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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剛出來混的時候,正是闖名氣的時候,不重義氣,也就不可能有機會在未來的時間裏,去虛偽了。。
其實,我們並沒有資格去責怪任何一個人,不管對方是君子,還是偽君子,又或者是人人喊打的那種小人,他們隻是為求好的生活所采取的一種手段而已。
難道想過好的生活有錯嗎
沒有,他們並沒有錯,錯的都隻是自己,怪,也隻能責怪自己,是自己的腳步,跟不上社會發展的進度而已。
每個人都有自己追求幸福的權利,以及他們為了自己的追求所采取的手段,自然,人人的手段都不盡相同
我們不能說,別人和自己的觀點不同,就去說別人的不是,這就是自己的錯了。
其實,這世界,是沒有對和錯的分別,不管是做什麼事,都有它的兩麵性。
適合自己的,那自然就是對的,不適合自己的,就是全世界說它對,那麼,它對你來說,都是錯。
這就是所謂的對錯的分別。
人們都愛說,正義、邪惡,對、錯,之分,其實也差不多,這些,其實都沒有一個定論。
不管什麼行為,那所謂的正義和正確,永遠都是靠攏大多數人的利益
假設某件事,它已經錯得不能再錯了,如果所有人都說它是對的,那,它就是對的,錯的也是對的。
就這麼簡單。
真正算起來,我應該算是從初二的時候,就開始跟淩天這個大哥的。
隻是,那個時候,我沒怎麼靠近組織,大多數的時間,都是帶著我自己的兄弟們一起耍的
而肖虧,自從附四娃退出江湖後,他就直接追隨淩天去了,直到我後來回歸組織,和他成為最佳的黃金搭檔,就一直持續了十多年的時間。
跟淩天這個大哥之後,我外公外婆發現我在社會上當混混,覺得我會越來越危險了。
後來,經過我外公外婆的商量決定,還是把我送回老家,和山南監獄的混混些,隔開一段時間,恐怕要好一些吧
他們這樣的決定,我知道,這是一種必然的結果,因為,我從來不會反對我外公外婆的直麵意見
所以,我就告訴我外公外婆:“外公外婆,我現在都這麼大的人了,哪裏還需要您們送來送去的啊”
“這裏距離老家又不遠,幹脆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我外公外婆想了一下,畢竟,我也是二十歲的人了,自立,這也是必須的事,所以,直接就同意了我的要求
出發之前,給了我二百元錢,路費和路上的一切開支,完全夠用了
至於回老家之後的零花錢,二位老人也不可能放心拿給我帶在身上,畢竟,我這是第一次出門。
他們打算,等我回到老家充南城後,每個月,把零花錢給我郵回去
我外公外婆一直都是那麼的疼愛於我,直到我都二十多歲的時候,他們都一直在給我拿零花錢,而且每次給得並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