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禮作樂宗法定(1 / 3)

製禮作樂宗法定

早期國家等級嚴

孔子和柏拉圖都是為了鞏固國家政權而從教,他們都承繼曆史的輝煌而複興衰微的國家。以孔子為例,他一生敬佩周公(生於公元前約1100年,姓姬名旦)。周公是周文王的兒子,周武王的弟弟,周成王的叔父,魯國國君的始祖,是西周典章製度的製定者,是孔子最崇拜的聖人。孔子臨死的時候對弟子告知:“久矣吾不複夢見周公。”孔子為什麼這樣崇拜周公呢?是因為他十分注重對周禮的傳承發揚。他說:“周代的禮儀製度借鑒於夏、商二代,是多麼豐富啊!我遵從周代的製度。”孔子後學說:“先王之製禮樂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返)人道之正也。”

孔子的得意門生曾子(姓曾名參,字子輿,生於公元前505年,魯國人,是被魯國滅亡了的鄫國貴族的後代)說:“可以把年幼的君主托付給他,可以把國家的政權托付給他,麵臨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而不動搖屈服。”這正是對周公的真實寫照啊!

孔子及其弟子曾參為什麼這樣崇拜周公?其根本原因在於,周公製禮作樂匡定國體和政體,確立了封建等級的宗法製國家。

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產生

在人類的早期階段,由於生產力的發展,產生了家庭、私有製和國家。而在我們的追溯中不得不簡略地談一談人類原始社會早期、中期和晚期的狀況。在人類早期的舊石器時代,生產力極其低下,原始人群過著采集為主狩獵為輔的生活。原始人依靠集體勞動、共同消費,維持最低的生存水準。到了新石器時代,出現了原始農業和原始畜牧業,人類進入母係氏族公社的繁榮時期。由於氏族人口繁衍增多,在氏族內部出現了胞族,導致部落規模的擴大,促使原始組織建製更加完備,婚姻家庭形態也從族外群婚過渡到對偶婚。

◎生產力發展簡況

代替石器時代的是金屬時代。最初是金石並用時代(銅石並用時代)。人類最初使用的金屬是天然銅,後來掌握了從礦石中冶煉銅。大約在公元前4000年—公元前3000年,西亞、埃及、中國以及南歐、中歐等地,先後開始冶煉銅。但煉出的純銅質地柔軟,使用價值不大,因而生產工具仍以石器為主。繼銅石並用時代的是青銅器時代。公元前3000年中期—公元前2000年,兩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埃及、中國先後冶煉銅錫合金——青銅。青銅具有熔點低(純銅熔點1084℃,青銅熔點910℃)、硬度大、易於成形、刃口銳利等優點,因而逐漸成為製造各種武器、工具、生活用品和裝飾品的主要原料。而代替青銅器的是更先進的鐵器。大約從公元前2000年後期到公元前1000年前期,西亞、南亞、東南歐、北非和中國等廣大地區先後進入鐵器時代。鐵礦石資源豐富,容易開采冶煉、耐磨損,所以,鐵的使用對社會生產的發展起著極其重大的作用。

◎第一次社會大分工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在原始社會末期引起三次社會大分工。第一次社會大分工是指農業部落和遊牧部落從采集、狩獵中分離出來。在農業方麵,隨著生產工具的改進和經驗的積累,犁耕農業取代鋤耕農業。起初是木犁或石犁,然後是金屬犁。犁的使用不僅提高了生產效率,更使耕地麵積擴大,耕作技術提高,使農業生產在最適宜原始農業的平原、河穀地帶占有重要地位,形成主要以農業為主的農業定居部落。在一些適於畜牧業的地區,出現以放牧成群牲畜為業的遊牧部落。首先發生在西亞、北非、東亞和美洲等地。在中亞、伊朗、高加索、阿拉伯等草原地帶,原先以畜牧業為主要生產活動的部落,逐漸轉變為飼養畜群的遊牧部落。以農業和畜牧業的專門化為標誌,出現了人類曆史上第一次社會大分工。

