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荀子(2)(1 / 3)

依這幾條界說看來,性隻是天生成的,偽隻是人力做的(“偽”字本訓“人為”)。後來的儒者讀了“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把“偽”字看作真偽的偽,便大罵荀卿,不肯再往下讀了。所以荀卿受了許多冤枉。中國自古以來的哲學家都崇拜“天然”過於“人為”。老子、孔子、墨子、莊子、孟子都是如此。大家都以為凡是“天然的”,都比“人為的”好。後來漸漸地把一切“天然的”都看作“真的”,一切“人為的”都看作“假的”。所以後來“真”字竟可代“天”字(例如《莊子·大宗師》:“而已反其真,而我猶為人猗。”以真對人,猶以天對人也。又此篇屢用“真人”皆作“不然的人”解。如曰“不以心楫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又“而況其真乎?”郭注曰:“夫真者,不假於物,而自然者也。”此更明顯矣)。而“偽”字竟變成“偽”字(《廣雅·釋詁》二:“偽,為也。”《詩·兔爰》“尚無造”,箋雲:“造,偽也。”此偽字本義)。獨有荀子極力反對這種崇拜天然的學說,以為“人為的”比“天然的”更好。所以他的性論,說性是惡的,一切善都是人為的結果。這樣推崇“人為”過於“天然”,乃是荀子哲學的一大特色。

如今且看荀子的性惡論有何根據?他說: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是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性惡》)

這是說人的天性有種種情欲,若順著情欲做去,定做出惡事來。可見得人性本惡。因為人性本惡,故必須有禮義法度,“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擾化人之情性而導之”,方才可以為善。可見人的善行,全靠人為。故又說:

故枸木必將待栝烝矯然後直;鈍金必將待礱厲然後利;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故性善則去聖王息禮義矣,性惡則興聖王貴禮義矣。故栝之生,為枸木也;繩墨之起,為不直也;立君上,明禮義,為性惡也。(《性惡》)

這是說人所以必須君上禮義,正是性惡之證。

孟子把“性”字來包含一切“善端”,如惻隱之心之類,故說性是善的。荀子把“性”來包含一切“惡端”,如好利之心、耳目之欲之類,故說性是惡的。這都由於根本觀點不同之故。孟子又以為人性含有“良知良能”,故說性善。荀子又不認此說。他說人人雖有一種“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此即吾所謂“可能性”),但是“可以知”未必就知,“可以能”未必就能。故說:

夫工匠農賈未嚐不可以相為事也,然而未嚐能相為事也。用此觀之,然則“可以為”未必為“能”也。雖不“能”,無害“可以為”,然則“能不能”之與“可不可”,其不同遠矣。(《性惡》)

例如“目可以見,耳可以聽”。但是“可以見”未必就能見得“明”,“可以聽”未必就能聽得“聰”。這都是駁孟子“良知良能”之說。依此說來,荀子雖說性惡,其實是說性可善可惡。

五、教育學說 孟子說性善,故他的教育學說偏重“自得”一方麵。荀子說性惡,故他的教育學說趨向“積善”一方麵。他說:

性也者,吾所不能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為也。注錯習俗,所以化性也;並一而不二,所以成積也。習俗移誌,安久移質。……塗之人百姓積善而全盡,謂之聖人。彼求之而後得,為之而後成,積之而後高,盡之而後聖。故聖人也者,人之所積也。人積耨耕而為農夫,積斫削而為工匠,積反貨而為商賈,積禮義而為君子。工匠之子莫不繼事,而都國之民安習其服。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積靡使然也。(《儒效》)

荀子書中說這“積”字最多。因為人性隻有一些“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正如一張白紙,本來沒有什麼東西,所以須要一點一滴的“積”起來,才可以有學問,才可以有道德。所以荀子的教育學說隻是要人積善。他說:“學不可以已”(《勸學》),又說:“騏驥一躍,不能千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鍥而舍之,朽木不折;鍥而不舍,金石可鏤。”(《勸學》)荀子的教育學說以為學問須要變化氣質,增益身心。不能如此,不足為學。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