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報複通常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麵:
有些孩子在他人麵前使父母感到窘迫。
有些孩子打破對父母來說非常心愛的物品。
有些孩子傷害年幼的弟弟妹妹。
有的孩子離家出走。
有的孩子打碎窗戶或者是有價值的東西。
當父母因為某件事要懲罰孩子,但孩子認為父母的做法不公平的時候,他往往就會付諸報複行為。
孩子決定通過一次行為不端來報複父母,孩子向父母挑釁。父母發怒,再次罰懲他。孩子再次報複。一種惡性循環就這樣開始了。
有些父母對於他們的教育方法缺乏自信。如果是一個聰明的孩子,他會很快明白父母的意圖,並很快來利用父母的這一弱點對父母進行報複。
作為父母首先要堅信自己的能力。隻有這樣,才不會時時成為孩子報複的對象。
父母所要做到的是:
堅持原則。
當孩子戳到痛處時,要堅強一點。
相信自己是一個好父母。
在管教孩子之時,盡量聚焦於肯定性方麵。
不要老是批評孩子。
確保每一項懲罰都是公正的,而且對你的孩子有意義。
你所實施的懲罰不應該使孩子感到羞辱和窘迫。
教會孩子做出更好的決定。
不要因為孩子做的某件事傷害了你或者是讓你生氣,而使你來懲罰與報複他。
生活中有許多父母是通過孩子的成功來衡量自己的價值的。失敗的孩子的父母就會這樣想:
如果我是成功的好父母,我的孩子恐怕就不這樣糟糕了。
很多的父母們認為,如果他們的孩子不夠完美,那麼他們一定不是一個合格的父母。
一位猶太教育學家說:
如果父母們有這種想法,這就容易使自己處於一個很容易受到孩子攻擊的境地。這樣的父母就很容易戳到孩子痛處。
犯錯誤與改正錯誤一樣珍貴
孩子就是再小,父母也要把他們當作成人一樣對待——要像尊重成人一樣尊重他們。年幼無知的孩子當然會經常性地犯錯誤。父母管教孩子是有必要的,但不能因為他們不懂事就不尊重他們。
《塔木德》中說:不論孩子對我們多麼重要,他們最終也不屬於我們。
猶太教育家切尼說:我決不為我的孩子做任何他自己能做的事情。
如果說對孩子放任不管的父母浪費了孩子寶貴的生命,那麼過分嗬護孩子的父母卻是給孩子的人生布下了充滿誘惑的陷阱。有的父母已深深認識到這一點對孩子的重要性,於是就要求孩子從小學會自己洗衣服、洗碗、鋪床疊被。
有的父母卻不是這樣,寧願自己受苦也不讓孩子幫著做一點事,孩子的事情總是不辭勞累統統代勞。這樣的結果,隻能讓孩子在不知不覺中喪失了動手的能力,而這種能力喪失的後果,是直接損害了孩子的自信心。一個處處受到保護的孩子,一個永遠也沒有機會嚐試成功與失敗的孩子,也就永遠無法體驗到成功的喜悅。
孩子有犯錯誤的權利,也有改正錯誤的權利。作為父母,應該培養孩子敢於犯錯誤、敢於失敗的精神。孩子與成人有一樣的權利。對於孩子來說敢於犯錯誤與改正錯誤是一樣珍貴。父母隻有鼓勵孩子、放手讓孩子去自由地運動,這樣才能培養出孩子的自信心和獨立精神,所以父母應該盡量鼓勵孩子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在家庭中,父母可以鼓勵孩子幫助自己收拾桌子、清洗地板、收拾屋子、洗涮碗筷等。孩子自己可以料理自己的生活,比如穿衣服、洗衣服等,哪怕是孩子幹得十分糟糕,父母也要對孩子的勞動加以肯定與鼓勵。
不要認為孩子還小,就可以對孩子的一些行為放任不管。孩子就是再小,父母也要把他們當作成人一樣對待——要像尊重成人一樣尊重他們。年幼無知的孩子當然會經常性地犯錯誤。父母管教孩子是有必要的,但不能因為他們不懂事就不尊重他們。
孩子需要一個空間去成長,他們需要一個空間去試驗自己的能力,需要一個空間利用自己的能力應付社會。如果父母過多地幫助孩子,過多地為孩子分擔事務,這樣隻能剝奪孩子自由發展的能力,剝奪了孩子自立、自強的精神與信心。
猶太智者朱特比說得好:讓孩子自己的事自己解決,過分嗬護孩子反而害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