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

【釋義】菅:野草。把人的生命看作野草一般輕賤,任意殺害。

【出處】漢·班固《漢書·賈誼傳》。

賈誼是漢文帝時洛陽一位著名的學者。自小聰慧好學,極有才華。被文帝召為博士,後又擔任過太中大夫的官職。但因為被人嫉妒,後謫為長沙王太傅(老師)。

政治上的不得誌,使他以屈原自喻,寫下了著名的《吊屈原賦》等文章。後來,漢文帝把他召回宮中,要他擔任梁王劉揖的太傅。梁王是漢文帝最寵愛的兒子,文帝指望他將來能繼承皇位,所以營他多讀些書,希望賈誼好好教導他。

賈誼就此發了一通議論,他說:“輔導皇子,教他讀書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教他怎樣做一個正直的人。假使像秦朝末年趙高教導秦二世胡亥那樣,傳授給胡亥的是嚴刑酷獄,所學的不是殺頭割鼻子,就是滿門抄斬。所以,胡亥一當上皇帝,就把殺人當兒戲,就好像看待割茅草一樣,不當一回事。這難道隻是胡亥的本性壞嗎?他所以這樣,是教導他的人沒有引導他走上正道,這才是根本原因所在。”

賈誼到梁國任太傅後,竭盡全力輔導梁王,使梁王在學識和做人方麵都大有長進。可是梁王不慎騎馬摔死,賈誼自以為沒有盡到太傅的責任,因此終日鬱鬱不樂,常常哭泣,一年多後,就死了,死時才33歲。

可是,賈誼那段精采的論述卻留傳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