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往來業務的核算(1 / 3)

第一節應收票據的核算

一、應收票據的定義

應收票據,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收到的商業彙票。商業彙票是一種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在我國應收票據隻是指“商業彙票”,包括“銀行承兌彙票”和“商業承兌彙票”兩種。其他的銀行票據,支票、本票、彙票等,都是作為貨幣資金來核算的,而不作為應收應付票據。

商業彙票,按承兌人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彙票和銀行承兌彙票。如承兌人是銀行的票據,則為銀行承兌彙票;如承兌人為購貨單位的票據,則為商業承兌彙票。商業彙票按是否帶息分為帶息票據和不帶息票據。帶息票據是指按票據上表明的利率,在票據票麵金額上加上利息的票據,所以,到期承兌時,除支付票麵金額外,還要支付利息;不帶息票據是指票據到期時按麵值支付,票據上無利息的票據。

二、應收票據的核算

(一)應收票據的分類

應收票據按一年期為界限來劃分,可以分為短期應收票據和長期應收票據。按照是否計息來劃分,可以分為帶息票據和不帶息票據。

(二)應收票據到期日與到期價值的確定

應收票據的到期日按不同的約定方式分為按日計算和按月計算。如約定按日計算,則應以足日為標準,在其計算時按“算尾不算頭”的方式確定。例如,4月20日開出的60天商業彙票的到期日為6月19日。如約定按月計算,則應以足月為標準,在計算時按到期月份的對日確定;若到期月份無此對日,應按到期月份的最後日確定。例如,8月31日開出的6個月商業彙票,到期日應為下年2月28日(若有29日為29日);若此彙票為8個月時,到期日應為下年的4月30日。

應收票據的到期價值,指的是商業彙票到期時的全部應支付款項,要根據票據是否帶息的不同來確定。

(三)應收票據的會計處理

為了反映和監督應收票據的取得、票款收回等經濟業務,企業應當設置“應收票據”科目。該賬戶借方登記應收票據收到時的麵值;貸方登記到期應收票據的收回金額,或承兌人到期無力支付而被退回的商業承兌彙票金額,或未到期票據的貼現或轉讓情況;餘額在借方,表示已收尚未到期或未貼現的應收票據的麵額總數。

應收票據取得的原因不同,其會計處理亦有所區別。因債務人抵償前欠貨款而取得的應收票據,借記“應收票據”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因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開出、承兌的商業彙票,借記“應收票據”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商業彙票到期收回款項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四)應收票據貼現的核算

1.應收票據貼現的定義

在企業持有的應收票據還沒有到期的情況下,如果出現資金短缺,可以持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彙票向其開戶銀行申請貼現,以便獲得所需要的資金。

貼現就是指票據持有人將未到期的票據在背書後送交銀行,銀行受理後從票據到期值中扣除按銀行貼現率計算確定的貼現息,然後將餘額付給持票人,作為銀行對企業的短期貸款。

持票人在票據背麵簽字稱為應收票據的背書,簽字人稱為背書人,背書人對票據的到期付款負連帶責任。銀行貼現所扣的利息稱為銀行貼現息,銀行貼現時所用利率稱為貼現率。票據價值就是票據的到期值,不帶息票據的到期值為票據的麵值,帶息票據的到期值為票據到期時的本金加利息。

票據貼現實質上是企業融通資金的一種形式,銀行要按照一定的利率從票據價值中扣除自借款日起至票據到期日止的貼現利息。背書的應收票據是此項借款的擔保品。

2.應收票據貼現的會計處理

貼現期是指從票據貼現日到票據到期前一日的時間間隔。應收票據的銀行貼現率由銀行統一規定,一般用年利率來表示。

企業持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應按扣除貼現息後的淨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貼現息部分,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應收票據的票麵金額,貸記“應收票據”科目。如應收票據是帶息票據,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票麵金額,貸記“應收票據”科目,按其差額部分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1)不帶息應收票據貼現的會計處理

(2)帶息應收票據貼現的會計處理

將帶息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時,票據到期的本息之和扣除貼現息的餘額,就是貼現所得額。

