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專利

居裏夫婦發現鐳後,世界各地紛紛來信索求製鐳的方法。怎樣處理這件事呢?某星期日的早晨,他們進行了5分鍾的談話。彼埃爾·居裏平靜地說:“我們必須在兩種決定之中選擇一個。一種是毫無保留地敘述我們的研究結果,包括提煉辦法在內……”居裏夫人做了一個讚成的手勢說:“是,當然如此。”彼埃爾繼續說:“或者我們可以以鐳的所有者和發明者自居。若是這樣,那麼,在你發表你用什麼方法提煉鈾瀝青礦之前,我們須先取得這種技術的專利執照,並且確定我們在世界各地選鐳業上應有的權利。”

“專利”代表著巨額的金錢、舒適的生活,代表著傳給子女一大筆遺產……但是,居裏夫人堅定地說:“我們不能這樣辦,這違背科學精神。