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熱沃丹怪獸
1764年初夏的一天,法國東南部的一個緊鄰森林的農莊,一個年輕女子如往常一般正在照料奶牛,猛一抬頭,忽然看到一頭可怕的野獸向她撲來。它的大小與一頭牛或一匹驢差不多,但看起來卻像一隻巨大的狼。那婦女的狗逃跑了,但是那些牛用它們的角把這隻動物趕跑了。這隻動物就是後來著名的“食人狼”。後來的事實證明,這個牧牛女比起後來絕大多數目擊者們,要幸運得多了。
事發不久,被咬得遍體鱗傷的牧人、婦女甚至兒童的屍體在這個地區就經常被發現了。第一個犧牲者是一個小女孩,當7月的一天被人們發現時,她的心髒已被從胸膛中掏出來了。從8月下旬或9月上旬開始,殺戮又開始了。不久這動物就開始變得甚至敢於攻擊成群的男人了。鄉間開始流傳著一個恐怖的說法,一個狼人正在曠野間遊蕩。傳言越來越真,有些曾開槍射它或用東西刺它的人報告說,這些對它來說似乎不起作用。10月8號,兩名獵人把數粒來福槍子彈射進它的軀體,這頭野獸還是一瘸一拐地逃走了。事件傳開後,人們認為這頭野獸逃走後,也一定活不了。但一兩天之後,殺戮又開始了。
頓時,法國這一地區的鄉村村民都處於一片緊張與恐慌的狀態中,1764年末,巴黎《加萊特報》所有目擊者的報告彙總在一起,描繪出這頭野獸的概貌:“比狼要高出許多……它的腳上長著鋒利的爪子。頭發是紅的,頭很大,嘴巴的形狀像狼狗的樣子,耳朵小而直。胸部寬闊呈灰色,背上有黑色條紋,血盆大口裏長著尖尖的利齒。”1765年6月6日,英國聖詹姆斯編年史記錄下這個動物:“它看起來既不是狼、虎,也不是雷狗,卻像後兩者的雜交後代,並形成了一個新的物種。”
有一次,兩個孩子慘遭這頭動物的毒手,盡管當時一些年齡稍大些的年輕人用草叉和刀子同它進行了殊死搏鬥,但這兩個孩子還是被撕咬至死。於是人們向凡爾賽王室求助。法國國王路易十四派出了一支騎兵部隊,領導者是杜哈梅上尉。杜哈梅讓他的一些屬下扮成婦女,認為這隻動物特別喜歡接近女性。士兵們有許多次看到這隻動物並舉槍射擊,但它總能設法逃之夭夭。最後,這隻動物的攻擊殺戮似乎已停止了,杜哈梅猜想它可能已因傷致死。然而,在他與部下離開後,血腥的屠殺又開始了。
在擊斃這頭動物的巨額賞金的激勵下,一些專業獵人和士兵來到這個地區。盡管殺死了100多頭狼,但這隻動物卻施暴依舊。
一些獵人包括一名由國王親自派遣來的專業獵狼者報告說,他們已讓這頭動物身負重傷。但似乎一切都無濟於事,1765年的夏天,兒童遭到殺害的情況尤其嚴重。
幾個月後,這個地區所有的村民都準備欲遷他方,有的已經付諸了行動。因為居民們稱他們曾看到這頭動物隔著窗戶盯著他們,那些冒險走到街上的人也遭到攻擊。許多農民被這隻動物嚇呆了,他們甚至還沒裝子彈就向它開火。
直到3年後的6月,這場危機終於結束了。家住熱沃丹西部的馬奎斯·德·阿普徹率領著幾百個獵人與追蹤者來到了這裏,並分成若幹小組成扇形分布於村野。19日晚上,一個小組終於碰上了這隻動物。瓊·查斯特向它開了兩槍。因為傳言它是一隻狼人,所以查斯特的槍裏裝的是銀子彈。第二槍正好擊中它的心髒使之斃命。切開它的肚皮,在它的胃裏發現了一個小女孩的鎖骨。到它死時,這隻動物已殺害了大約60條性命。
此惡已除,全民稱快,這隻凶暴動物的屍體在當地被遊行示眾了兩個星期,然後被送往凡爾賽。但由於屍體腐爛嚴重,在運抵王宮前,就不得不將它埋在郊外的荒野中了。
對於狼攻擊人的說法,許多現代野生動專家對此表示質疑,他們認為這種動物總是試圖遠離人類。然而到處都有食人狼的報告且可信度較高,特別是在槍被發明之前。有人指出“現在的狼在經曆了許多代火器的經驗後,比它們的祖先對此就更加小心了”。熱沃丹之獸的故事顯示了動物的一種非常行動。這個動物奇異的外形不由使人懷疑它是否真是一頭狼。如果不是,那它又是什麼生物?又有觀點說,或許它是一個凶猛而尚未人所知的新生物種類,隻不過外形酷似狼而已。密林猿類