生產的專門化不僅增加了各自的剩餘產品,而且擴大了各種生產者之間產品的差異,於是產品交換日益頻繁。在頻繁的交易中,最早的城市出現了。

◎父係大家族

第一次社會大分工導致父係氏族取代母係氏族,社會基本經濟單位向個體家庭的父係大家族過渡。犁耕農業和畜牧業成為社會的主要生產部門,駕犁耕田和看管大牧群等強度大的勞動,主要由男子來承擔,男子在生產中起著主導作用。婦女的家務勞動現在同男子謀取生活資料的勞動比較起來已經失掉了意義。男子的勞動就是一切,婦女的勞動是無足輕重的附屬品。從此,男子在社會上逐漸居於主導地位,並掌握了剩餘產品的支配權。再者,以男子為主的對偶婚組成的對偶家庭,有使男子可能確知自己的子女,從而使他們產生將財產傳給自己子女的意圖。這就導致廢除傳統的以女係為中心的婚姻製度和財產繼承製。經過長期複雜的演變,逐漸實行男娶女嫁,從而使世係按父係計算,財產按父係繼承。

父係大家族是父係氏族社會的經濟細胞。它占有氏族的一份耕地。全體家族成員住在一個大宅院或一個大房子裏(到中國西南少數民族村參觀可以看到木架結構的大草房子,屋內呈“非”字形,中間是廳堂,有炊事、用餐和取暖設備)。父係大家族共同占有土地、牲畜和其他生產資料,共同勞動,共同消費。從而構成一個原始共產主義家族公社。家族公社選出一個男“長老”領導生產和組織家庭事務。家庭事務最重要的是主持家族祭祀儀式。而家族中的大事,諸如財產和嫁娶等,由全體成年男子討論決定。

幾個父係大家族組成一個父係氏族。父係氏族掌握著氏族土地的最高所有權與對各大家族中的分配權,同一氏族成員間保持相互幫助和相互保護的義務,並有共同的祖先崇拜、共同的宗教慶典等,雖然如此,但父係氏族的職能已迅速地轉歸父係大家族。

◎私有財產的出現

由於生產力水平的提升,有了剩餘產品,從而使農業部落和遊牧部落之間的農牧產品交換成為可能和必要,開始是各部落之間的偶然間交換,農業和畜牧業的進一步發展,使交換經常化。社會分工是商品交換的前提,沒有社會分工就沒有商品交換;同時,商品交換不僅保證了單一化生產的進程,而且促進了社會分工的不斷深化。社會分工與商品交換同時產生,相互促進,是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兩個引擎。剩餘產品以及交換的經常化,就使部落酋長和家族長利用擔任公職的便利條件,在對內分配產品和對外交換中,把一部分集體物品竊據為己有,從而出現了私有財產。最初成為私有財產的隻限於牲畜、農產品等。

◎階級的出現

父係氏族公社是一種複雜而矛盾的社會形式。它外表上形同氏族製度,實際上是氏族製度的解體形式。這首先表現在,父係氏族組織開始就分裂為若幹個父係大家族。每一父係大家族,由一父所生的幾代子孫及其妻室組成,有時還包括奴隸在內。父權家長製對子女的支配和對妻子的奴役及對奴隸的使役,使其一開始就“含有後來在社會和國家中廣泛發展起來的一切對抗性的縮影”。

剩餘產品的出現使一部分人剝削另一部分人的剩餘勞動成為可能。第一次社會大分工以後生產領域的擴大,增加了氏族、家族每個成員的勞動量,吸收新的勞動力已成為必須。於是,戰爭俘虜不再被殺掉,而是使之成為奴隸。“第一次社會大分工,在使勞動生產率提高,從而使財富增加並且使生產場所擴大的同時,在既定的總的曆史條件下,必然地帶來了奴隸製。從第一次社會大分工中也就產生了第一次社會大分裂,即分裂為兩個階級:主人和奴隸、剝削者和被剝削者。”最初的奴隸都是外部落、外氏族的人,數量不多,在生產中隻起輔助作用,通常被吸收為氏族或家族的成員。這種早期的奴隸製度被稱為家長奴隸製。

