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蘇州人很有酒興,有的平時在家,就要喝幾盅,如果有飯局,那是必定要有酒的,即使沒有飯局,有人也要到街頭巷尾的酒店裏去喝一杯。陸文夫在《屋後的酒店》裏介紹了這種酒店:“蘇州在早年間有一種酒店,是一種地地道道的酒店,這種酒店是隻賣酒不賣菜,或者是隻供應一點豆腐幹、辣白菜、焐酥豆、油汆黃豆、花生米之類的下酒物,算不上什麼菜、‘君子在酒不在菜’,這是中國飲者的傳統觀點。如果一個人飲酒還要考究菜,那隻能算是吃喝之徒,進不了善飲者的行列。”凡去小酒店,喝的大都是黃酒,蘇州人所謂“灌黃湯”,那是含有貶義的,還有一個詞,稱為“落山黃”,因為這常常是在太陽落山以後,金孟遠《吳門新竹枝》就詠道:“延陵美酒鬱金香,生願封侯得醉鄉。攜取杖頭錢數串,晚來風味落山黃。”自注:“蘇人好晚酌,夕照銜山,則相約登酒家樓,一杯在手,萬慮多消,吳語稱之曰落山黃。”
酒人中既有獨酌的,自得其樂,但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故更多的蘇州人平日裏就要尋個理由,聚在一起喝他一頓,圖的就是一個開心。範煙橋《鴟夷室酒話》說:“吾鄉有一諺曰‘酒落快腸’,蓋言快活時飲酒不易醉也。然吾人往往於百無聊賴時借酒排遣,不亦適得其反歟?就餘之經驗言,在不快活時飲酒,其量頓窄;狂歡飛揚,則酒力有如神助。故能於不快活時勉強行之,使之飲過其量,自然有一種忘卻本來之樂,所謂‘一醉解千愁’,可與‘酒落快腸’語互相發明也。”聚集多人同飲,則更能“酒落快腸”也。至於由誰來惠鈔,則想出種種辦法。醵資會飲大致有四種方式。
一、如會飲者十人,人出一元,共十元,其中一人主辦其事,而酒食之資及雜費須十二元,結賬時各人再補出二角。此屬平均分配也,蘇州人俗呼為“劈硬柴”。
二、如會飲者十人,人出一元,共十元,也是其中一人主辦其事,而酒食之資及雜費總有超出,這畸零之數,由主辦人來承擔。如此則主辦人所出也就稍多。
三、如會飲者十人,估算這次酒食之資及雜費需十元,先由一人以墨筆畫蘭草於紙上,但畫葉,不畫花,十人則十葉,於九葉之根寫明錢數,數有大小,多者數元,少者數角,一葉之根無字,不使其他九人見之。寫好後將紙折疊,露其十葉之端,由畫蘭者請九人在葉端自寫姓名,九人寫畢,畫蘭者也將自己姓名寫上,然後展開折紙,何葉之姓名與何葉之錢數相合,即依數出錢。這樣出資者共九人,另有一人因葉根無字,可赤手得以醉飽。這種吃法,蘇州人俗呼為“撇蘭花”。
四、如會飲者十人,各出一次酒食之資及雜費開銷,迭為主人,以醉以飽,十次而為一輪,錢之多少則不計。這種吃法,蘇州人稱為“車輪會”或“抬石頭”。
醵資會飲,可豐可儉,確定辦法後,視銀數的多少,定會飲的繁簡。舊時蘇州一般商行職員發薪後,相約去太監弄鴻興麵館吃小鍋麵,麵與澆頭同煨在鍋裏,有什景、三鮮、蝦仁、火雞,澆頭鮮味深入麵中,麵熱湯濃,連鍋端上,各人按自己的食量挑麵舀湯,吃得稱心如意。銀行、錢莊的職員,因為收入頗豐,他們聚餐的檔次就要高一點。每當秋風乍起,菊黃蟹肥之時,他們就相約三五知己到觀前街西腳門的蟹販那裏,買一串陽澄湖大閘蟹,再到馬詠齋買幾包油雞、燒鴨、五香麻雀,來到宮巷元大昌酒店裏,讓酒店代煮那串大閘蟹,再要上一斤花雕,個個吃得心滿意足,才相辭回家。
除醵資會飲外,有“羅漢齋觀音”,則是多人請一人的聚宴。一般在知交同事、師門兄弟之間,有人因事離職,另就他業,也有因親戚提攜,求學深造,這時送行餞別,所費眾人分攤,以表惜別之情。當然也有“觀音請羅漢”的,如外出多年,事業有成,衣錦歸來,邀請往昔同學知交,設宴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