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黑本想搭乘最後一趟車回城的,見這群人來勢洶洶,大有滅他朝食的氣概,隻好拐進了鄉政府,那群家夥也來到了鄉政府。他們雖然沒敢動手,卻截住了老黑的去路。老黑和鄉長書記有數麵之緣,老黑說了事情的經過,鄉長書記就出來對圍鄉政府的兩幫人說:“天就要黑了,明天處理這問題吧!你們先回去!”那三兄弟的領居們走了,那三兄弟的妻兄弟及其他親人們卻不肯散去:“你們要放走了打人犯,我們到時候找誰去?”
書記鄉長請他們相信政府,他們以人格擔保他們不會放走老黑,那群人還是不肯離去,他們包了政府邊的旅社,決定輪流監守。鄉長書讓沒法,決定連夜處理。那個護林員思前想後,覺得沒麵子,這點事都擺不平,今後還怎麼在社會上混,於是招集了幾十個兄弟,來鄉政府替老黑解圍,護林員一來,就與那群人在鄉政府大門口擺開了陣勢,雙方對峙,一觸即發!書記鄉長趕緊出來調停,護林員要那幫人撤,那幫人要護林員撤,雙方爭得不可開交,書記鄉長費盡了口舌,才讓雙方定了個協議:老黑出入自由,人身不得受到傷害,條件是問題沒處理清楚,老黑不得離開,護林員的人馬撤回去。這一鬧騰,加上挨打者的家眷又不在場,處理也就無從說起,隻好等第二天處理了。第二天,書記鄉長分別征詢雙方的條件,老黑提的條件是:一株樹罰200元,他的車旅住宿得由對方出,他承擔每人100元的醫療費。這條件對方肯定不會答應。而那方的條件是:傷者每人300元的醫療費,100元的誤工費,親人們的食宿200元,共1100元。這個條件自然也是天方夜潭,鄉長書記聲音都嘶啞了,仍沒讓雙方滿意,護林員也來鬧了一陣,這會兒給老黑弄飯去了。
彭萬裏聽了書記鄉長的陳述,很快調整了思維,他可以讓老黑讓步,但絕對不能任對方獅子大開口,否則他在這裏的林廠就不可能有安全的日子!他想,一,打傷的潑皮醫藥費他全額負擔,誤工費半分不出;二,他們的親人那是不信政府,無理勒索,食宿半分不出;三,那個潑皮無視合同的法律效力,就處以50元的罰款以示警戒;四,村政府監察不力,致使悲劇發生,也應承擔相應責任。彭萬裏本想把鄉政府也扳扯進去,但書記鄉長畢竟和他有些交情,剝不下麵情。他把他的方案向書記鄉長說了,並表明了他自己的意圖,鄉長書記雖然覺得比較合理,但擔心對方不會答應,書記想讓彭萬裏作點讓步,但彭萬裏說這是最低限度,不可能再退讓了。理由是:事件緣起是那潑皮一犯再犯,不聽勸告,鄉政府不知情,村政府應該是知情,為什麼不作為?尤其不可理喻的是,悲劇發生後,村幹部不阻止,也不向上級反映,一任事態惡化,能不擔責?當然,老黑不應該出手傷人,所以彭萬裏才答應出醫療費的,雙方索要誤工費,他彭萬裏正在市裏洽談生意,是不是應該向對方索要經濟損失費呢?書記鄉長感到很為難,彭萬裏就親自出麵與對方談條件,這時護林員帶了飯來了,彭萬裏才想起自己已一天水米沒沾牙了。
飯後,雙方就各自的條件反複向對方申述,各不相讓,結果到了淩晨,還沒有達成協議,兩天沒合眼的彭萬裏十分疲累,煙也抽得多,有些惡心欲嘔的感覺,就站起身來走出辦公室呼吸一下新鮮空氣,清醒一下思維,換一下思維角度,走出來轉了一圈,不經意間來到了大門口,就聽得門口監守的兩個人在言論:“其實說到底還是他們三兄弟不對,砍一次不上算,還砍兩次!要是這次他彭老板認栽了,賠款了,今後這片林子也就守不住了!”
“你沒聽那幾個長輩說的,我們這邊也有理,老黑就不該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