在密西西比河穀及周圍地區的密林中,曾有人目擊有大量猿類存在,奇異動物專家洛倫科爾曼是此論點的擁護者,他把這些動物稱為北美猿。
科爾曼的這一觀點是基於主要來自西南部各州的關於“類似於猿,有頭發、沒有尾巴”的一種動物的報告。其中包括一些民間傳說,例如,早期移民中曾流傳說有一個“猴子部落”,它們居住在肯塔基州斯科特斯維爾附近的“猴子洞山穀”周圍的森林裏。其他的證據包括20世紀以來在北美大陸的荒野上與“大猩猩”或“黑猩猩”相遇的報告。
很多人認為這些動物是從馬戲團或動物園中跑出來的,但實際上這種逃跑事件是非常罕見的。20世紀70年代,官方人員也承認了在佛羅裏達州與得克薩斯州存在著少量的野生靈長類動物。但科爾曼相信北美猿卻是另外一個物種,它們是某種古猿的後代,這種古猿大小與黑猩猩類似,在地球上分布廣泛,據說於10000年前滅絕。
科爾曼認為這種古猿在北美大陸存活了下來,並且它們還學會了遊泳。他感到,從這些動物分布於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兩岸來看,說明它們遷移的方式除了通過大河水係邊的森林,還通過遊泳這種方式。
各種各樣的猜疑與解釋鋪天蓋地的湧來,但科爾曼還是有一些很好的例證,其中包括了一個很重要的物證——腳印。這些腳印看起來似乎是黑猩猩或低地大猩猩留下的。科爾曼之所以對這些腳印感興趣,是因為他自己就曾於1962年春在伊利諾伊州迪凱特附近的一條幹涸的小河床上發現過這樣一個腳印。類似的腳印在佛羅裏達州、亞拉巴馬州、與俄克拉荷馬州都被發現過。
對於科爾曼這種相當不正統的理論,人們毀譽參半。絕大多數人類學家與靈長類動物學家對此理論不屑一顧。愛荷州立大學的羅德裏克·斯普萊格卻對科爾曼的努力予以讚賞,當然他也指出,科爾曼關於現代古猿的學說沒有任何化石加以佐證。羅德裏克認為,古猿化石的被發現是一個薄弱的環節,否則關於在北美地區存在猿類動物的論點將會具有足夠的說服力。加拿大水怪
馬克盧維德教授是加拿大馬尼托巴大學動物係的主任,目前他正在領導尋找溫尼伯格西斯湖馬尼布吉水怪的工作。為了捕到水怪,他們使用了網具,甚至派潛水員潛入湖底,以測量和探索水怪蹤跡。但是,每次都未能如願以償地發現水怪。馬克盧維德教授認為,很多人都清楚地看到了一個怪物,這使人們肯定,他們看到的是一個人們不熟悉的動物。
奧古布吉是加拿大湖中最著名的水怪。它幾乎可以同最著名的尼斯湖水怪相提並論。它生活在奧卡納江湖。該湖是一條狹長的湖泊,位於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南部。雖僅長128公裏,寬不過3公裏,但卻又冷又深。同尼斯湖一樣,奧卡納江湖形成於地球的石器時代,由冰川期的雪水衝擊而成。湖岸上住滿了居民,湖岸不遠,一條公路伸向遠方。因此,居民們觀看水怪則不需要付出特別的努力。
1976年,一位姑娘首先發現了這頭水怪,當時她站在基盧納公園一站的汽車站牌前,親眼見到湖中有一頭水怪在遊動。1977年這頭水怪又出現在湖畔西岸遊艇俱樂部對麵的水麵上。但當地居民對它的出現卻習以為常,部分人說,他們開著汽車沿湖岸旁的公路行駛時,經常見到水怪出現。但他們卻不敢鑽出汽車,特別是在氣候寒冷的天氣中,隻敢隔著汽車玻璃向湖中窺看。
其實奧古布吉水怪很早就存在了。最早在這裏居住的古印第安人曾發現過它,給它取了一個長長的名字,叫塔哈哈艾特什。古印第安人在湖畔居住,經常渡過湖去,渡湖時使用一種名為“卡努”的小型舢板。每當渡湖時,他們總要帶一隻狗或一隻雞上船。在湖中,若水怪出現,距船很近,印第人便把船上的狗或雞扔下湖去,以便保證自己能夠平安無恙。
此後,第一批定居者來到奧卡納江湖畔,水怪的存在很快引起了他們的重視。20世紀70年代的一天,一位名叫蘇珊·艾麗絲的女人看到湖麵上飄著一根樹幹。突然,這根樹幹開始活動了,逆風逆流在湖中遊動。自此以後,目擊者便驟然多起來,絡繹不絕,直至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