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後。
中國西北部一個偏遠貧窮的山區——
現在的英愛慈善之家是利用一座廢棄的簡陋小學,勉強搭建起來的臨時棲息地,在上次的泥石流中,福利院幾乎被整個掩埋了,校長隻好帶著孩子們,長途跋涉到鄰近的村鎮求助。
向上求助的消息接連不斷的發出,全都石沉大海,已經接近半個月了,還是半點動靜都沒有,在這樣等下去,校長和僅有的幾位老師,都快撐不住了。這裏資源簡陋,房子漏雨漏風,又缺衣少食,孩子們生活十分艱難。
但老師們沒有放棄希望,在等待救援的時間裏,自力更生,帶著較大的孩子到不遠處的山腳下挖些野菜和菌菇充饑。
大片荒涼的空地,用粗糙的籬笆牆圍起來,當成較小的孩子們的“遊樂場”,而所謂的“大門”也隻是用一條粗粗的草繩把兩邊的籬笆係起來。
門外是一條泥濘的土路,一直延伸到山腳,翻過山,就是一片波濤洶湧的海。
六月的天,想娃娃的臉,說變就變,剛才還晴空萬裏,現在卻下起了瓢潑大雨。校長一邊準備著今天的晚飯,一邊看著門外的雨發愁,孩子們抱成一團,縮在角落裏躲雨取暖。
這樣的天氣,對他們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吱——”一輛破舊的老式三輪車,停在了院門口。
一直注意著門外的校長,一眼就看見了從車上下來的人,滿臉皺紋的臉上立刻綻出一抹欣慰的笑容,放下手中的鏟子,拿起牆角一把破舊的雨傘就迎了出去。
“小翊,你可回來了!”
“校長,他們同意馬上派下救援物資了。”明翊快走兩步,迫不及待地把好消息告訴他。
“真的?”校長簡直不敢置信,一個激動就差點身形不穩摔倒下去,明翊趕緊衝上去,扶住腿腳不便的老校長,嗔怪道:“這麼大的雨,您怎麼不在家裏等我。”
“你在外麵為我們福利院辛苦奔走,我哪有臉坐在家裏幹等,小翊啊,我真是不知道該怎麼感謝你!”校長激動地握緊明翊的手。
五年前,當這個眉清目秀的年輕人,自願到福利院裏當義工的時候,他以為這是城裏人過膩了大城市的生活,到他們鄉下來找新鮮,那時候,老校長想這小夥子一看就是有錢人家的公子哥,準撐不過三天就要跑,誰知他竟一留就留了五年!任勞任怨,不辭辛苦,相處過後更是知道他知識淵博,為人也謙遜和善,孩子們老師們沒有一個不喜歡他的。他們同舟共濟,一晃,也這麼過了五個年頭了,把一生都獻給福利院的老校長,把明翊當成親孫子一樣疼愛。
“校長,您說的什麼話。”明翊一手扶著老校長,一手撐著傘,朝著門裏走去。
一進門,縮在牆角的孩子們立刻騷動起來,一哄而上,抱住明翊的腳。
“大大,我好怕。”一小女孩仰著滿臉淚痕的小臉,睜著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著明翊。
明翊的心像被人揪了一下,那次突如其來的泥石流,給孩子們留下的陰影怕是一生也難以消退了。
“妞妞乖,大大抱,不怕。”明翊蹲下來,把小女孩抱進懷裏。
“大大,我也要抱抱!”
“我也要,我也要!”
孩子們爭先恐後地撲在明翊身上,攀著他的手臂、大腿不放。
“好了好了,先讓你們大大休息休息,晚飯馬上就好了。”老校長笑笑地來解圍,看著孩子們這麼活潑健康,比什麼都讓他高興、滿足。
“好耶!吃飯!”孩子們一聽見有飯吃就高興地跳起來,乖乖到飯桌邊等著。
明翊看著,心中泛起苦澀——所謂的晚飯,也不過隻是一碗野菜湯,幾口稀得撈不到米粒的粥,根本吃不飽,更沒有“美味”可言,孩子們卻那麼期待。
五年前的自己,根本無法想象在這個世界上竟然還存在這樣的群體!現在他親眼所見,不得不信!