企業對貼現的應收票據在法律上負有連帶清償的經濟責任,即若付款人到期無力支付票據款額,貼現企業需向貼現銀行償還這一債務。因此,企業應在應收票據備查簿內進行登記,待付款人付清票款後再從備查簿中注銷;若付款人到期未能清償票款,則企業應將代付款人向銀行償付的票款記作向付款人的應收款項;若申請貼現企業的銀行存款餘額也不足以支付票款金額,則銀行將作為對貼現企業的逾期貸款處理。

第二節應收賬款的核算

應收賬款,是指因對外銷售產品、材料、供應勞務及其他原因,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及其他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收銷售款、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等,是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而形成的債權。

一、應收賬款形成的原因

二、應收賬款的管理

應收賬款的管理包括六個方麵的內容:

1.加強對購貨單位的信用調查與監督

認真做好賒銷對象的資信調查和監督,包括廣泛收集有關客戶信用狀況的資料,采用定性分析與定時分析的方法評估客戶的信用品質,取得分析結果後應注意或減少與信用差的客戶發生賒賬行為,並對往來多、金額大或風險大的客戶加強監督。

2.減少賒銷、代銷的運作方式

銷售人員為了迅速占領市場,或為了完成銷售目標而采取賒銷、代銷的運作模式。這種銷售模式是經銷商拖欠應收貨款的土壤,並極易造成呆賬、死賬的出現。企業要製定相應的銷售獎勵政策,鼓勵經銷商采取購銷、現款現貨等方式合作,盡量減少賒銷、代銷的運作方式。

3.改進應收賬款的對賬工作

應收賬款對賬工作包括兩方麵內容:一是總賬與明細賬核對,二是明細賬同客戶單位往來賬目核對。前者是財務部門的內部業務,後者是企業的相關往來業務。做好應收賬款的對賬工作,目的是保證收賬工作能順利進行。應收賬款會計定期向營銷人員提供對賬單,包括賬款形式、貨款回籠及餘額。營銷人員按其管理的客戶單位設立統計台賬,對產品發出、銷售發票開具和貨款回籠進行序時記錄,定期同財會部門提供的對賬單相核對。

4.製定合理的激勵政策

在製定營銷政策時,要將應收賬款的管理納入對銷售人員考核的項目之中,即個人利益不僅要和銷售、回款業績掛鉤,也要和應收賬款的管理聯係在一起,製定合理的應收賬款獎罰條例,使應收賬款處在合理、安全的範圍之內。

5.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各項條款

在與經銷商簽訂銷售合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以避免日後處理應收賬款時與經銷商產生分歧而帶來經營風險:

(1)明確各項交易條件,如價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運輸情況等;(2)明確雙方的權利和違約責任;(3)確定合同期限,合同結束後視情況再決定是否續簽;(4)加蓋經銷商的合同專用章(避免個體行為的私章或簽字),企業可在合同中規定,客戶要在賒欠期中提供擔保,如果賒欠過期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賒欠期較長的應收賬款,企業可與客戶簽訂附帶條件的銷售合同,在賒欠期間貨物所有權仍屬銷售方所有,客戶隻有在貨款全部結清後才能取得所有權;若不能償還欠款,企業則有權收回商品,彌補部分經濟損失。

6.積極運用法律手段加大追索債務的力度

企業的業務人員應強化法律意識,充分運用法律手段清理欠款,以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財務部門定期對逾期的貨款列出詳細清單,由業務部門逐筆提出處理意見,交領導分析研究,以便采取措施。凡債務人沒有明確的還款計劃或有效承諾的逾期貨款,公司應訴諸法律進行追討;對那些由於追繳不力,錯過法律有效訴訟期造成損失的,要視情節和後果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應收賬款的會計處理

為了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企業應設置“應收賬款”科目。如果期末餘額在貸方,則反映企業預收的賬款。“應收賬款”應按不同的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應收賬款時,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果企業應收賬款改用商業彙票結算,在收到承兌的商業彙票時,按票麵價值,借記“應收票據”科目,貸記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