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劉伶醉酒
“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終日飲酒無度,有人勸告他,釀酒的用具容易腐爛,可見酒易傷身體。劉伶說:“你沒有見過,肉遇到酒,就不容易壞了。”
劉伶不滿現實,酗酒狂放,有時竟在家裏把衣服脫光,看到的人都譏笑他。劉伶說:“我以天地作屋宇,房屋當衣褲,你們既然看不慣我,為什麼還要跑到我褲子裏來呢?”
穿舊衣
東晉的大將桓衝不愛穿新衣服,不知是為了追求樸素的生活,還是新衣穿上不貼身沒有舊衣服舒服。
一天,洗完了澡,妻子給他送上新衣服,桓衝大怒,說:“拿回去,你不知道我喜歡舊衣服嗎?”
過了一會兒,妻子又捧著新衣服來了。桓衝剛要發脾氣,妻子說:“你不想想,不穿新衣服,哪裏來的舊衣服?”桓衝聽了覺得真是這麼個道理,就穿上了。
七十二弟子
北齊人石動生性幽默,喜好辯論。問人時,窮追不舍,以把人問倒為目的;被問時,則利用各種技巧,妙語驚人。
一天,他去國學,看博士辯論。就孔子說的“弟子達者有72人”這句話,他問:“達者(有成就的人)72人,幾人已著冠(夠20歲的成年人)?幾人未著冠?”博士說:“書上沒有說。”
石動說:“先生讀書,難道不知道孔子弟子著冠有30人,未著冠有42人嗎?”博士想:書上沒有嗬!就問:“你根據哪篇文章知道的?”他說:“《論語》上說:‘冠者五六人’。五六三十呀!又說:‘童子六七人’。六七四十二呀!”在場的人被石動的“曲解”逗得哈哈大笑,而那位博士,竟無言以對。
三大死罪
隋文帝時的大理少卿(古代法官)趙綽,被奸臣來曠誣陷。文帝下令調查,發現不是那麼回事。於是文帝下令將來曠斬首。來曠嚇得魂不附體。趙綽卻出來替他求情。文帝很不高興,說:“他誣陷了你,你反而救他,倒顯得你寬宏大量,我卻不能容人。”趙綽趕忙叩頭說:“陛下不以臣為愚忠,命臣執掌國家大法,臣隻知按法從事,而不知其他。按法,來曠不當判處死刑,這也正體現陛下的愛人之心啊。”
文帝氣仍不消,拂衣入後閣,傳下話來,不要再提此事,若有其他事方可入內麵奏。趙綽立即說:“臣不再提來曠的事了,還有幾句其他的話要麵奏。”經文帝準奏後,趙綽入閣下拜道:“臣有三大死罪。”文帝倒奇怪了。趙綽說:“臣為大理少卿,不能教育自己部下來曠,使他觸犯了陛下大法,此其一。他不當死,而臣不能以死力爭,此其二。第三,臣本無其他話要說,而假說有事請求接見。有此三條,還不應死嗎?”文帝聽了,臉色溫和下來,說:“難為你如此忠貞。”終於下令免了來曠死罪。
皇上落第
唐僖宗是個愛玩的人,鬥雞、鬥鴨呀,樣樣精通,尤其善於擊球。他自己認為“步打”(徒步擊球)是很在行的。有一天,他對宮中的藝人石野豬說:“如果考試考步打,我都能當狀元。”藝人們說話無拘無束,石野豬便說:“可要是遇到堯舜禹湯當禮部侍郎,負責考試,陛下就榜上無名了。”這是借機規勸皇上不要太“貪玩”,把心思多用在國家大事上,做個賢君。
忌諱父名
古人在忌諱方麵,是有許多講究的;對於人的名字,說法就更多。其中的一條是,自己所取得的功名,所授的官職,名稱中不能與父親的姓名中的字相同,連同音都不行。於是,便出了不少避諱的事:呂公著的兒子,因父名中有“著”字,隻好辭去著作郎的官;袁高的兒子,在重陽節時不敢在家吃糕(與高同音);劉嶽的兒子,不能聽音樂(與嶽同音),也不能遊嵩山、華山,因為它們屬於五嶽之列……
這種忌諱,對於人的才能發揮和正常生活都帶來很大影響和不便。唐朝李賀是個才子,7歲時便作得一手好詩。就因為他的父親叫李晉肅,李賀就一輩子不能考進(與晉同音)士。對此,當時的許多文豪們都為他鳴不平,韓愈就和主管考試的人辯論過,他說:“父親名字中有‘晉’字,就不舉兒子為進士;倘若父親名字中有‘仁’字,難道就不許兒子做人了嗎?”
禁鬆薪
唐昭宗時,各地紛紛割據,都製定了許多“土政策”。
岐王李茂貞為了籌措軍費,決定實行油類專賣,包括點燈的油,都要統一到政府有關部門購買,不許私下交易。老百姓沒錢,又要照明,就找代用品,其中最容易找的,就是鬆樹枝,有鬆脂的枝叫“鬆樹明子”,是很好的照明物。
一看老百姓點鬆枝,不去買燈油,政府無利可圖了,李茂貞又頒布一條法令:禁鬆薪(禁止砍伐鬆木)。
有個藝人張廷範對岐王說:“不砍鬆樹,老百姓還可以不去買燈油,禁令不徹底呀!”岐王問:“依你的意思,還要禁什麼呢?”藝人回答說:“應該禁止月亮再亮。”
岐王聽了一笑,對下邊的人說:“把砍鬆木的禁令取消了吧!”
怕抽稅
五代十國有個吳國,中書令徐知誥代之而為南唐的開國皇帝,依然建都金陵(今南京)。國庫空虛,便規定對於京城各關門和市場征收名目繁多的重稅,商人都受不了,許多人不做買賣,經濟開始蕭條。這樣,國家也收不了多少稅,朝廷的官員對此都有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