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肉還母
一天,有個老婦人攔轎向縣官告狀,說兒子從不贍養她。縣官大怒,立刻判她兒子每月供養她3鬥米,20年就是72石,一次交清。老婦人的兒子硬說一次無法拿出來,縣官決定要將他打入監獄。
錢六姐在一旁聽了,便為老婦人的兒子求情。縣官很是惱火,當得知她是才女錢六姐的時候,便想難難她,問:“依你說,該怎麼辦?”錢六姐當下問老婦人,她兒子出世有多少重。老婦人回答是6斤4兩。錢六姐隨即吟道:
兒子本是娘身肉,十月懷胎娘生育。
如今兒子不養娘,割他6斤4兩肉。
縣官聽了,連連稱好,命令衙役動手割肉。老婦人的兒子嚇壞了,慌忙向縣官求饒,答應好好贍養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