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為人子弟,須是常低聲下氣,語言詳緩,不可高言喧哄,浮言戲笑。父兄長上有所教督,但當低首聽受,不可妄大議論。長上檢責,或有過誤,不可便自分解,姑且隱默,久卻徐徐細意條陳,雲此事恐是如此,向者當是偶爾遺忘;或曰當是偶然思省未至。若爾,則無傷忤,事理自明。至於朋友分上,亦當如此。 凡聞人所為不善,下至婢仆違過,宜且包藏,不應便爾聲言,當相告語,使其知改。 凡行步趨蹌,須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躑。若父母、長上有所喚召,卻當疾走而前,不可舒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