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有著嚴格打稅務流程,針對創業初期的企業,我們主要介紹一下小規模納稅人的相關信息:
小規模納稅人從增值稅的計稅上看,有如下特點:
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隻能開具普通發票。它們在購買貨物時收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作為抵扣憑證。
2、在計稅方法上,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實行簡易方法,按銷售額的 6%計算(商業企業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其適用的征收率為4 %) 。
3、小規模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那裏購進貨物,因為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4、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照公式“銷售額 = 含稅銷售額/ (1 + 征收率)”還原為不含稅銷售額計算。
從會計核算角度看,首先,小規模納稅人購入貨物無論是否具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支付的增值稅額均不計入進項稅額,不得由銷項稅額抵扣,而計入購入的貨物成本。相應地,其他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入貨物或接受勞動支付的增值稅額,如果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作為進項稅額抵扣,而應計入購入貨物或應稅勞務的成本。其次,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收入按不含稅價值計算。再次,小規模納稅企業“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應采用三欄式賬戶。
小規模納稅人無法利用稅收的有利條件來壯大自己的力量,但要注意提高自身的財務管理水平,在基層稅務部門的幫助下,積極建立企業賬簿,進行會計核算,接受主管機關和稅務部門的有關管理,使小規模納稅人做到有會計、有賬冊,能正確計算銷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並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的稅務資料。還可以通過小規模納稅人之間的兼並成為一般納稅人,取得在公平稅負條件下展開競爭的稅收環境。
國家創業相關法律及創業政策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的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在法律政策中提出的對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社會服務等方麵的規定,正在不斷落實。可以說,一個關注、培育、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和鼓勵創業的社會環境與政策環境正在初步形成,突出體現在多種形式的扶持政策等方麵。對於創業者來說,優惠政策就好比是創業的助推器,能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的成功率。
支持和鼓勵新辦企業、高技術企業及第三產業的優惠政策(1) 國務院批準的高新產業開發區內的企業,經有關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2年。
(2) 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谘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所得稅。
(3) 對新辦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企業,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所得稅。
(4) 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1年。
(5) 企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谘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淨收人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