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7章 擁有好習慣,才有好人緣(9)(1 / 3)

與別人打交道時,不論雙方關係如何,如需要許諾對方時,就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不管是答應對方所提出的要求,還是自己主動向對方提出建議,或者是自己誠心誠意地許諾於對方,都一定要經過事先的深思熟慮,反複斟酌。在有必要承諾時,一定要有自知之明,務必要量力而行,一切從自己的實際能力以及客觀可能性出發。切忌好大喜功、草率行事,致使承諾“滿天飛”。須知,如果濫用承諾,個人信譽便會貶值。

在承諾具體事項時,一定要認真思考,瞻前顧後,字斟句酌,力圖周全。既不能模棱兩可,含糊不清,難以解釋或可有可無,又不能信口開河,大而無當,言過其實,使承諾難以實施。

一旦作出承諾,你就必須予以兌現。隻有這樣,才能夠以實際行動證明自己“言行一致”,才會贏得對方的好感與信任,才有可能與對方“後會有期”,常來常往。為了兌現已有的承諾,還必須盡可能地避免對既往的正式承諾任意修正、變動,隨心所欲地加以曲解,或者擅自予以否認、取消,或者在執行中“偷工減料”。

但是,“世事難料”,盡管你不遺餘力地履行承諾,但一時難以兌現承諾的情況仍會出現。此時,一定要采取必要的補救性措施,盡早向相關的一方說明具體原委,以求挽回信譽。

成功的人很會注意承諾這個細節。他不會輕易地去承諾某一件事,即使有把握,也不會輕易承諾。

而生活中有許多人都把握不了承諾的分寸,他們的承諾很輕率,不給自己留下絲毫的餘地,結果使許下的諾言不能實現。一位高校的係主任,向本係的青年教師許諾說,要讓他們中2/3的人評上中級職稱。但當他向學校申報時,出了問題,學校不能給他那麼多的名額。他據理力爭,跑得腿酸,說得口幹,還是不能解決問題。他又不願意把情況告訴係裏的教師,隻對他們說:“放心,放心,我既然答應了,一定要做到。”

最後,職稱評定情況公布了,眾人大失所望,把他罵得一錢不值。有人甚至當麵指著他說:“主任,我的中級職稱呢?你答應的呀!”

而校領導也批評他是“本位主義”。從此,他既在係裏信譽掃地,也在校領導眼裏失去了好感。

因此,我們在工作中,不要輕率許諾,許諾時不要斬釘截鐵地拍胸脯,應留一定的餘地。當然,這種留有餘地不是給自己尋找理由。承諾後,自己必須竭盡全力去實現諾言。

任何事物都是不斷地發展變化的,你原來可以輕鬆地做到的事可能會因為時間的推移、環境的變化而有了一定的難度。如果你輕易承諾下來,會給自己以後的行動增加困難,對方因為你現在的承諾而導致將來的失望。所以,即使是自己能辦的事,也不要輕易承諾,不然一旦遇上某種變故,讓本來能辦成的事沒能辦成,這樣一來,你在別人眼裏就成了一個言而無信的偽君子。

給人承諾時,不要把話說得太滿,以為天下沒有辦不成的事,那很容易給人留下虛偽的印象。那麼該怎樣承諾才會不失分寸呢?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承諾方式和方法。以下三種方法可資借鑒:

(1)對把握性不大的事兒,可采取彈性的承諾

如果你對情況把握不大,就應該把話說靈活一些,使之有伸縮的餘地。例如,使用“盡力而為”、“盡最大努力”、“盡可能”等有較大靈活性的字眼。這種承諾能給自己留一定的回旋餘地。

(2)對時間跨度較大的事情,可采取延緩性承諾

有些事情,當時的情況認準了,可是由於時間長了,情況會發生變化。那麼,在你承諾中可以采用延緩時間的辦法,即把實現承諾結果的時間說長一點,給自己留下為實現承諾創造條件的餘地。

比如:有人要求老板給自己加薪,老板可以這麼說:“要是年終結算,公司經濟效益好,公司可以給你晉升一級工資。”用“年終結算”一語表示實現承諾時間的延緩,顯得既留有餘地,又入情入理。

(3)對不是自己所能獨立解決的問題,應采取隱含前提條件的承諾。

如果你所作的承諾,不能自己單獨完成,還要求別人幫忙,那麼你在承諾中可帶一定的限製。

比如:你承諾幫朋友辦理家屬落戶的問題,這涉及公安部門和國家有關政策,你不妨這樣說更恰當一點:“如果以後公安部門辦理農轉非戶口,而且你的條件又符合有關政策,我一定幫忙。”這裏就用“公安部門辦理”、“符合有關政策”等對承諾的內容作了必要的限製,既見自己的誠意,又話語靈活,具有分寸,還向對方暗示了自己的難處(也要求別人),真是一石三鳥。

為人處世,應當講究言而有信,行而有果。因此,承諾不可隨意為之,信口開河。明智者事先會充分地估計客觀條件,盡可能不作那些沒有把握的承諾。

大多數人都喜歡言出必行的人,卻很少有人會用寬宏的尺度去諒解你不能履行某一件事的原因。我們常常聽見甲埋怨乙,說:“乙分明答應了我……但……”

事實上,乙雖然可能答應過甲,但那不過是乙怕難為情不好意思拒絕而已,但過後他仔細一想,便覺得這事根本不可能辦到了,甚至甲自己也知道這事實在強人所難的。但是甲真的會自責而不責人嗎?恐怕不會的,而在旁人看來,也總是覺得乙不對,但已經沒人注意當初他的一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