五年前,靠著趙一的暗中幫助,他才終於成功逃離的筱夜。
那一晚,他坐在趙一的車裏,看著極速向後的風景,心中像破了一個大洞,灌滿了冬季冰冷刺骨的寒風,把他凍得瑟瑟發抖。
那一晚的趙一,格外安靜,隻扔下一句“後會有期!”就絕塵而去,他獨自一人背著趙一準備的行李,站在人來人往的火車站,看著大熒幕跳動的城市名,不知該何去何從,天大地大,竟沒有他的容身之處!
不曾想輾轉反側,竟到了這裏,也許,這便是天意。
他來的時候,正是福利院一度艱難的時候,明翊拿出趙一準備的所有資金,才讓福利院勉強撐過了危機,當時也不過是想暫時避避,不曾想朝夕相處,他開始依戀孩子們天真無邪的笑臉,就這樣,一待就是五年!
“翊!”聽到聲音趕回來的宋允傑,一看真的是明翊回來了,驚喜地撲過去,張開髒兮兮的雙手,猛然抱住了明翊。
“喂喂,少占我便宜。”明翊一臉嫌棄地推開他。
“翊,你個沒良心的,我都擔心死了!”宋允傑不依不饒地勾著他的脖子,一頓猛搖。
“別晃了,頭都暈了。”對這個宋允傑,明翊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
一年前,當宋允傑突然找到了這裏時,真的讓明翊嚇了一跳。從此,這個大少爺就像棉花糖一樣“粘”在了他身上,趕也趕不走。
用他的話說叫:這日子你明董都過得了,憑什麼我一個小員工就過不了!
不論宋允傑有多少理由說服他,也不論他的理由多冠冕堂皇,明翊始終明白——他是為了自己!
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難,雖然宋允傑是脫險不靠譜損友,但明翊依然慶幸——這一生,還有他這個死心眼的兄弟,不虧!
“翊,你走了三天了,也不知道打個電話回來。”宋允傑哀怨。
明翊一排黑線,“宋大少爺,你是不是忘記了,我們沒有電話。”
“哦,對哦。”宋允傑笑笑地摸摸頭,厚臉皮地繼續撲上來,又是一個久別重逢的擁抱。
“不管怎麼說,你回來了。”
“不會來,我還能去哪?”明翊哭笑不得地把他從身上扒下來——這小子,最近是越來越黏了,都快趕上百得膠了!
“嗬嗬嗬。”宋允傑傻笑。
我怕你不回來了,怕你回到他身邊,怕你不要我們了,怕再也見不到你了……我怕很多……但是不能告訴你。
明翊越扒,他粘得越緊,炸毛的明翊照著他的腦袋就賞了一記爆栗。
“快去吃飯,老校長都做好飯了,你還在外麵瞎晃悠。”
“我哪有瞎晃悠,我是在補屋頂!你看,我手都起泡了!”宋允傑像一個邀賞的孩子,連忙伸出自己的手,手心果然起了一排血泡。
曾經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少爺,現在竟然磨得手心滿是厚繭,曾經細嫩白皙的皮膚,也變得粗糙黝黑,每每看見這樣的宋允傑,明翊就忍不住愧疚。
“允傑……”
“誒誒誒,別別,你一擺出這樣的表情,我就沒轍了,也就幾個泡,也不是很疼的。”宋允傑趕緊打岔,他可不想聽明翊的“致感謝詞”。對於誰欠誰,誰謝誰,真的說不清。
“快來吃飯。”老校長及時地打斷兩人話題的敏感走向,明翊單純的性子,他們哪個不是摸得透徹,他就是他善良,才總是把所有的事都抗在自己身上,別人分擔一些,就感激得不得了。
