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審案(中)(1 / 2)

前朝是什麼樣子?

如今幾十年的時間過去了,經曆過前朝的人已經沒有幾個依舊存活的了,即便還有都已經是耄耋之年了。

可堂外的一些年紀較大的人,都聽自己父輩、祖輩們描述過關於前朝的慘狀。

在那個時候,華夏九州沉淪,神鼎不再,來自北方的餓狼沒殘暴的統治者百姓;在那個時候,漢人們被貶為最下等的人,與奴隸畜生無異;同樣也是這個時候,產生出了民高官先打三十大板以及其他一係列極為不人道的刑法,用來加強對漢人的控製。

而自本朝□□從微末之中崛起,徹底的驅逐了那個野蠻的民族之後,連帶的將那一些列不合理的律法都推翻了。

可偏偏在幾十年後的現今,大明江山徹底穩固的時候,本朝內地的以為縣官居然引用起了前朝的法律,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普通的老百姓雖說本來沒多少文化,可現在聽夢婷這事情給爆出來之後,不由一下子激動了起來,一聲聲叫好聲不停的喊了出來,同時更是興致勃勃的談論了起來。

而且平日裏百姓們都見慣了審案時當官的欺負普通人,而這種“逆襲”的事情更令人喜聞樂見一些。

“肅靜!”“肅靜!”

縣令又急又怒,完全未料到會出現這等變故,一旦他用前朝的法律來審判本朝的官員的事情傳出去,那別說是繼續當縣令了,連性命都有會有些堪憂。

隻是無論他如何著急,效果都有些微乎其微,外麵圍觀的百姓依舊是炒個不停,甚至有些人當中罵起縣官來了。

反正如今圍觀的人多了,正所謂法不責眾,一種平日裏見了官老爺頭都不敢抬的人都覺得揚眉吐氣起來,仿佛先前說出那番話的人不是夢婷,而是他們自己一般。

夢婷卻是在高興之餘有微微有了些失望。

在這個大明朝,百姓們固然是無比的卑微,可一旦團結了起來,卻是最為強大的力量,甚至比起前朝乃是後世任何時期的力量都要強大的多。

同樣,這股力量也是做官的最為畏懼。

隻可惜,開國幾十年過去了,普通百姓們的血性正在逐步減少。

如若是剛開朝的那個時段,被激怒的老百姓早已經衝上去將縣衙中的官員們給生吞活剝了——這不是誇張的說法,而是曾大量發生過的。

當初在□□在世之時製定了一本《大浩》的法律,其中專門有規定百姓們有權處置不法的官吏。

在那個時期,有超過十數萬的官員因貪贓枉法、欺壓百姓人頭落地,其中有不少都是拜普通百姓給處死的,而處死的手段更是多種多樣,諸如斬首之類的根本不算什麼,薄皮淩遲才是最常見的手段。

那個時候做官的人固然要提心吊膽,可同樣也因此出現了許多為民做主的好官,官員欺壓百姓的事情遠無現如今常見。

隻可惜,幾十年後的今日,官員地位在至高無上的地位已經在人們心中形成,就連當初□□編寫的那本《大浩》知道的人也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卻是一本用來維護統治者的《大明律》。

因此此時激憤怒罵的群中有不少,可真正趕衝擊縣衙的人去還不存在。

張縣令連連下令喝止,最後出動了衙役到外邊彈壓,才終於將百姓們的混亂給壓下去了一些。

此時張縣令再也不敢對夢婷這個毫不起眼的小女孩有半點小覷,反是生出了些畏懼,同時也生出刻骨的仇恨。

張縣令已經打定了主意,無論如何都要給夢婷夫妻兩一個好看。

見縣衙的秩序已經勉強能夠繼續維持下去了,張縣令咬了咬牙,抹了抹額頭上先前冒出的冷汗,再次一拍驚堂木,繼續開始審案,立定要快刀斬亂麻早早審完,免得出什麼變故。

“張典吏,今日之事到底是怎麼回事,快速速說來?”縣令大人穩了穩聲,開口喊道。

“稟大人。”張大戶見縣令安定住了形勢,也同樣鬆了口氣,便開口說道:“今日……”

“縣令不應該先問原告到底是怎麼回事,怎麼反問起了被告?”剛等張大戶開口,夢婷連忙插嘴:“莫非縣令連審案都不懂。”反正明知縣令是不打算放過自己的,夢婷開啟口來更是絲毫不留情。

夢婷心知今日想要活命,便要靠那股一往無前的氣勢,一旦讓縣令重新掌控了審訊的節奏,那便沒有半點的活路,連忙開口如是說道:“今日是我狀告張典吏毆打我夫君,你卻問起我,反而問起張典吏來了,是何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