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看得出來,他的確不是故意的,但:沒有那個素質,就別去當公安啊,這是會死人的
我簡直欲哭無淚啊
後來,我自然就被抓進派出所了。
為了脫罪,我剛開始,就是不認罪,專門等審問我的公安來打我。
果然,正如我所料,審問我那個公安,一直問不出個所以然來後,對於出手了,打了我後,我覺得差不多了,身上應該留下了傷痕。
於是,我就“老實”交代問題,除了我有預謀的這次搶劫未遂外,還編造了多起搶劫罪行出來,讓審問我的那個公安高興一下
我想,當時那公安恐怕高興壞了吧,認為自己抓到了一條大魚,不僅對我態度好多了,還給我買了一碗米粉,讓我好好交代。
我邊吃邊交代,一連交代了二十多起“搶劫案”出來。
那公安高興壞了,我看到他在審問完畢後,還吹著口哨離開的
我心想:真是無知,一碗米粉,就想把我命收了嗎,真是白癡得可笑
果然不出我所料,我交代的案件太大了,不是他們一個小小的派出所能夠處理得了的。
第二天,他們就把我移交給了市公安局接手處理。
一到公安局,我自然馬上就翻供,並出示了最有利的證據,就是我身上的傷痕,並狀告審問我的那個公安,刑訊逼供,不安正規程序辦案,明明審問我是他一個公安,卻在筆錄上寫著是兩個公安審問的我,我被逼無奈隻能按照他教我說的認罪等
一共,我告發了那公安,一連違反了六七條的公安禁令。
我知道,那公安一定不會好過的,那公安領導,也給我做了保證,會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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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的這一點小伎倆,還不足以達到這一目的,服力,更能得到大家的認可】——亂界點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