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申不害的“術”,韓非也加以繼承和發展,他說:“‘術’就是君主駕馭臣下的隨機應變的秘密手段、詭計、權術。”在禦臣之術上,韓非強調君主的思想要隱秘難測,否則,大臣會乘機濟其私欲。君主的心思應深藏不露,讓群臣看透了自己,就難以駕馭群臣,深藏若虛,群臣不知底細,就容易使他們馴服。不僅如此,君主也不可信任自己的妻子兒女。

他說:“如果太相信自己的兒子,奸臣們就會巴結自己的兒子,如果太信任自己的妻子,奸臣們就會巴結自己的妻子,為自己謀私利。”即使做太子的後妃,也希望君主早死,因為夫妻之間沒有血緣關係,恩愛則親近,失愛則疏遠,後妃擔心自己不受寵,兒子當不成太子,所以後妃盼望君主早死,讓兒子即位,自己做皇太後,以淩駕於他人之上。”由此韓非得出結論:“像妻兒那樣親近的人尚且不能信任,那麼其他的就沒有可信任的了。”這說明韓非對一切都可以持懷疑的態度。所以,他提醒君主應警惕自己死後都可以獲利的人,防備自己憎恨的人,提防自己所愛的人,謹慎處事,占有絕對優勢。

韓非“術”的主要內容是:一廣設耳目,及時獲得情報;二權勢不可給別人用;三深藏不露;四把人當成壞蛋;五毀壞一切倫理價值;六厲行愚民政策;七罰須嚴峻,賞須審慎;八必要時不擇手段。根據用“術”的原則,君主用人也要不循常規,孰疏孰親,使人不知道自己的底細。要做到“明主觀人,不使人觀己”。如果君主無“術”,就會受蒙蔽,不能知忠奸。韓非認為君主治國沒有法,就要亂。有了法,沒有術也不行,因為法是要通過臣下去執行,君主就要有一套駕馭和支配臣下去做事的手段,就要有術。他把法術治國提高到至高無上的地位。

韓非把商鞅、申不害、慎到等人的“法”、“術”、“勢”思想有機結合起來,為封建統治者提供了一套加強君主獨裁專製的理論和手段。

韓非是我國較早在哲學意義上使用“矛盾”一詞的人。他借用一個寓言故事來說明矛盾律的內容:“楚國有個賣長矛和盾牌的人,他誇自己的盾牌說:‘我的盾牌非常堅固,什麼東西都刺不進去。’接著他又誇自己的長矛說:‘我的長矛鋒利極了,什麼東西都能刺穿。’旁邊有人問他道:‘拿你的長矛刺你的盾牌怎麼樣呢?’於是,這位楚國賣長矛和盾牌的人被問得目瞪口呆,沒話可答。”這個寓言故事得出的結論是:“攻不破的盾和攻無不陷的矛不能同時存在。”這即是現在常說的“矛盾”一詞的來源。

韓非的法家思想,實際上成為了封建帝王當皇帝的教材。

不斷變化的曆史觀

韓非講過一個“守株待兔”的故事,說的是宋國有一農民,見一兔子觸樹而死,便把農具扔掉,守在樹旁,想靠不勞而獲生活,結果兔子再也沒有得到,自己倒成了全國人的笑料。故事寥寥幾十個字,哲理深刻,寓意豐富,至今為人所傳誦。韓非用這個故事,形象地挖苦了守舊勢力。

改革圖治,變法圖強,是韓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內容。他繼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思想傳統,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觀點,主張“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

韓非為了說明自己的觀點是對的,用進化的曆史觀點分析了人類曆史。他把人類曆史分為上古、中古、近古,當今幾個階段,進而說明不同時代有不同時代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如果把上古的構木為巢、鑽燧取火用到夏後之世,必為鯀、禹所笑;如果把鯀、禹治水的一套用於殷周之世,必為商湯、周武王所笑;同樣道理,如果有人讚美堯、舜、禹、湯,武那一套並想用於當今之世,也必為“新聖”所笑。韓非認為,那種想用老一套辦法去治理當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韓非的進化曆史觀在當時是進步的,方法雖然不盡科學,但他看到了人類曆史的發展,並用這種發展的觀點去分析人類社會的過去、現在和將來。當然,韓非並沒有認識到人類社會發展的根本原因。在這個問題上,韓非還不可能跳出唯心主義的英雄史觀的圈子。他認為,過去的曆史是“聖人”所為,當今的曆史也要“新聖”去創。

韓非的曆史觀,還有一點,在當時的條件下是難能可貴的,這就是他把社會的現象同經濟的條件聯係起來。他認為,古時大家的生活水平差不多,所以堯舜讓天下並沒什麼了不起,但今天一個小小的縣令可以為子孫留下一大筆財富,所以就不願辭去了。又說,古時“不事力而養足,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是以厚賞不行,重罰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於,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於亂。”韓非說,鬧饑荒的年頭,幼弟餓了不給飯吃;豐收之年,陌生的過客到家也讓吃飽,道理就在東西的多少上。韓非沒有認識到階級社會中的階級關係,因此也不會用階級的分析法,但他對經濟與社會治亂的關係已有了某些朦朧的認識,並注意到人口增長與財富多寡的關係。韓非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提出“人口眾而貨財寡”會帶來社會問題的思想家。

反對天命

韓非的哲學思想是他的法治思想的理論基礎。他繼承了苟子的唯物主義思想傳統。

韓非反對天命思想,主張天道自然。他認為天是沒有意誌的,天地對誰都一樣,無親無疏。他將老子“道”的概念,加以唯物主義的解釋,以取代唯心主義者所說的“天”的主宰地位。他認為程道”是萬物發生發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萬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鬥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內之物,恃之以成”。韓非同時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這個哲學概念,並論述了它與“道”的關係。他認為,“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也”。(同上)意思是說,“道”是自然界的總的根本規律,“理”是根據“道”來的。又說,“道者萬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同上)意思是說,“道”使萬物得以成,“理”則把各種不同的事物區別開來。所以“理”在韓非看來,就是事物的特殊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