法語文化的熱情與力度,從任何角度看,法國都是現時代貨真價實、擲地有聲的大國。

一、衝破哈布斯堡家族的包圍

一部法國崛起的曆史,幾乎就可以簡化為與哈布斯堡家族的戰爭史,盡管這兩個王室之間有著長期的聯姻傳統。

古往今來,霸權一直是一代又一代統治者的夢想。但霸權又總是那麼遙不可及,為贏得她的芳心,無數帝王將相使出渾身解數,卻功敗垂成。不過,當命運特別垂青於某個家族時,一切似乎又是那麼輕而易舉,仿佛就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16世紀,西班牙的哈布斯堡家族就被如此好運砸中了,它們比此前、此後的任何一個統治者都更近距離地感受了霸權的氣息。

盛極一時的哈布斯堡家族既從三麵包圍並威脅了法國,也成為其嫉妒和覬覦對象。兩國的爭鬥過程從15世紀末就開始了,最終結束於1659年《比利牛斯條約》的簽署,其間共經曆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鬥爭的舞台集中在意大利,至1559年《卡托—岡布雷齊條約》簽訂為止。

15世紀的意大利是一個經濟繁榮、文化燦爛的富庶之地,但是在政治上卻四分五裂(羅馬教廷、威尼斯、佛羅倫薩、那不勒斯、米蘭五個國家旗鼓相當),軍事上因依賴極不可靠的雇傭軍也十分薄弱。與此同時,相鄰的法國和西班牙已成長為統一的近代國家。火藥革命帶來的戰爭成本的急劇增加有利於這些規模較大,並擁有專製君主的政治實體。以強大的常備軍為後盾,野心勃勃的新式君主們急於攫取財富和土地,並以戰場上的勝利提升王朝聲譽。富裕但分裂的意大利自然成為其對外擴張的首選目標。

意大利各城邦國家曆來有在內鬥中尋求外國支持的傳統。1494年,米蘭公國內部的權力之爭引發與那不勒斯關係的惡化,米蘭“引獅捕鼠”,請求法王查理八世出兵,幫助其對抗那不勒斯。這年8月底,查理八世率兵3萬多人入侵意大利。法國的行為立即引起西班牙國王斐迪南二世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警覺,他們加入到了反法的“威尼斯同盟”一邊,並成為對抗法國的主力。1525年,法王弗朗西斯一世戰敗被俘,喪失在意大利占有的全部土地,並花費重金才得以贖身。1559年,弗朗西斯的兒子亨利二世(1547~1559年在位)與西班牙締結了《卡托—岡布雷齊條約》,法國放棄在意大利的大部分領土,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取得對意大利的支配權。

第二階段從1598年開始至1609年,主要交鋒地在尼德蘭。

意大利戰爭結束之後不久,法國陷入了一場長達32年之久的宗教戰爭(1562~1594年)。這場內戰分裂了國家,也癱瘓了國家,並導致西班牙入侵。最後,納瓦爾的亨利(亨利四世)在內戰中勝出,於1598年重新統一法國。此時正值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去世,法西兩國達成《韋爾芬和平協議》,西班牙同意放棄對法國的一切幹涉。但是,法國並沒有同樣放棄對西班牙的幹涉。內戰結束後,與反叛的荷蘭結盟就是法國的既定外交政策之一,法國或通過補助金的方式資助荷蘭,或親自參戰。天主教的法國與新教的荷蘭在信仰上南轅北轍,這一同盟關係完全是基於削弱西班牙權勢的考量。長期的戰爭和多次失敗使西班牙元氣大傷,遂被迫於1606年同荷蘭談判,並於1609年4月簽訂《十二年停戰協定》,事實上承認了荷蘭共和國的獨立。至此,哈布斯堡家族在北方對法國的包圍已經被解除。

第三個階段即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戰爭,法國最終完成了對哈布斯堡家族的削弱。

三十年戰爭是因神聖羅馬帝國內部皇帝與諸侯、諸侯與諸侯之間的宗教分歧和權勢競爭而起,但迅速演變為大國之間的爭鬥。如果說在三十年戰爭之前哈布斯堡家族,特別是其西班牙分支對法國的威脅是客觀存在的話,那麼,經過1588年無敵艦隊覆滅和1609年荷蘭獨立之後,西班牙哈布斯堡的權勢已經走上了衰落的不歸路,對法國的包圍至少在北部已不複存在。法國加入三十年戰爭,其目的早已不是防禦性的,而是要趁亂徹底削弱哈布斯堡家族、稱霸歐洲。

黎塞留是法國參與三十年戰爭的實際推動者和幕後策劃人之一,他從1624年起擔任首相,共執政18年之久。盡管黎塞留是天主教樞機,但是為了法國的興盛,他毅然決然地推動法國加入新教同盟,將主權置於教權之上。在三十年戰爭中,法國並不是完全公開地與哈布斯堡家族對抗,而是通過秘密資助的方式支持哈布斯堡家族的敵人。黎塞留和他的後任首相馬紮然通過阻止德意誌統一、打破哈布斯堡家族的包圍,為路易十四時期法國的興旺發達奠定了良好基礎。最終,在西班牙哈布斯堡的廢墟上,法國——這個新的巨人站立起來了。

二、確立君主專製製度

16世紀是法國崛起的關鍵百年,在對外致力於削弱哈布斯堡家族的權勢的同時,對內發生了兩件重要的事情:一是擺脫了羅馬教廷的控製,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君主專製製度,二是結束了內部的宗教紛爭和貴族叛亂,使國家避免了被分裂的命運。

歐洲的中世紀是一個王權軟弱,而教權和地方貴族權力強大的時代。幸運的是,法國王權從11世紀開始逐漸加強,到15世紀末,在政治上已經實現統一。王室通過對市場買賣、家庭財產和販鹽交易課以賦稅,為自己開辟了新的財源,掌握了大量財富。在不斷提高自身財政能力的基礎上,法國君主增加了行政人員,更好地保障了稅收和政策的貫徹。他們還設有常備軍,擁有貴族們難以匹敵的數以千計的步兵,裝備著貴族們無力購買的昂貴大炮,使自身的軍事實力淩駕於貴族之上。

內部的統一、王權的強大也使法國君主有了與羅馬教廷談判的本錢。1516年,弗朗西斯一世(1515~1547年在位)與教皇利奧十世訂約,規定法國教會神職人員均由國王任命,教會大部分收入也歸國王,法國因而擺脫了羅馬教廷的控製,國王實際上成為教會的首腦,教會變成王權的工具。此後,法王集大權於一身,其頒布的詔令往往用“這就是朕的意誌”作結束,說明君主的命令已經成為必須遵守的法律,法國已成為一個中央集權的君主專製國家。

政治上的統一促進了法國經濟的發展。16世紀前期,法國約有人口1500萬,巴黎是歐洲最大的城市,擁有居民30萬,在呢絨、紡織、印刷、玻璃、製陶等行業中開始出現資本主義手工工場,法國製造的大炮被歐洲公認為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