“吃飯吃飯。”宋允傑趕緊借著老校長的坡下驢,孩子們也跟著起哄。
怎麼看怎麼覺得,一身泥土,邋遢的宋允傑,就像個孩子王。
明翊笑笑的搖頭,也跟著坐上了桌,這頓飯也許不豐盛,也許不可口,卻在“一家團聚”以及明翊也帶回好消息的雙喜中,吃得格外開懷。
第二天一早,救援的物資果然送到了,同時送到的還有一個“老朋友”。
“趙一!”明翊震驚得驚叫出聲。辦
“翊少爺。”趙一俯首跪在明翊身前。
他這突然地架勢,讓在場的所有人都懵了,除了宋允傑。他隻是不露聲色地咬了咬唇,眉頭緊皺。
“先起來。”他們夜城的規矩真是腐朽古板,明翊震驚之餘,一陣尷尬,趕緊把趙一扶起來。
“是。”趙一硬邦邦地站了起來。
五年不見了,如今突然再見麵,真的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氣氛一下子僵持了。
“快裏麵請。”首先反應過來的老校長,連忙把趙一請進屋,這才打破了僵局。
一行人,進了門,老校長,衝了一壺白開水端了上來。
趙一看著麵前破舊缺口的碗,看著飄著油星略略發黃的水,忍不住蹙了蹙眉。
“不好意思,怠慢了,窮鄉下,客人不要介意。”校長滿臉尷尬,他也知道這樣的東西,實在不適合待客,可他們真的是連像樣的茶也拿不出來。
“沒關係。”趙一輕輕點了點頭,算作回答,然後端起碗,一飲而盡。
他們從絕島出來的,怎麼可能會在乎這些身外之物,隻是,想到明翊嬌生慣養,少爺之尊,竟然也受這種苦,就不禁難以接受,當初他是實在看不下去筱夜和明翊互相折磨,才甘心冒著大不違,幫助明翊逃離,隻是沒想到,五年來,他竟然在這裏,過著這樣的日子!
即使當初被發狂的筱夜遣回夜城,受盡冷落刑罰,他也不曾後悔,如今,再見到明翊,他雖然風采依舊,卻已經熬得麵黃肌瘦,形容憔悴,他不禁懷疑,自己當初這麼做到底對不對?
從坐定,明翊就一直緊盯著趙一臉上的表情——這五年的歲月,沒有在他的臉上留下什麼痕跡,隻是讓他變得更加沉穩、內斂。
“說吧。”如果他沒有猜錯,趙一的到來,和筱夜脫不了幹係。
“少主他……”趙一欲言又止,幾秒後,他還是咬咬唇,開了口:“翊少爺,我這次來,是想請你回去。”
果然!明翊心中苦澀一笑,避了五年,終究還是被他找到了!當初宋允傑找到自己的時候,他就知道,離筱夜找到自己的日子,不遠了,所以今天趙一的突然出現,他雖然震驚,卻沒有慌亂,他賺了一年的時間,很夠了。
“如果我不走呢?”
“翊少爺也許不知道,英愛所從屬的中國社會慈善機構總會,每年有三分之二的善款來自筱氏門下……”
“你這是在威脅我?!”明翊皺起眉頭。
“混蛋!你要是再敢傷害翊,我一定宰了你!”
“允傑!冷靜點!”眼看宋允傑就要衝上去,明翊趕緊拉住他。
“叫我怎麼冷靜?他們竟敢拿英愛來要挾你!翊,你別擔心,以後英愛由我們自己來負擔!”
他就不信了,他宋允傑連幾十個孩子都負擔不起。
“允傑!”明翊叫住他,“你給我一邊去,別說話!”
事情沒有那麼簡單,英愛是社會組織的慈善機構,不是誰想負擔就能負擔的,況且全國像英愛這樣偏遠山區的福利院,成千上萬,少了筱氏的支持,隻怕受苦的隻能是孩子們,可是有些事情也是不能退讓的!
