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治好中暑
症狀:中暑
老偏方:刮痧。
藥理:其實,中暑在中醫上亦稱“發痧”,認為是由於病人體質虛弱,加之勞累過度,導致元氣虧虛,暑熱之邪乘虛而入所致。輕則暑熱夾濕鬱於肌表,重則暑熱燔灼,蒙蔽心包而發病,且發病驟急。除病人中暑症狀外,可將右手中指彎曲,在病人胸部皮膚上劃一下,如有明顯的紫紅色隆起的劃痕,就說明有“痧”。而通過刮痧能將暑濕之邪及時祛除,起到解表清暑、寧心開竅之功效。
中暑,是指在高溫環境下,因人體體溫調節功能紊亂而引起的中樞神經係統和循環係統障礙為主要表現的急性疾病,大致分三種:一種是在悶熱的房間裏容易出現的熱射病,病人會感覺到頭痛、頭暈、口渴,然後體溫迅速升高、脈搏加快、麵部發紅,甚至昏迷;另一種是日射病,就是人在烈日下活動或停留時間過長,強烈的日光穿透頭部皮膚及顱骨引起腦細胞受損,由於受到傷害的主要是頭部,所以最開始隻有頭部溫度增加,然後出現劇烈頭痛、惡心嘔吐、煩躁不安等症狀;還有一種叫熱痙攣,即人在高溫環境中,身體大量出汗,丟失大量鹽分,使血液中的鈉含量過低,引起腿部甚至四肢及全身肌肉痙攣。
過了處暑,不少人容易對防暑放鬆警惕,但處暑並不是出暑,仍要做好防暑工作,尤其是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建築工人、交巡警、嬰幼兒等中暑高危人群更應做好防護。最好的辦法就是加強勞動防護,即白天出門一定要打傘、戴帽子,延長中午休息時間;隨時補充體液,多喝防暑降溫的補充電解質飲品;防止過度勞累,保證充足睡眠;準備十滴水、藿香正氣水、清涼油等解暑藥品。
這裏就為大家介紹一個治療中暑的偏方,即刮痧,就是利用刮痧器具,刮試經絡穴位,通過良性刺激,充分發揮營衛之氣的作用,使經絡穴位處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環,起到祛除邪氣,疏通經絡,舒筋理氣,驅風散寒,清熱除濕,活血化淤,消腫止痛,以增強機體自身潛在的抗病能力和免疫機能,從而達到扶正祛邪、防病治病的作用。
現代科學證明,刮痧可以擴張毛細血管,增加汗腺分泌,促進血液循環,對於高血壓、中暑、肌肉酸疼等所致的風寒痹症見效明顯。經常刮痧,可起到調整經氣,解除疲勞,增加免疫功能的作用。
其實,中暑在中醫上亦稱“發痧”,認為是由於病人體質虛弱,加之勞累過度,導致元氣虧虛,暑熱之邪乘虛而入所致。輕則暑熱夾濕鬱於肌表,重則暑熱燔灼,因蒙蔽心包而發病,且發病驟急。除病人中暑症狀外,可將右手中指彎曲,在病人胸部皮膚上劃一下,如有明顯的紫紅色隆起的劃痕,就說明有“痧”。
而通過刮痧能將暑濕之邪及時祛除,起到解表清暑、寧心開竅之功效。此法無論在臨床還是在民間均有使用,且療效頗佳。具體操作如下:
1.刮痧場所應選擇陰涼而又非當風之處。
2.暴露待刮痧的皮膚,塗抹刮痧介質(萬花油、活血劑等),刮板與皮膚成90°或45°角進行刮拭。
3.刮痧可選擇以下部位:頸部(頸部正中線,頸兩側至肩)、背部(背部正中線,背部兩側)、胸部(胸部正中線,胸肋間隙)、上肢(肩、臂、肘窩)、下肢(膕窩處等)均由上往下刮,胸部由內往外刮。
4.每個部位一般刮3~5分鍾,以出痧(紫紅色的痧痕)為度,最多不超過10分鍾,不可強求出痧。刮拭完一部位,再刮另一部位。再次刮痧須間隔3~6天,以皮膚上痧退為準。
5.出痧後最好喝一杯溫開水(最好為淡糖鹽水),並休息15~20分鍾,30分鍾內忌洗涼水澡。
需要注意的是,年老、年幼、體質虛弱、孕婦、產婦、婦女月經期,刮痧時手法要輕,不宜大麵積刮痧。局部有皮膚病或皮膚破損的,不宜刮痧。有出血性疾病,如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等,不宜刮痧。
哮喘難治,試試鹽水
症狀:哮喘
老偏方:洗臉時用熱水洗鼻子,水裏適量放點鹽更好。
藥理:肺開竅於鼻,為肺鼻同治的中醫理論。一般情況下,有哮喘的人同時也患有鼻炎,因此,作用於鼻炎的藥物又能作用於肺部及呼吸道,而前麵我們講過,治療鼻炎最有效的方法是用鹽水衝洗鼻腔,一是殺菌,二是消炎,屢試不爽。當鼻腔部的疾病痊愈後,肺部與呼吸部的疾病也隨之痊愈了。
支氣管哮喘,簡稱哮喘,是一種常見病、多發病。大家熟知而又非常喜愛的著名歌星鄧麗君就被哮喘奪去了生命。目前,全球哮喘患者約3億人,中國哮喘患者約3000萬。哮喘是影響人們身心健康的重要疾病,如治療不及時、不規範,可能致命;而規範化治療,當今的治療手段可使接近80%的哮喘患者疾病得到非常好的控製,工作生活幾乎不受疾病的影響。每年5月的第一個周二為“世界哮喘日”,旨在提醒公眾對疾病的認識,提高對哮喘的防治水平。
哮喘發病的危險因素包括宿主因素(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兩個方麵。遺傳因素在很多患者身上都可以體現出來,比如絕大多數患者的親人(有血緣關係、近三代人)當中,都可以追溯到有哮喘(反複咳嗽、喘息)或其他過敏性疾病(過敏性鼻炎、特應性皮炎)病史。大多數哮喘患者屬於過敏體質,本身可能伴有過敏性鼻炎和特應性皮炎,或者對常見的經空氣傳播的變應原(蟎蟲、花粉、寵物、黴菌等)、某些食物(堅果、牛奶、花生、海鮮類等)、藥物過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