◎第二次社會大分工

在第一次社會大分工基礎上形成的第二次社會大分工發生了氏族內部的分化。第二次社會大分工是指手工業和農業的分離。隨著銅器、青銅器和鐵器的應用,開始出現大麵積的農田耕作和伐林墾荒。農業在規模上的擴大,導致了經營種類的增多。除了穀物種植以外,還經營園藝,栽培各種經濟作物。隨著經營規模的擴大和經營活動的豐富,各種手工操作,如金屬的冶鑄加工、紡織、製陶、釀酒、榨油、造船、皮革加工、建築等活動逐漸增多,操作者經驗日益豐富,製作技術不斷改進,於是有人脫離農業或畜牧業生產而轉入手工業的專門化生產。專業的手工業者逐漸增多,手工業行業日益多樣化和專門化。於是,社會出現了直接以交換為目的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這就使當初最簡單的物物交換(“W—W”)發展到(“W—G—W”),進而形成發達的商品交換形式(“G—W—G”)。這時,交換不僅在部落內部、部落之間進行,甚至遠達海外。同時,作為商品價值尺度的貨幣也流通起來。除了牲畜(主要是牛)作為價值尺度外,又以定量的金塊、銀塊、銅塊、鐵片,以及作為價值尺度的其他代用品,如貝殼之類,成為最初的貨幣。

◎個體家庭

第二次社會大分工以後,父係氏族公社發展到氏族製度的巔峰。但父係氏族愈往上發展,就愈從其內部創造著自身解體的因素。這是由於生產工具和耕作方法的進一步改進,使以前必須集合整個大家族甚至整個氏族的人力耕作的一片土地,隻需少數幾個人就可以了。這就使生產勞動日益趨向個體化。這樣,到了父權製晚期,一個個小家庭便從大家族中分離出來。這種小家庭是一夫一妻製的個體家庭,是由一對夫妻及其子女組成的獨戶生產生活單位。而個體家庭的成長和社會分工的深入,逐步瓦解著作為父係氏族社會基本細胞的父係大家族公社。

◎村社經濟

隨著氏族血緣關係的削弱,在各氏族、部落範圍內人員流動現象日益加劇,於是出現了許多沒有血緣關係的個體家庭雜居的新的組織形式——農村公社(簡稱“村社”)。村社中公有與私有並存。在村社範圍內,森林、荒地、牧場、道路、橋梁、耕地屬村社公有,但耕地定期分配給村社成員使用;生產工具、牲畜、勞動產品、房屋及宅旁園地等為村社成員所私有。隨著私有製和階級的形成,最終導致村社的解體,即由原來父係氏族與父係大家族的公有製,逐步過渡到個體家庭所有。隨著生產力的提高,生產勞動日益個體化,個體家庭逐步成為社會基本經濟細胞。

◎第三次社會大分工

正是在商品交換日益頻繁和一般商品貨幣作用下,商業從農業和手工業中分離出來,這就是第三次社會大分工。商人的出現使交換擴大,品種增多,使平民階層增加了新的成分。

在發達的商品交換形式下,奴隸被大批地買賣和使役。為此,家長奴隸製又有新的發展。同時,氏族內部的貧富分化也日益明顯。某些家族,主要是那些擔任氏族長、部落酋長和軍事首領的家族,占有大量的土地、牲畜和奴隸,成為最富有的、掌握一定公共權力的氏族貴族。而一般公社成員的家族則每況愈下,日益貧困化,這樣,“除了自由人和奴隸之間的差別以外,又出現了富人和窮人間的差別”。貧富分化破壞了氏族成員之間的平等關係,氏族內部出現了剝削和壓迫關係,於是,在自由民內部形成了貴族和平民兩大階層。從階級觀點看,貴族和平民也是一種剝削和被剝削的階級關係。