“一,你回去告訴筱夜,我知道明氏實際上已經在他手上了,他要對英愛見死不救,我無能為力,可是我希望他明白,即使沒有他,沒有筱氏,地球依然在轉,你走吧,我不會跟你回去的。”明翊嚴肅的看著趙一,一字一句地表明自己的態度。
“翊少爺可能誤會了,一絕對沒有威脅的意思。”
“那你是什麼意思?!”宋允傑氣呼呼地從凳子上蹦起來,被明翊一記眼刀掃過去,再悻悻地坐了回去,氣得渾身發抖,連臀部底下破舊的板凳都被他扭得吱吱直響。
“少主下令,如果翊少爺不肯回去,筱氏將中斷所有資助……”
“混蛋!還說不是威脅?!”宋允傑忍不住又跳起來,正要衝上去給趙一一拳,被老校長攔住了。
“如果翊少爺肯出麵,事情就會有轉機,您了解少主,他並不在乎您以外的任何東西,也包括英愛。”趙一另有所指,明翊不傻,當然明白他是想告訴自己,筱夜並不是存心想毀了英愛,隻是想逼自己回去。
可惜,他用錯了方式。
“一,不用再說,你回去吧,不用再來了,至於中不中斷善款,是筱氏的事,我無權置喙。”明翊不再言語,送客的意味已經十分明顯。
“翊少爺的話,我會轉達給少主,告辭。”趙一微一欠身,退出門外。
“告訴他,再敢來打擾翊,看我不炸了他的老窩!”宋允傑追出去,惡狠狠的補了一句。
回到屋子裏,明翊正愣愣地坐在凳子上,呆呆地看著泥地出神,不知在想些什麼。
“翊?”宋允傑輕輕推他。
“嗯?”明翊睜著無神的眼睛,望著宋允傑。
“翊……你不會是想……答應他吧……”宋允傑警覺,明翊有多善良溫柔,這一年他已經明白得很透徹了,所以他才擔心。
“我……”明翊猶豫。由得他不答應嗎?筱夜……為什麼他總是這樣?就這樣讓事情淡淡地過去不好嗎?為什麼事到如今,還要再來翻舊賬?明明是兩個人的戰爭,為什麼要牽扯那麼多無辜的孩子?
“翊!”看他猶豫,宋允傑急了,“你不能那麼做!我不同意!”
“允傑,你不要激動,聽我說,我不是什麼英雄,不會做舍己為人的事,可是這些孤兒終究無辜,如果可以,我不想因為自己,連累到英愛。”這裏有妞妞、大胖、小雨、老校長,還有很多很多他放不下的人……
“我馬上回明城,調資金過來。”如果當初不是因為忌憚筱夜,怕他循著自己這根線索找到明翊,他也不會再這裏坐等救援,既然現在筱夜已經知道了,那也沒什麼好怕的了。
“好。”明翊點頭,對現在的英愛來說,救援物資才是迫在眉睫的事,孩子們嗷嗷待哺,總不能一直這麼幹耗著。
“那你跟我一起去。”把他一個人留在這裏,宋允傑實在不放心,更何況,筱夜的人都已經找上門了。
回去……嗎?
明翊沒有回答,雖然眼睛仍然看著明翊,但又好像穿透過他,看向遙遠的、沒有邊際的地方。
終究還是要回到明城去嗎?五年了……五年的時間足夠一個城市天翻地覆、足夠一個名字灰飛煙滅,足夠人們遺忘了。如今回去,誰還記得他?誰還記得當年屹立絕頂的明氏少董?
和藹的林叔……燒得一手好菜的王嫂……聒噪卻幹練的女秘書……這些熟悉的麵孔,在此時尤其頻繁地出現在腦海。
如果可以,如果沒有人找到他,他寧願在這裏平靜地生活,直至老死。
晴耕雨讀,與世無爭。
可惜事與願違,明翊不知道筱夜是怎麼找到他的,他自認沒有留下過任何蛛絲馬跡,就連自己流浪到這裏,也是純屬巧合。
宋允傑說,每個人身上,都有獨特的味道,隻要循著氣味,不管千山萬水,總能找到,而他就是循著氣味,找到自己的。
這種荒謬的理由,明翊當然不會相信——他當他是哮天犬嗎?鼻子那麼靈!簡直瞎扯!
可是捫心自問,當初宋允傑找來的時候,自己就知道這個地方已經不再安全,明知道卻沒有離開的自己,到底是存著怎樣的心思?
明翊不知道,說不清,他從來不曾寄望過筱夜來找自己,隻是,當趙一出現,心底震驚中竟夾雜著的一絲竊喜,又該怎麼解釋?
五年來,終於開始想他了嗎?
“小翊!”宋允傑就等不到他的回答,急躁得叫他。
“我要離開這裏!”他會來!他一定會來!不!不想見他!不能見他!
