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著眼未來,項目融資(1 / 2)

項目融資戰略技巧

項目融資是指以項目的資產、預期收益或權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或貸款活動。它屬於貸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項目提供貸款協議融資,對於該項目所產生的現金流量享有償債請求權,並以該項目資產作為附屬擔保的融資類型。它是一種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資方式。

項目融資始於20世紀30年代美國油田開發項目,後來逐漸擴大範圍,廣泛應用於石油、天然氣、煤炭、銅、鋁等礦產資源的開發,如世界最大的、年產80萬噸銅的智利埃斯康迪達銅礦,就是通過項目融資實現開發的。項目融資作為國際大型礦業開發項目的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是以項目本身良好的經營狀況和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後的現金流量作為還款保證來融資的。它不需要以投資者的信用或有形資產作為擔保,也不需要政府部門的還款承諾,貸款的發放對象是專門為項目融資和經營而成立的項目公司。

項目融資的種類

1.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也稱為純粹的項目融資,在這種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項目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項目擁有的資產中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項目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受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無追索權項目融資在操作規則上具有以下特點:

(1)項目貸款人對項目發起人的其他項目資產沒有任何要求權,隻能依靠該項目的現金流量償還。

(2)項目發起人利用該項目產生的現金流量的能力是項目融資的信用基礎。

(3)當項目風險的分配不被項目貸款人所接受時,由第三方當事人提供信用擔保將是十分必要的。

(4)該項目融資一般建立在可預見的政治與法律環境和穩定的市場環境基礎之上。

2.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項目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的應用

項目融資一般要經曆融資結構分析、融資談判和融資執行三個階段。在融資結構分析階段,通過對項目深入而廣泛的研究,項目融資顧問協助投資者製訂出融資方案,簽訂相關諒解備忘錄、保密協議等,並成立項目公司。

在融資談判階段,融資顧問代表投資者同銀行等金融機構接洽,提供項目資料及融資可行性研究報告。貸款銀行經過現場考察、盡職調查及多輪談判後,將與投資者共同起草融資的有關文件。同時,投資者還需要按照銀行的要求簽署有關銷售協議、擔保協議等文件。整個過程需要經過多次的反複談判和協商,既要在最大限度上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又能為貸款銀行所接受。

在融資執行階段,由於融資銀行承擔了項目的風險,因此會加大對項目執行過程的監管力度。通常貸款銀行會監督項目的進展,並根據融資文件的規定,參與部分項目的決策程序,管理和控製項目的貸款資金投入和現金流量。通過銀行的參與,在某種程度上也會幫助項目投資者加強對項目風險的控製和管理,從而使參與各方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