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斷鹽田案

清末宣統年間,徐聞縣有兄弟兩人分家,為一塊鹽田爭得不可開交,告到知縣王輔之那裏。兄弟倆都說父親臨終時,囑咐鹽田分給自己,當時妻子在場,可作證人。王輔之聽了,把驚堂木一拍,喝道:“大膽刁民,竟敢捏造事實,哄騙本官,老婆能作自己的證人嗎?來人,先將他倆關起來,聽候審理!”兄弟倆被押進牢房裏,一齊鎖在大鐵鎖上。大鐵鎖很重,

一個人無法搬動,要兩人合力才抬得起。他們起初互不理睬,不一會,一個要拉屎,一個要撒尿,不得不合力把鐵鎖抬到便桶旁邊。開飯時,獄卒又故意把飯放得遠遠的,兩人又得再將鐵鎖搬過去。就這樣,鐵鎖每天都要左搬右搬,漸漸地兩人有了言語。不出一個月,兩人便良心發現,和好如初。

王輔之見兩人有悔改之意,就傳他們到公堂,說:“你們各有兩個兒子,鹽田斷給哪一家,以後還是要爭奪的,你們說怎麼辦?”兩人一聽,聲淚俱下,互相推讓起來。這時,王輔之判道:“鹽田暫且不斷,你們回去同心合力經營好,倘再有爭端,沒收為官產。”兄弟倆這才明白知縣用心良苦,從此兩家相處得很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