明翊突然慌了,猛地站起來。
筱夜已經找到自己,以他的性子,一定不會善罷罷休,真的不想再與他有任何瓜葛,不想再被他禁錮,不想再被他……
再被他怎樣?
傷害?疼愛?還是……
他已經不是過去那個明翊了,過去的恩恩怨怨,雖然難以忘懷,可他已經不計較了,現在他隻想平平靜靜地生活,就真的不行嗎?難道還要他回去麵對自己最親密的愛人是殺父仇人這個現實?
明城有太多回憶,好的壞的都太多……回不去!
“翊!你不要這樣!他算什麼東西?!憑什麼你要躲著他?!”宋允傑忿忿不平。
“說的是。”明翊不禁自嘲,“我憑什麼要躲著他?”
就憑他將帶來一場腥風血雨的報複?還是害怕自己會再次投懷送抱?
“好,我們一起去。”
一股說不出的感覺盤踞心頭,久久不散,他知道在他的生命裏又將有一場風暴。
當初宋允傑拒絕接手宋氏,帶著名下的幾家網絡公司聯盟到明氏旗下,所以此次回明城調資金,不可避免會接觸到明氏,這讓從一踏進明城的邊境就開始沉默寡言的明翊,更加近鄉情怯起來。
明氏……不知現在怎麼樣了?大概已經被筱夜收入囊中了吧,本來早在十幾年前,明氏就已經名存實亡了,他這個“明氏總裁”也不過可笑的施舍,用一紙“賣身契”換來的虛名。
算了,不想了,多想無益,是禍躲不過,現在他隻想盡快讓英愛脫離困境,讓孩子們衣食無憂。
車子穩穩地駛進市區,曾經看慣了的車水馬龍,繁榮昌盛,如今卻讓明翊一時無法適應,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幾座新興的特色建築群吸引,像一個孩子,新奇地觀望著。
就要見到他了!
站在玄天頂樓的旋轉瞭望台,俯瞰著腳下這片名叫明城的土地,五年來,他不曾踏出過這裏一步,即使是當年明翊離開,他盛怒之下也不曾去追,不曾去找,他在等,等明翊自己回來,等他回心轉意。他也在賭,賭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賭自己勝得過一張照片,一段過去……
可惜,當他在一千多個日落月升裏,逐漸發現自己必輸無疑的時候,他等不及了!
筱夜凝著眉,將手中的龍吟一飲而盡,低頭時竟訝然地發現自己的手顫抖得幾乎握不住一隻酒杯!
慢慢地閉起雙眸,深呼吸,放空思緒,他無法否認,現在他紊亂的心跳,是因為即將見到那個人!
趙一沒有帶回明翊,卻帶回了明翊將與宋允傑一起,與今日下午抵達明城的消息。
宋允傑!好你個宋允傑!好你個明翊!筱夜一用力,手中的高腳杯斷成了兩截。
五年前,一覺醒來,明翊已經不見蹤影,而趙一正跪在門外。
他還是走了!即使鎖著他,求著他,他還是走了!那還能說什麼呢?除了苦笑,筱夜想不出別的表情。
等待的時間是漫長難熬的,暗中派出去的人全都無功而返,花了五年才在一周前找到了一絲線索——當時他正騎著一輛破舊的三輪,冒著風雨,趕去縣委求援。
原來這五年,他都在那種偏遠貧窮的地方當一個義工!
當他聽見下屬這樣報告的時候,心裏就仍不住升起一股無名之火。
翊啊翊,你寧願過那樣的生活,也不遠留在我身邊?!這樣的日子,自己竟然讓他就這樣過了五年!
想著,手上的力道就不自覺地加重。
“少主!”趙一的一聲低呼喚回了他的神智。
“請讓一為您包紮。”趙一斂眸低語。
低頭看向自己的手,筱夜這才發現原來被自己捏碎的玻璃杯碎片,已經劃破手掌,刺進掌腹,鮮紅的血滴順著指尖落下。
“嗯。”
筱夜平靜得伸出手,任趙一止血包紮,這樣的事情,不論是他還是趙一,都早已習以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