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財務成果的核算(1 / 3)

第一節收入的核算

一、收入的定義及特點

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發生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

二、收入的分類和確認

(一)按企業從事日常活動的性質分

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五個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是指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同時轉移。判斷企業是否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應當關注交易的實質,並結合所有權憑證的轉移進行判斷。如果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任何損失均不需要銷貨方承擔,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任何經濟利益也不歸銷貨方所有,就意味著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購貨方。

2.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在商品交易的過程中,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主要表現為銷售商品的價款。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是指銷售商品價款收回的可能性大於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銷售商品價款收回的可能性超過50%。企業在銷售商品時,如估計銷售價款不是很可能收回,即使收入確認的其他條件均已滿足,也不應當確認銷售商品收入。

在確定銷售商品價款收回的可能性時,企業應當結合以前和買方交往的直接經驗、政府的有關政策、其他方麵取得的信息等因素進行分析。

3.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係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製

一般情況下,企業售出商品後不再保留與商品所有權相聯係的繼續管理權和對售出商品實施有效控製,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購貨方,通常應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如果企業在商品銷售後保留了與商品所有權相聯係的繼續管理權,或能夠繼續對其實施有效控製,說明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轉移,銷售交易不能成立,不應確認銷售商品收入。

4.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是指與銷售商品有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合理地估計。

根據收入和費用配比原則,與同一項銷售有關的收入和費用應在同一會計期間予以確認,即企業應在確認收入的同時或同一會計期間結轉相關的成本。因此,如果成本不能可靠計量,相關的收入就不能確認。

5.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是指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估計。收入金額能否合理地估計是確認收入的基本前提,如果收入的金額不能夠合理估計就無法確認收入。企業在銷售商品時,商品銷售價格通常已經確定。但是,由於銷售商品過程中某些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也有可能存在商品銷售價格發生變動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新的商品銷售價格未確定前通常不應確認銷售商品收入。

(二)按企業經營業務的主次分

收入按企業經營業務的主次分為兩類,即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三、收入的核算

(一)銷售商品收入的會計處理

為了核算企業銷售商品等日常活動中的主要業務交易所取得的收入,企業應設置“主營業務收入”賬戶。該賬戶的貸方登記企業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借方登記發生銷售折讓或銷售退回時衝減的主營業務收入以及期末結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主營業務收入,結轉後,該賬戶無餘額。

確認本期實現的商品銷售收入時,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企業發生的銷售退回,按應衝減的銷售收入,借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允許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已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如果該項銷售已發生現金折扣,應在退回當月一並處理。

登記人賬時,“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用紅字在貸方專欄中反映。

分期收款銷售指商品已經交付,貨款分期收回的一種銷售方式。該方式的特點是銷售商品的價值較大、收款期較長、風險較大。因此,該方式下,企業應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銷售收入。

分期收款方式下,企業應設置“分期收款發出商品”賬戶核算已經發出但尚未結轉的商品成本。企業發出商品時,按照商品的成本,借記“分期收款發出商品”賬戶,貸記“庫存商品”賬戶;在每期銷售實現時,按當期應收的貨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賬戶,按當期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賬戶,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金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賬戶。同時,按商品全部銷售成本與全部銷售收入的比率計算當期應結轉的銷售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賬戶,貸記“分期收款發出商品”賬戶。

(二)提供勞務收入的會計處理

實現的勞務收入,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人賬。企業在提供勞務取得收入時,應按已收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勞務服務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應交納增值稅的,還應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對於發生的有關支出,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賬戶。

第二節費用的核算

一、費用的定義和特點

費用,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產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企業發生費用的形式是資產流出企業、資產損耗或負債增加而引起所有者權益減少。對於那些偶爾而不是在日常交易或事項中產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雖然也導致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出,但不屬於企業的日常經濟活動,因而不是費用。如企業對外投資或購買固定資產發生了經濟利益的流出,但此類流出並不是在企業日常經濟活動中產生的。企業進行該類交易或事項的目的是為了在將來獲得經濟利益,至少在經濟利益流出的當期,不會產生經濟利益的流人,所以不作為費用處理,而是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資產的成本。另外,如果不是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則不能視為費用,如企業分派現金股利,雖然也發生了經濟利益的流出,但這不是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因而這項流出不是費用。再者,企業所有者抽回投資或企業向所有者分配利潤,雖然會引起資產減少或負債增加,並使所有者權益減少,但不屬於企業發生費用的經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