◎國家的產生

在原始社會末期,隨著私有製和階級矛盾的發展,國家應運而生。由原始社會向國家過渡的過程中,軍事民主製起著橋梁的作用。軍事民主製是氏族部落管理機關向國家管理機關轉變的過渡形式。它的產生與當時各部落間的頻繁戰爭密切相關。由於私有財產和奴隸勞動的出現,掠奪其他部落的人口和財產,被認為是增加財富的捷徑和主要手段。因此戰爭變成了一些貴族的經常職業,戰爭的規模也從部落之間擴展到部落聯盟之間。與此同時,在部落或部落聯盟的管理機關中,出現了享有很高威望的軍事首領,他除指揮戰爭外,還兼有宗教祭祀和審判權。此外,在部落或部落聯盟中還有兩個重要機關:一個是由氏族長和部落酋長組成的常設機關——長老議事會,其成員逐漸變為擁有許多特權的氏族貴族,另一個是由全體成年男子參加的最高權力機關——人民大會,它討論決定部落或部落聯盟中特殊重大問題(如血族複仇、戰爭),選舉軍事首領等。於是,“軍事首長、議事會和人民大會構成了發展為軍事民主製的氏族社會的各機關”。

軍事民主製一方麵保留著氏族民主製的傳統,如軍事首領的選舉製,議事會和人民大會權力;另一方麵出現了軍事首領的個人權力和對外軍事職能。

隨著對外掠奪戰爭的持續進行,以軍事首領為首的氏族貴族集團,其財產(包括奴隸在內)和權勢日益增長,而人民大眾則日益貧困化,從而導致氏族部落內部階級矛盾日益尖銳化,主人和奴隸、貴族和平民、富人和窮人之間的鬥爭日益激烈。於是在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貴族集團,便把部落管理機關作為既用於對外掠奪、又用於對內壓迫的工具;他們本身也由原來的社會公仆轉變為社會的主宰——統治階級。就這樣,作為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國家,便在氏族製的基礎上產生了。

國家與氏族製度存在著本質的不同,第一是國家按地域劃分它的國民,而氏族組織則是靠血緣關係來維係的;第二是國家設立起公共權力機關,即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暴力機關,而氏族所有的是氏族、部落的民主管理機關。

中國先秦的宗法等級製雖然是建立在血緣關係基礎之上的,但也和征服兼並與分封製相關聯。其所流行的宗法思想,對於推行宗法等級製也起到重要作用。

◎周公製禮作樂

周武王克商後二年病,又“後二年而崩”。究其原因,除戰爭勞頓以外,不能排除打下江山卻難於守衛,憂心忡忡、苦悶煩躁,徹夜難眠的精神煎熬,周公立武王兒子誦,即周成王,年方13歲,周公輔政。王國維說:“中國政治與文化之變革,莫劇於殷周之際。”而這種劇烈變革體現在周公製禮作樂。周公製禮,典章製度較前代更為完備,發展到了“鬱鬱乎文哉”。東都洛邑建成之後,周公召集天下諸侯舉行盛大慶典。在這裏正式冊封天下諸侯,並且宣布各種典章製度,是謂“製禮作樂”。司馬遷說:“興正禮樂,度製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其原因何在呢?

◎“封建親戚,以藩屏周”

武王克商後,西周采取封建親戚,以藩屏周的基本國策。史書上說:“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和),故封建親戚,以藩屏周。”從前周公因管叔、蔡叔(聯合殷後裔武庚)叛周(詳見本節下文),將分封親屬到各地成立諸侯國,以護衛周朝的天下。總的看,“封建親戚,以藩屏周”具有睦內禦外的雙重原因。所謂禦外,“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捍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所謂睦內,“君姑修政而親兄弟之國”。但更大意義上是護衛疆土,“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為此,先從封建製上談起。

所謂封建製,也即分封製,就是以宗族血緣關係為標準,“封土建國”或“封邦建國”的一種製度,它的尺度主要是宗族血緣關係。總的看,這是一種禦外睦內的政治製度。

分封製也是一個姬姓諸侯與眾多異姓邦家共處的製度,許多淵源古老的邦族都在這樣一種製度下得到承認和延續,最終達到融合而成為政教、文化統一的民族。封建諸侯實際是一種軍事鎮服和武裝移民活動,建立各諸侯國作為周王朝的軍事據點。分封製下的諸侯國有許多種。新封建的邦國中以姬姓為主,數量最多。這是封建邦國的第一部分,屬於周王朝的親族國家,其主要之國有魯、衛、晉、燕等。還有一類是一些異姓邦國,其中包括:(1)周的同盟者,如薑太公受封的齊國,或許還有許、紀等小國。姬、薑兩姓為世婚。(2)以殷商人群為主體的封國宋。(3)其他一些古老的人群,如陳、杞等,據說陳國之君是舜的後代,杞則為夏的後代;還有地域在今北京一帶的薊,據載是堯的後人。(4)還有大量的古已有之的小邦國,在周人的分封建國中,被作為“附庸”而不是獨立的封國,分配到各大諸侯國中去,是獨立性不完整的國中之國。《左傳》等就記載了魯國境內的這樣一些古老的小邦。

