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不是不結婚,隻是正好單身(1 / 1)

十六七歲的時候,情竇初開,喜歡上那個長得像徐誌摩的男生,高高瘦瘦斯斯文文,笑起來的樣子很迷人,單純地認為愛情是詩一般的,因為是詩,所以就讓詩般的情愫埋藏在心裏。

十七八歲的時候,進入大學,一切都是新鮮的,包括愛情,初戀的美與好、純與真在白衣飄飄的年代顯得不食人間煙火。

十八九歲的時候,經曆了一些戀情,明白了什麼是青春的疼痛,疼痛的青春。

二十歲的時候趨近成熟,會思考一些問題:愛情、學業、生活、未來……這時的你一邊憧憬一邊迷惘。

二十一二歲的時候,你什麼都想要,可是什麼都要不到,你想做的很多,可是能做的卻很少。

二十三四歲的時候,你有了新工作,為了生活你拚命地學習拚命地積累資本,每日淹沒在人流裏,那些夢想那些愛情寂寞得雜草叢生。

二十四五歲的時候,家裏開始催著你結婚,你也想滿足他們的願望,可是你終究還是沒有遇見那個可以一生牽手的人。

一晃眼二十五六歲了,朋友中有人結婚了,有人生兒育女了,隻剩你一人。

二十七八歲的時候,你也有了想要結婚生子的衝動,可是卻發現終究怎麼也將就不了。

三十歲的時候,青春已經慢慢散場,你還待字閨中守著青春的尾巴。

三十一二歲的時候,你美麗、優雅、成功,可還是沒有遇見他,你有些無法壓抑地失落。

三十三四歲的時候,你忽然間想明白嫁誰都一樣的時候,卻發現就連90後都開始搶婚了。

三十五六歲的時候,你想要一個家庭,有孩子有父母有你愛的他,一起散步一起吃飯一起看電影,你不再想要一個人,可你還是一個人。你感歎:到底是世界變小了,還是心變大了,為何生活總是不能如人所願?

三十七八的時候,你突然豁達了,一切都不那麼重要了,既然等了這麼多年都沒能遇見,再等等又何妨?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有時在想,結婚是為了什麼?為了老來有伴不那麼孤單,還是為了給父母給自己一個交代?緣分之事向來可遇不可求,需要太多的天時地利人和。婚姻這門課程太難,看似幸福的很多,其實很多都是失敗者。這世界讓人遺憾的事太多,做真實的自己太難,因為不願將就所以不願結婚。

生活原本就有多種規則,不必在意他人的目光,也不必以他人的評判支撐自己,也不必辯解單身的理由,理由真的很簡單:不是不結婚隻是正好單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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