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第四支煙(1)(2 / 3)

當過兵,重考兩次,整整大我和柏森五歲,我們都叫他子堯兄。

大部分的時間裏,班上同學很少碰到他,他總是有一堆外務。

由於我和柏森與他同寢室,因此起碼每晚會見到他一次。

不過如果他忙的時候,我們也會連續好幾天沒看到他。

隻有床上淩亂的書本證明他回來過。

子堯兄總是背著一個過時的背包,顏色像是被一大群野牛踐踏後的草地。

背包裏因為裝太多東西,所以總是鼓鼓的,像吹牛皮的青蛙。

背包的拉鏈可能是因為壞了,或是根本拉不上,所以總有幾本書會不安分地探出頭來。

子堯兄除了對上課和社團不感興趣外,對很多東西都熱衷得過頭。

這可以從他床上和書桌上堆得滿滿的書籍中察覺。

書籍種類包括電腦、命相、易經、中醫、宗教、財務管理、生物等等。

後來書太多了,我們便把1號書桌、床鋪和衣櫃也讓他擺書。

子堯兄算是個奇怪的人,有時講話的邏輯很特殊。

當然我是沒有立場說別人奇怪,因為我也曾被視為奇怪的人。

不過如果我可以算是奇怪的人,那被奇怪的我說成是奇怪的人的子堯兄,一定更奇怪。

記得我有次看到他床上擺了本《宗教與人生》,我隨手拿起來翻閱。

正好子堯兄回來,他問道:“咦?菜蟲,你對宗教也有興趣?”

“沒有啊。隻是好奇翻翻看而已。”

“好奇心是很重要的……”

子堯兄從口袋裏拿出兩個奇形怪狀的石頭,放入書桌的抽屜,接著說:“很多殺人命案的屍體,都是因為路人的好奇心,才被發現的。”

“這跟宗教有關嗎?”

“嗯。表示你與佛有緣。床上這麼多書,你隻挑中這一本,善哉善哉。”

“子堯兄,你在說什麼?”

“癡兒啊癡兒,讓我來告訴你吧。”

“宗教到了最高境界,其實是殊途同歸。所以佛家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對照於基督教,就是耶穌即猶大,猶大乃耶穌。神魔本一體,善惡在一念,為神為魔,行善行惡,僅一線之隔。阿彌陀佛……當然我們也可以說哈利路亞。阿彌陀佛和哈利路亞都是四個字,這就叫做殊途同歸。”

我瞠目結舌,完全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則在床上拿了幾本書,硬塞進背包,然後又出門了。

我在1013室度過了大一和大二,與柏森及子堯兄。

由於子堯兄常常神龍見首不見尾,所以大部分的活動都隻有我和柏森。

無論是上課、吃飯、撞球、舞會、露營、練橄欖球、土風舞比賽,我和柏森都在一起。

如果我睡覺的習慣差一點,會從上鋪跌下來的話,那我們也會睡在一起。

不過舞會結束或是與女孩子聯誼完後,就隻有他有續攤。

然後我會先回宿舍等他彙報戰況。

柏森很受女孩子歡迎,這應該歸功於他的自信與健談。

我常看到他跟女孩子說話,女孩們專注的神情,閃爍發亮的眼睛,好像在恭聽皇上的聖諭。

偶爾柏森還會說:“平身吧,寶貝。”

不過隻要我一加入,她們就宣布退朝了。

柏森參加了三個社團,辯論社、話劇社和土風舞社。

我對社團活動沒什麼興趣,不過柏森死拉活拉,硬是把我也拉進去。

我們會參加土風舞社,可以算是一種機緣。

在成大,學長都會帶領著新生參加兩項重要的比賽:土風舞和橄欖球。

每星期一、三、五的清晨五點,學長會把我們挖起床練橄欖球。

練土風舞的時間則為晚上十點,在宿舍頂樓,星期二和星期四。

先說橄欖球吧。

練橄欖球很累,常常得從宿舍十樓跑到一樓,再由一樓跑到十樓。

跑完後,雙腿就會不由自主地擺蕩,像風中的楊柳。

記得第一次在成功操場練球時,是秋末的清晨,頗有寒意。

一大早被挖起床的我們,牙齒的撞擊聲好像交響樂。

一個體型非常壯碩的大三學長,雙手插腰,大聲地說:

“親愛的學弟,恭喜你們將成為追逐不規則跳動的勇士。弧形的橄欖球跟人生一樣,很難掌握方向。所以要好好練球。”

話是很有道理,不過結論下得有點奇怪。

練習一陣子後,學長開始安排我們的位置。

“李柏森!你是No.8,是球場上的領導人物。所以要好好練球。”

柏森不愧是柏森,被挑選為8號球員,比賽的靈魂人物。

“蔡崇仁!你個子算小,反應很快。每次休息上廁所時,你都是第一個跑掉,最後一個跑回來。你當傳鋒,位置是9號。所以要好好練球。”

我終於知道,“所以要好好練球”是這位學長的口頭禪。

位置選定後,練球的次數和時間都增加,直到比賽為止。

依照傳統,輸的隊伍全體球員要跳成功湖。

那是成大校園內的小湖泊,淹不死人。

成功湖常有人跳,失戀的、打賭輸的、欠錢沒還被逮到的,都會去跳。

至於水深多深?我並不知道,因為我們拿到新生杯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