西周封建的範圍,南至江漢流域,這裏有所謂“漢陽諸姬”,北至燕山南北,東到大海,西至陝西甘肅交界地帶,以黃河中下遊流域為中心,建立起龐大的王國政治體係。如同當今的建構/重構是伴隨著解構/拆解而生的。大封建的另一麵是大拆解。伴隨著大封建,是對古老的人群進行的分解和組合。分解最嚴重的首先是殷商人群。同時,周人的族群也同樣經過了最深刻的改變。武王克商時,據專家推算,大體在15萬人左右。這樣少的一群人要在短短的時間內,分出50多個大小邦國,由此不難理解,所謂的分封製,一方麵是周人及其同盟者的遍布天下,一方麵也是以分封為依托,對殷商及其他古老族群進行的拆解。新形態的邦家社會,就誕生在這封建和拆解的基礎上。

分封起因於內部利益的分配,為的是保護周室,穩固周王朝政治。與分封製相配而行的是婚製變革。廣泛的婚姻關係,就周人及其同盟者而言,會強固國與國之間的患難與共,就是對那些原無瓜葛的族群,甚至曾是敵對的人群,建立廣泛的聯姻,也會起到化敵為友的親和作用。古代文獻對周代的婚姻有這樣的記載:“夏、殷五世而通,周公製度禮,百世不通,所以別禽獸也。”《禮記·昏義》載:“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禮記·郊特牲》載:“夫昏姻者,萬世之始也,取於異性,所以厚別、附遠也。”周代還有所謂“媵嫁製度”。《左傳·成公八年》載:“凡諸侯嫁女,同姓則媵之,異姓則否。”王國維《殷周製度論》說,周代社會人群是一個“道德團體”,這個道德團體的基礎是周代各國的上層之間的親戚關係,叔伯關係之外,要麼是甥舅,要麼是親家,真所謂“一表三千裏”!婚製變革,非同小可。分邦建國,編織的是一張巨大無比的血緣關係網。原始的純粹的族群血緣關係的單純,現在變得異常複雜了。周人獲得了他們想得到的結果,那就是政權的穩固,也就是廣大地域上各族群最大限度的凝結。從更長一點的眼光看是眾人群的最終融合,界限消除。

西周社會的締造,利用了古老的血緣關係,從中調動出他們以弱勝強、以小禦眾的政治力量,是血緣關係政治化。周王麵對天下,諸侯治理眾族,不論是君王還是卿大夫,他們需要公平地對待所有治下的人群,因此他們必須將自己與自己的宗族劃分開來,以行使其治理天下眾族的職責。

周公對他的兒子魯公說:“君子不疏遠他的親屬,不使大臣們抱怨不用他們。舊友老臣沒有大的過失,就不要拋棄他們,不要對人求全責備。”

周的分封製是曆史上的重大變革,“周雖舊邦,其命維新”,它的性質不是摒棄,而是揚棄。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的確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且不說姬姓同宗,以異姓的齊國為例:“太公至國,修政,因其俗,簡其禮,通工商之業,便魚鹽之利,而人民多歸齊,齊為大國。”到東周齊桓公時,在爭霸中成為首霸,到戰國時被秦所滅。

黑格爾“正題、反題、合題”告訴我們,肯定包含著對自身的否定。固然,血緣親戚關係是周人統治天下的基礎,是“宗統”與“君統”的統一,但“宗統”與“君統”自產生之日起便奠定了分離的基礎。雖然周公製禮作樂以約束之,但其否定因素是他所始料不及的。同任何事物一樣,沒有最好,隻有好與更好。

