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存可貸成金融機構
“爐銀”雖然統一了成色規格,有許多優點,但攜帶轉運仍然很困難。於是1883年(清光緒九年)7月,裕盛祥銀爐執事李潤齋為方便交易,在公議會提出“過爐銀”的辦法,即在交易中不使用現銀,改由銀爐賬麵劃撥,將應交貨款的銀兩數目,從買主的存銀賬中減除,撥存到賣主的存銀賬中,最後結算時再支付現銀。“過爐銀”由此產生。此後,逐步推廣,即使不在同一銀爐交往的買賣雙方,亦可通過各自所交往的銀爐相互轉賬而完成交易。久而久之,市麵隻見支票流動,而對現銀是否存在逐漸淡薄。
“過爐銀”產生後, 手續簡便, 地位穩定, 聲望愈來愈高,逐步風行於市,銀爐業逐漸躍居於經濟和金融界的重要地位,類似近代的銀行,成為當地商業交易中資金交流的中樞渠道。但“過爐銀”隻是一種尚處在發展中的交換手段, 既缺乏科學的規定, 又無縝密的手續,弊端隨之顯現。有的商人並無現銀, 靠信用買空賣空, 投機取巧。銀爐的諸多存銀戶,多半不能同時提取,給銀爐業者創造了牟利條件。他們往往將存銀貸出或運至外地做買賣,以圖厚利。當銀爐貸出現銀太多時,必然發生現銀空虛現象,一旦銀根吃緊,存銀戶紛紛要求提取現銀時,銀爐支付力絀,隻得向存銀戶請求緩期支付,並多付一定數量的息銀。
這種緩期,稱為“卯期”,這種息銀,稱為“加色”或“卯色”。為杜絕弊亂,各銀爐執事議定:每年分為4期,以農曆的三、六、九、臘4個月的初一為指定日期,作為“卯期”,隻在“卯期”進行提付或轉賬,平日不提不付,稱之“歸卯”(結賬)。自實行這種製度後,營口“爐銀”就脫離了實在的寶銀本位,變為虛銀本位的“銀碼子”。至此營口“爐銀”的性質發生了根本變化,由現銀階段進入信用通貨階段。銀爐也由原來的熔鑄銀錠的手工作坊,成為集存款、貸款、交易結轉和信用擔保的金融機構。
營口成為東北金融中心
誕生之初的營口“爐銀”,其效用和功能同現銀一樣。交易當中,支、付雙方以銀錠為單位點數結算,其成色統一, 無須檢驗;稱量準確, 不用稱斤,交易雙方均感到方便迅速。又因它與東北各地貨幣、外彙接軌, 加之營口“爐銀”蓋有銀爐戳記, 信用度高,於是聲傳遐邇,吸引許多客商雲集而來。聚集的資本越來越多,為營口商業的發展和繁榮創造了有利條件。
營口從1861年開港以來,迅速發展成為馳名中外的水陸碼頭,不能不說是借助了爐銀之力。1861年秋至1862年春,營口輸出貨物為145萬石;1864年僅輸往汕頭的豆餅就超過100萬石;1867年至1872年間輸入外國貨物年均在320萬海關兩以上。東洋、西洋的布、線、顏料, 上海、廣東及內地的瓷器、絲綢、茶葉、藥材等土特產, 源源不斷運來營口, 再轉銷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 東北的大豆、豆餅、豆油、高粱酒及參茸等山貨, 則運至海外和關內各地銷售。這種“爐銀”,適應了當地貿易的需要,廣受各地各業商人歡迎,通用無阻。營口也因此奠定了東三省金融活動中心的地位。
“爐銀”在進入“過爐銀”時代後,對經濟、金融界更是起到推動作用。1905年,營口的銀爐竟達30多家,中外商人無不樂於利用“爐銀”做買賣,向銀爐交存現銀,建立往來關係。“爐銀”的利用率不斷提高,威信日益鞏固。每年秋冬季節,東北農產品上市,凡是南方各省或外國來東北采運特產的商人, 所攜他省通幣勢必先彙做“爐銀”, 再由“爐銀”買做當地通用鈔票,營口進出貿易一年四季迄無休止。1907年營口港的年貿易額為3275.9萬海關兩,至1931年年貿易額增至12397萬海關兩。在此期間,大連、安東(今丹東)、哈爾濱等地相繼開埠, 營口港的貿易額不僅沒有減緩, 相反增長了4倍多。其主要因素是營口“爐銀”在市場交易中起了重大功用。
曾為資本家帶來暴利
“爐銀”的生命,完全在於信用。所以開設銀爐必先籌集充足的資金以安定民心。按遼沈道尹公署規定,每家銀爐資金至少為10萬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在內),保證金50萬兩(包括不動產、有價值的貨物或聯號貨物或聯號的貨產),並要尋求高出於本號資本4倍以上的商號做擔保。經政府審核批準備案,發給“龍票”收執,方準開業。“龍票”是皇家所發,相當於現在的營業許可證。銀爐除了自家資本做底墊之外,還吸收各處客幫的長期存款,以增加其周轉力。有些豪商巨賈,所餘貨款無所使用,為吃利息長期存入銀爐。甚至窮鄉僻壤婦人女子積攢的針線笸籮錢,也托親靠友存入銀爐。作為經營銀爐業的資本家,來者不拒,多多益善。四麵八方的存款使銀爐業的財力不斷雄厚,更加助長了“爐銀”的威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