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迂回——不要一味地強調自己的立場(1 / 1)

對於蠻橫無理的人,不要一味強調自己的立場,應該避開雙方相持不下的情況,為自己找到了絕佳的出口。

對付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狡詐之輩,我們並不需要跟著他們學會奸詐機巧,也不一定要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但是,至少要懂得保護自己,學會察言觀色,讓自己隨時都能全身而退。

30年代時期,一位英國商人韋爾斯向香港著名的茂隆皮箱行訂購了3000隻皮箱,總共價值20萬港幣。

當時,在雙方簽訂的合約中明確規定,全部的貨物要在一個月之內交付,如果逾期,賣方必須賠償英商10萬元港幣的損失費用。

在日夜趕工之下,一個月內,茂隆皮箱行經理馮燦如期向英商交貨。

沒想到交貨的時候,一開始就存心訛詐賠償費用的韋爾斯,無計可施之餘,居然莫名其妙地質疑:“你們的皮箱夾層使用了木板,這批貨不是我們要的皮箱,你們必須重做‘真正的皮箱’!”

如此一來,原來製作的皮箱不僅不能交貨,而且還損失了皮箱的製作成本,更要多賠償10萬元。

麵對韋爾斯的無賴行徑,馮經理怒不可遏,卻又無可奈何,雙方多次交涉無效之後,隻好鬧上法院,請法官審理解決了。

然而,法庭開庭審理之後,同為英國人的法官似乎有意偏袒韋爾斯,而消息也傳出,法官已準備判馮燦的詐欺罪名成立。

所幸,馮燦委托的律師羅錦文冷靜處理,而贏得最後的勝利。

在最後辯論過程中,當羅錦文麵對強詞奪理的奸商和具有排華情結、心懷偏頗的法官,隨手從口袋裏掏出了一隻英國出品的金表,高聲問法官:“法官先生,請問這是什麼表?”

隻見法官神氣地說:“這是大英帝國的名牌金表,可是我提醒你,這金表與本案毫無關係!”

“當然有關係!”羅錦文高舉金表,繼續大聲說道:“這是一隻金表,我們尊敬的法官已有定論,恐怕沒有人表示異議了吧?但是,我想請問各位,這塊金表除了表殼是以少量黃金打造之外,內部機件都是黃金材質嗎?”

法官和韋爾斯這才發覺,他們中了律師的“圈套”,但為時已晚,自己言之確鑿的回答,早已成為對方最有利、最無可辯駁的證據。

羅錦文抓準時機地繼續說:“既然金表中的部分零件允許非金材料,那麼,皮箱中的部分材料為何非要全都是皮製品呢?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知道,在這個皮箱案中,純粹是原告韋爾斯無理取鬧,存心敲詐而已!”

於是,在眾目睽睽之下,韋爾斯一時詞窮,法庭也不得不判韋爾斯誣告罪,並罰款5000元港幣了結此案。

麵對相同的狀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才能徹底擊敗對方,因此,對於蠻橫無理的人,不要一味強調自己的立場,應該避開雙方相持不下的情況,為自己找到絕佳的出口。

懂得以巧妙的迂回戰術避實就虛,用對方的邏輯來打敗對方,正是聰明人獲得勝利的重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