就周代的社會結構而言,如果說分封製是外在的形式,那麼,宗法製則是內在的內容。換言之,分封製是西周社會的骨架,宗法製度是西周社會的經脈。先看這個“宗”字,這個字由兩部分構成,上麵的“宀”表示房屋,下麵的“示”表示神靈,合起來的意思就是在屋子裏祭祀神靈。“宗法”即以血緣為紐帶調整家族內部關係,維護家長、族長的統治地位的行為規範。所謂宗法製,就是按照血統遠近分別親疏貴賤尊卑等級關係的製度,是關於共同祖先的人群內部關係的法則,也即西周特定的社會結構法則。宗法製源於原始社會後期的父權家長製。父權家長製家庭普遍實行“一夫多妻製”,並在諸妻中分別嫡庶。到了奴隸社會,原來維護宗法關係的宗法思想,便相應地成為夏、商、西周與神權觀念並行的維護貴族特權統治的精神支柱。中國是以父係氏族製度發展為國家製度的。這種發展是和宗法思想與製度的係統化分不開的。

宗法製在於保持氏族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財產權,同時也有利於維係統治階級內部的秩序,加強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

周公製禮作樂,對以往的宗法傳統習慣進行整理、補充,厘定成一整套以維護宗法等級製為中心的行為規範以及相應的典章製度、禮節儀式。其核心是嫡長繼承製。中國夏朝時就已確立王位世襲製,但直到商朝末年帝祖甲才完全確立了嫡長子繼承製,西周承襲這一製度,發展成一整套以維護宗法等級製為核心的禮製。所以說,作為一種維係貴族間及上下等級關係的完整製度,是由周公旦告罄的。這一製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係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在宗法製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係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曆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在宗法係統裏,諸侯和大夫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區別與貴族等級裏的層層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說分封製從政治結構方麵建立了貴族間的等級秩序,那麼,宗法製則以注入了特定內容、貫徹了嶄新原則的宗族傳統觀念而使封建等級秩序得到穩固。文獻和彝銘記載中屢有“宗周”的記載。大宗的責任在於尊統收族,在於別親疏,序昭穆。故《詩經·公劉》說:“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從宗法係統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製首先在周天子和諸侯間實施,以後逐漸及於中小貴族,以至士與庶民之間一以貫之。而周禮是一種任命和分封自己的親屬擔任各級官吏並世襲的製度,形成了以“小宗”服從“大宗”的宗法等級製。

從以上係列可見,除天子繼承大宗之外,下屬各個階層的諸侯、卿大夫、士都兼有大宗、小宗的宗法稱謂,嫡長子繼承係大宗,嫡長子之下諸子係小宗。

從宗法製與“分封製”(“封建製”)可清晰地看到,天子封諸侯國,還需要說明的是,國君封爵(公、侯、伯、子、男),下有“附庸國”。諸侯再將部分國土分封給卿大夫作為采邑(封地),卿大夫又將部分采邑分給士作為祿田(鄉、亭)。如此不斷進行國土分割,當地的百姓即以地名為氏,這就是中國姓氏的起源。家族內,嫡長子分封諸弟,“授土授民”。

《左傳》說:“國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

《左傳》中還有這樣的說法:“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為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隸、牧、圉皆有親昵,以相輔佐也。”

周公“兼製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就是以周族的血緣關係為依托,逐次分封,建立起以逐級臣屬和納貢為條件的家國係統,構築捍衛周的中央政權的屏障。這是按照家庭結構來構築天下各區域的,謂之“天下一家”。

如此在全國範圍內形成了以周天子為根基的宗法係統。它是依照血緣親疏遠近分成的封建等級,而維持這種宗法封建等級的就是禮製。禮製是利用族權來鞏固政權的政治倫理製度。事實上,在一夫多妻(妾)的父權製氏族貴族社會,同宗所生的一大堆子女如果不立定章法,不劃分出先後次序,就會嫡庶不分而增熵無序,全亂了套。再者,宗法製度不僅應用於周室的同姓間,而且用於異姓諸侯間,特別是周製同姓不婚,遂同姓諸侯為伯父、叔父,異姓諸侯為伯舅、叔舅。周初的封侯建國(姓),就是把氏族組織演變為政治組織,從而將氏族組織變成國家機構。而在宗族中,宗法實行嚴格的宗廟祭祀製度。宗廟象征著宗子權力,主要表現在主持祭祀、掌管本宗的財產、掌管宗族成員的婚喪等事務、對宗族成員有教導權和懲罰權等。族權在禮治上有獨特的功能。而族規則是家族的“法律”。宗法製明顯體現宗族森嚴的等級製度。

