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想說:“其實去大連的海島也不錯。”但還沒開口,已聽林夕說道:“漂流?好呀,我都沒去過漂流。”
我笑了笑:“咱們下次再去漂流吧,這次先去大連的海島,好不?”
林夕想了想:“其實我也不是特別想去海島玩,唔,你拿主意吧。”
“好!我拿主意!我們先去海島玩。去廟灣或者東澳島吧?”
“好。這幾天就去?”
“是的,”我笑了笑,“想做的時候,就要去做。有的人突然想起要幹些什麼,卻一直在拖著,最後便幹不成了。”
“嗯。”林夕點頭一笑,表示認同。
“對啦,徐磊不是叫你明天晚上到toparty唱歌嗎?”
“嗯,我明天發短信告訴他我不去……”
“不,”我一笑道,“你要去。”
“唔?”林夕有點迷惑地望著我。
“我也去,我也好久沒唱k了。唔,把高霞也叫上吧,人多比較好玩呢。”
“可是,我怕他……”
“沒事兒,”我笑道,“他跟我又不是不認識的,怎麼會介意我一起去呢?就這麼說定了。”
“那好吧。”林夕嬌美一笑,楚楚動人。
我們又聊了一會,便一起回房睡覺。一整個晚上,再也沒做什麼可怕的噩夢了。次日清晨,和林夕晨跑以後回到家,林夕很快就把早餐做好,並讓我快點吃。我說,用不著那麼急嘛,還沒到上班時間……話沒說完,我突然想到,自己已經請假了。
吃過早餐,我說:“我載你去單位吧。”林夕說好。到了樓下,林夕說:“時間還早,不如我們步行過去吧。”我看了看手表,果然離上班時間還有二十分鍾,即使是步行,時間也綽綽有餘,便說,好。
於是我和林夕攜手而行。我突然想,林夕催促我快點吃早餐,就是想省時間,讓我們可以步行到單位?她所以選擇步行而不讓我駕車載她是為了幫我省點油費?
當然,這些都隻是我的猜想而已。或許林夕僅僅是想享受和我攜手漫步的感覺。其實兩個人在一起,舒服自然就是了,想那麼多幹嘛?
我似乎突然領悟了一些道理:愛情生活,跟我筆下的推理小說,可是截然不同的,如果我用寫推理小說時的心思去懷疑愛情、計算愛情,我將愛得很累。
不一會來到單位,告別林夕前,我對她說:“要不你中午回家吃飯吧。”林夕笑了笑,說:“好。”
接著我獨自回到家中,打開電腦,敲打言情小說。我腦中常常會冒起各種各樣的情節構思,我隨身攜帶的筆記本裏,記著很多我腦中突發的小說靈感,隻是由於空閑時間有限,以致我根本沒有時間把腦中的想法都編成故事寫出來。
我熱愛創作,尤其是寫小說,我的理想是當一名全職小說家,想寫作時能靜下心來好好寫作,想休息時能毫無掛心地休息,過著跟上班族那忙碌充實的生活所完全不同的無拘無束的自由生活。但不少人(包括小慧)都認為這種想法很不實際,很幼稚。他們認為,理想算什麼?金錢才是萬能!隻要能賺錢,哪怕是自己不喜歡的工作,也得去做!本來我是一個我行我素的人,旁人的反對,阻撓不了我的想法和做法,然而問題是,我的父母也是反對者之一。為了不讓他們擔心,我隻好跟普通的上班族一樣,找了一份工作,在庸碌之中生活,隻有晚上,才去實現心中的夢想。
因此我很羨慕李安,他有理想,有著實現理想的決心,還有一個支持自己的妻子。他成名前,想過放棄夢想,麵對現實,他妻子卻對他說:“安,要記得你心裏的夢想。”因為妻子的支持,因為他的努力,終於他成功了,拿到了奧斯卡的小金人。
一個男人,能遇上一個懂自己、理解自己、支持自己的女人,並讓她留在自己身邊,那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