從國家學說上看,在奴隸社會,存在著奴隸和奴隸主的階級矛盾,還存在著奴隸主和平民的矛盾,除此之外,還存在著奴隸主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即血緣親屬之間的王權之爭、宗主國與諸侯國之間的鬥爭。而西周正處在由萬國(近萬氏族)聯合體林立向統一的氏族貴族統治的國家轉型的發展階段,需要以貴族氏族和血緣關係編織好封地(空間)和繼承(時間)的多維網絡(空間結構與時間程序),形成相同等級和不同等級的公平待遇與運行機製。為此,周公製禮作樂,就是君、臣、父、子各有名分;貴賤、上下、尊卑、親疏都有嚴格的區別,做到“親親也,尊尊也,長長也,男女有別,此其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禮別異,樂求同,以緩和融洽等級矛盾,實現國家安泰,實現階級統治的目的。

宗法製的最大特點是“家國同構”。它是一種缺乏自我存在意識的團體。君、臣、父、子,看似經緯萬端,無非是組織和管理宗族(家族)的倫理道德之網罟。

西周的“禮治”是建立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土地國有製基礎上的,是維護貴族世襲特權和統治人民的上層建築,實質上也就是西周奴隸主貴族專政的代名詞。西周禮製內容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教育、行政、祭祀、婚姻、家庭等各個方麵,也起到西周統治的“行政法”和以父係血緣親疏為準繩的“繼承法”的作用。“這是一個重大的轉折,是中國上古由傳統的部落或方國聯盟走向以‘王天下’為目標的新的國家形態的開端。”

宗法製作為一種社會形態,在西周是適應當時經濟形態發展的。即便以非姬姓的亦出現繁榮富庶的景觀,如齊。但它使諸侯國權力日漸膨脹。由於生產力的發展,“開阡陌,廢井田”,至東周,周天子有名無實,諸侯兼並,成為和周王室分庭抗禮的霸主。事實上,諸侯與周朝的矛盾貫穿始終,隻是此消彼長,並最終在生產力發展的作用下導致周的壽終正寢和諸侯的灰飛煙滅。而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宗法製與封建製卻頑強地保留下來,直到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帝製。

實際上,“封建親戚,以藩屏周”的建國方略在武王在世時就形成了,隻是周公忠實全麵踐履了這一大政。請看下麵史實。

◎恪遵王命及對殷民的國人待遇

周公是忠於君主的傑出典範。他恪守遵行武王生前的誥命,完成武王的未竟事業,功勳赫赫。武王積勞成疾,對兩件大事憂心忡忡,夜不能寐。他對周公頒布了王權和建東都的兩道命令。

武王滅了殷國,成了諸侯的君主,就召集殷的賢民、卿大夫,以及九州之長的佐官在殷都郊外朝見武王。武王登上汾地的土丘,遙望朝歌,長歎道:“啊,紂王不善難以配天,於是殞命於一日。非常可畏而不能忘啊!”武王返回周原,從鹿地到丘地,通宵不眠。武王的內官報告了周公旦,周公旦急忙跑到武王那裏,說:“您憂勞太久了。”問武王為什麼不睡覺。武王說:“坐,我告訴你。”

武王說:“啊呀,姬旦!上天不佑助殷人,從我未生到現今的六十年前就開始了。當時夷羊(怪物)出現在朝歌郊外;飛蝗遍野,天昏地暗。上天不佑助殷人,到現在才有了結果。當初上天建立殷朝,也征用了賢民三百六十名。殷的後嗣雖不回報上天,上天也不棄滅他們,一直延續到現在。唉呀!我擔心這種災難,幾乎隨時都在憂慮。我們住在天堂附近,沒有確定天保,豈能安心睡覺?”

武王說:“姬旦!我能得到上天的明命,確定天保,依傍天室。要記住我們厭惡的那些殷王惡臣及頑民,懲處如同對待紂王。我們要日夜操勞安定我西土,我想大服天下,趁現今威德正明的時候。”

姬旦哭泣,淚水掉在下衣上,悲痛得不能答話。

武王讓姬旦承繼王位。武王說:“姬旦!你是我明達的弟弟,我要命令你。你擺上食物也無暇進食,何況說豈能顧及家室?現在是上天使喚我,隻是天地二神給了我的死期。我未能使國家休美,我最近想到我們的家族成員,你雖然年輕,卻大有智慧。從先世皇至於今,你能敘說他們的遺德顯義,並告知期望付話於我。故我如同農夫耕地,急於要得到收獲。我有不顯美的行為,使皇祖們不得高升到上帝那裏。你年輕人能承繼我那心願,差不多才能治理好我們廣大的寰宇。這樣我才安心。如果你心裏隻懷戀妻兒,德行就趕不上先祖,百姓也不會配合於下,我也不能列位於高祖。如果天不佑助,要降來災禍。你豈可消除它呢?而今我們兄弟先後相繼,我還占卜什麼?我現在就立你為儲。”

姬旦恐懼,流著淚拱手施禮。

武王說:“唉呀,姬旦!我想平息這些殷人,隻有依傍天室。如果有重要法令,求告上天也不遙遠。上天要是高興,從那裏幫助也不困難。從洛水以北直到伊水以北,地勢平坦而無險固,那曾是夏人的居地。我從那兒向南望望過三塗,向北望望過太嶽,從都鄙回頭後望望過黃河,順勢望去望過伊水、洛水,這兒離天室嵩山不遠,就叫這為度邑吧!”

關於周公稱王一事,史上大概多為聖者諱。但武王成命,周公難違。文獻確有記載。《尚書·大誥》係周公的行政命令,其中第一人稱作“王”。這個“王”指何人?周稱周文王為“寧考”,由於“考”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所以這個“王”隻能是周文王的兒子周公。再看《尚書·康誥》係成王假借周公之口的行政命令,其中一句是“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這裏的“封”是指周公的同母弟弟康叔。兩史料都明示周公曾身居王位,行使王權。在《荀子·儒效》中也有記載:“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屬天下”,“履天子之籍”,“惡天下之倍(背叛)周”。《禮記·明堂位》和《韓詩外傳》卷三又稱“周公踐天子之位”。《尚書·大傳》載:“周公身居位,聽天下為政。”《史記》中也有記載。

可見,周公稱王,一是無違武王之命,再一個原因可能是威儀天下,安撫萬民。武王死後,東方的平定大業尚未完成,而當時成王不足以擔此重任。周公或許是若不以王名天下,則諸侯會欺負成王年幼而反叛,先王大業將付之東流。根據《尚書·金縢》記載,周公曾對召公奭和太公薑尚說:“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

典籍記載的史實是,成王20歲時,周朝的統治穩定,天下太平,周公輔佐成王到第七個年頭時,致政成王。製禮作樂更使國家機器運行得順暢。

周公對武王的第二道命令又是如何執行的呢?武王的話是符合曆史的邏輯的。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鞏固王權和保衛疆域是緊密相關的。

成王之前,周人在王位繼承上本無定法。緣在周太王古公亶父不傳太伯、仲雍而傳季曆,文王舍長子伯邑考而立姫發,所以武王要周公旦接班,這本是極其自然的。但天大的麻煩就此由周公的兄弟們引起。《尚書·金縢》載,“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武王的兄弟們以成王說事,卻將鋒芒指向周公。輿論抓住周人的繼統雖無定製,但此前奉行的基本是父死子繼,繼位稱王者該是成王或成王的兄弟;即便是兄終弟及,最有資格繼位稱王的也應該是管叔而非周公,因為管叔是武王之弟周公之兄。所以,關於王位繼承問題盡管武王意在長治久安,卻引發了一場幾乎把周朝新政權毀滅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